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 卷二十五 律书 第三

【汉朝】 司马迁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①六律为万事根本焉。②

  注①索隐按:律有十二。阳六为律,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

  阴六为吕,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是也。名曰律者,释名曰“律,述也,所以述阳气也”。律历志云“吕,旅,助阳气也”。案:古律用竹,又用玉,汉末以铜为之。吕亦称闲,故有六律?六闲之说。元闲大吕,二闲夹钟是也。汉京房知五音六律之数,十二律之变至六十,犹八卦之变为六十四卦也。

  故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生,终于南事,而六十律毕也。

  注②索隐律历志云“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是万事之根本。

  其于兵械尤所重,①故云“望敌知吉凶,②闻声效胜负”,③百王不易之道也。

  注①索隐按:易称“师出以律”,是于兵械尤重也。正义内成曰器,外成曰械,械谓弓?矢?殳?矛?戈?戟。刘伯庄云:“吹律审声,听乐知政,师旷审歌,知晋楚之强弱,故云兵尤所重。”

  注②索隐凡敌阵之上,皆有气色,气强则声强,声强则其?劲。律者,所以通气,故知吉凶也。正义凡两军相敌,上皆有云气及日晕。天官书云:“晕等,力钧;厚长大,有胜;薄短小。无胜。”故望云气知胜负强弱。引旧语乃曰“故云”。

  注③索隐周礼“太师执同律听军声而占其吉凶”是也。故左传称师旷知南风之不竞,此即其类也。正义周礼云“太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其吉凶”,左传云师旷知南风之不竞,即其类。

  武王伐纣,吹律听声,①推孟以至于季冬,杀气相并,②而音尚宫。③同声相从,物之自然,何足怪哉?

  注①索隐其事当有所出,今则未详。

  注②正义人君暴虐酷急,即常寒应。寒生北方,乃杀气也。武王伐纣,吹律从春至冬,杀气相并,律亦应之。故范咎征云“急常寒若”是也。

  注③正义兵书云:“夫战,太师吹律,合商则战胜,军事张强;角则军扰多变,失士心;宫则军和,主卒同心;征则将急数怒,军士劳;羽则兵弱少威焉。”

  兵者,圣人所以讨强暴,平乱世,夷险阻,救危殆。自含*(血)**[齿]*戴角之兽见犯则校,而况于人怀好恶怒之气?喜则爱心生,怒则毒螫加,①情性之理也。

  注①正义螫音释。

  昔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①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平水害;②成汤有南巢之伐,以殄夏乱。③递兴递废,胜者用事,所受于天也。

  注①集解文颖曰:“神农子孙暴虐,黄帝伐之,故以定火灾。”

  注②集解文颖曰:“共工,主水官也。少昊氏衰,秉政作虐,故颛顼伐之。本主水官,因为水行也。”

  注③正义南巢,今庐州巢县是也。淮南子云:“汤伐桀,放之历山,与末喜同舟浮江,奔南巢之山而死。”按:巢即山名,古巢伯之国。云南巢者,在中国之南也。

  自是之后,名士迭兴,晋用咎犯,①而齐用王子,②吴用孙武,申明军约,赏罚必信,卒伯诸侯,兼列邦土,虽不及三代之诰誓,然身宠君尊,当世显扬,可不谓荣焉?岂与世儒?于大较,③不权轻重,猥云德化,不当用兵,大至君辱失守,④小乃侵犯削弱,遂执不移等哉!故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诛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巧拙,行之有逆顺耳。

  注①正义狐偃也,咎季也。又云胥臣也。

  注②索隐徐广云:“王子成父。”

  注③索隐大较,大法也。淳于?曰“车不较则不胜其任”是也。较音角。

  注④索隐徐广云:“如宋襄公是也。”

  夏桀?殷纣手搏豺狼,足追四马,勇非微也;百战克胜,诸侯慑服,权非轻也。

  秦二世宿军无用之地,①连兵于边陲,力非弱也;结怨匈奴,?祸于越,②势非寡也。及其威尽势极,闾巷之人为敌国,咎生穷武之不知足,甘得之心不息也。

  注①索隐谓常拥兵于郊野之外也。正义谓三十万备北*(阙)**[边]*,五十万守五岭也。云连兵于边陲,即是宿军无用之地也。

  注②正义?,胡卦反。顾野王云:“?者,所碍。”

