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灌夫任安
【宋朝】 洪迈
窦婴为丞相,田蚡为太尉,同日免。蚡后为丞相,而婴不用无势,诸公稍自引而怠骜,唯灌夫独否。卫青为大将军,霍去病才为校尉,已而皆为大司马。青日衰,去病日益贵。青故人门下多去事去病,唯任安不肯去。灌夫、任安,可谓贤而知义矣。然皆以他事卒不免于族诛,事不可料如此。
- 下一篇:《容斋随笔》 卷二·单于朝汉
- 上一篇:《容斋随笔》 卷二·戾太子
【宋朝】 洪迈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