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十年为一秩
【宋朝】 洪迈
白公诗云:“已开第七秩,饱食仍安眠。”又云:“年开第七秩,屈指几多人。”是时年六十二,元日诗也。又一篇云:“行开第八秩,可谓尽天年。”注曰:“时俗谓七十以上为开第八秩。”盖以十年为一秩云。司马温公作《庆文潞公八十会致语》云:“岁历行开九帙新”,亦用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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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 洪迈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