卷十二·元丰官制
【宋朝】 洪迈
元丰官制初成,欲以司马公为御史大夫,又将俟建储时,以公及吕申公为保傅。元祐初,起文潞公于既老,议处以侍中、中书令,为言者所攻,乃改平章军国重事。自后习以为制,不复除此等官,以谓前无故事,其实不然也。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中批右正言张扶除太常卿,执政言自来太常不置卿,遂改宗正;复言之,乃以为国子祭酒。近岁除莫济秘书监,济辞避累日,然后就职。已而李焘、陈騤、郑丙皆为之,均曰:“职事官,何不可除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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