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宰我不诈

【宋朝】 洪迈

宰我以三年之丧为久,夫子以食稻衣锦问之曰:“于女安乎?”曰:“安。”后人以是讥宰我,谓孔门高第乃如是。殊不知其由衷之言,不为诈隐,所以为孔门高第也。鲁悼公之丧,孟敬子曰:“食粥,天下之达礼也,吾三臣者之不能居公室也,四方莫不闻矣,勉而为瘠,毋乃使人疑夫不以情居瘠者乎哉!我则食食。”乐正子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谓勉强过礼也。夫不情之恶,贤者所深戒,虽孟敬子之不臣,宁废礼食食,不肯不情而为瘠。盖先王之泽未远,故不肖者亦能及之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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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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