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元二之灾
【宋朝】 洪迈
《后汉•邓骘传》:“拜为大将军,时遭元二之灾,人士饥荒,死者相望,盗贼群起,四夷侵畔。”章杯注云:“元二即元元也,古书字当再读者,即于上字之下为小二字,言此学当两度言之。后人不晓,遂读为元二,或同之阳九,或附之百六,良由不悟,致斯乖舛。今岐州《石鼓铭》,凡重言者皆为“二”字,明验也。”汉碑有《杨孟文石门颂》云:“中遭元二,西夷虐残。”《孔耽碑》云:“遭元二轗轲,人民相食。”赵明诚《金石跋》云:“若读为元元,不成文理,疑当时自有此语,《汉注》未必然也。”按王充《论衡•恢国篇》云:“今上嗣位,元二之间,嘉德布流。三年,零陵生芝草。四年,甘露降五县。五年,芝复生。六年,黄龙见。”盖章帝时事。考之本纪,所书建初三年以后诸瑞皆同,则知所谓元二者,谓建初元年、二年也。既称嘉德布流以致祥瑞,其为非灾眚之语,益可决疑。安帝永初元年、二年,先零,滇羌寇叛,郡国地震、大水。邓骘以二年十一月拜大将军,则知所谓元二年,谓永初元年、二年也。凡汉碑重文不皆用小二字,岂有《范史》一部唯独一处如此!予兄丞相作《隶释》,论之甚详。予修国史日,撰《钦宗纪赞》,用靖康元二之祸,实本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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