  高祖有天下,三边外畔;大国之王虽称蕃辅,臣节未尽。会高祖厌苦军事,亦有萧、张之谋,故偃武一休息,羁縻不备。

  历至孝文即位,将军陈武等议曰:“南越、朝鲜①自全秦时内属为臣子,后且拥兵阻□,选蠕观望。②高祖时天下新定,人民小安,未可复兴兵。今陛下仁惠抚百姓,恩泽加海内,宜及士民乐用,征讨逆党,以一封疆。”孝文曰:“朕能任衣冠,③念不到此。会吕氏之乱,功臣宗室共不羞耻,误居正位,常战战栗栗,恐事之不终。且兵凶器,虽克所愿,动亦?病,谓百姓远方何?又先帝知劳民不可烦,故不以为意。朕岂自谓能?今匈奴内侵,军吏无功,边民父子荷兵日久,④朕常为动心伤痛,无日忘之。今未能销距,愿且坚边设候,结和通使,休宁北陲,为功多矣。且无议军。”故百姓无内外之繇,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粟至十余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可谓和乐者乎!

  注①正义潮仙二音。高骊平壤城本汉乐浪郡王险城,即古朝鲜地,时朝鲜王满据之也。

  注②集解□音□卖反。选音思兖反。蠕音而兖反。索隐蠕音软。选蠕谓动身欲有进取之状也。

  注③正义朕音而禁反。

  注④正义荷音何我反。

  太史公曰: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①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游敖嬉戏如小儿状。孔子所称有德君子者邪!②

  注①索隐谓秦乱,楚汉交兵之时,如遗坠汤火,即书云“人坠涂炭”是也。

  注②索隐论语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也。

  书曰“*七正*”,二十八舍。①律历,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气,②天所以成孰万物也。舍者,日月所舍。舍者,舒气也。

  注①索隐七正,日、月、五星。七者可以正天时。又孔安国曰“七正,日月五星各异政”也。二十八宿,[七正]之所舍也。舍,止也。宿,次也。言日月五星运行,或舍于二十八次之分也。

  注②索隐八谓八节之气,以应八方之风

  不周风居西北,主杀生。东壁居不周风东,主辟生气①而东之。至于营室。②营室者,主营胎③阳气而产之。东至于危。危,?也。④言阳气之*(危)*?,故曰危。十月也,律中应钟。⑤应钟者,阳气之应,不用事也。其于十二子为亥。亥者,该也。⑥言阳气藏于下,故该也。

  注①索隐辟音辟。

  注②索隐定星也。定中而可以作室,故曰营室。其星有室象也,故天官书主庙。此言“主营胎阳气而产之”,是说异也。正义天官书云“营室为清庙,曰离宫、阁道”,是有宫室象。此言“主营胎阳气而产之”,二说不同

  注③集解徐广曰:“一作‘含’。”

  注④索隐?音鬼毁反。

  注⑤正义应,乙证反。白虎通云:“应者,应也,言万物应阳而动下藏也。”

  汉初依秦以十月为岁首,故起应钟。

  注⑥索隐按:律历志云“该阂于亥”。正义孟康云:“阂,藏塞也。阴杂阳气藏塞,为万物作种也。”

  广莫风居北方。广莫者,言阳气在下,阴莫阳广大也,故曰广莫。东至于虚。

  虚者,能实能虚,言阳气冬则宛藏于虚,①日冬至则一阴下藏,一阳上舒,故曰虚。东至于须女。②言万物变动其所,阴阳气未相离,尚相*(如)*胥*[如]*也,故曰须女。十一月也,律中黄钟。③黄钟者,阳气踵黄泉而出也。其于十二子为子。子者,滋也;滋者,言万物滋于下也。其于十母为壬癸。壬之为言任也,言阳气任养万物于下也。癸之为言揆也,言万物可揆度,故曰癸。东至牵牛。牵牛者,言阳气牵引万物出之也。牛者,冒也,言地虽冻,能冒而生也。牛者,耕植种万物也。东至于建星。建星者,建诸生也。十二月也,律中大吕。

  大吕者。其于十二子为丑。④

  注①正义宛音蕴。

  注②索隐婺女名也。

  注③正义白虎通云:“黄中和之气,言阳气于黄泉之下动养万物也。”

  注④集解徐广曰:“此中阙不说大吕及丑也。”。正义案:此下阙文。或一本云“丑者,纽也。言阳气在上未降,万物厄纽未敢出也”。

  条风居东北,主出万物。条之言条治万物而出之,故曰条风。南至于箕。箕者,言万物根棋,①故曰箕。正月也,律中泰蔟。②泰蔟者,言万物蔟生也,故曰泰蔟。其于十二子为寅。寅言万物始生?然③也,故曰寅。南至于尾,言万物始生如尾也。南至于心,言万物始生有华心④也。南至于房。房者,言万物门户也,至于门则出矣。

  注①集解徐广曰:“一作‘横’也。”

  注②正义蔟音千豆反。白虎通云:“泰者,大也。蔟者,凑也。言万物始大凑地而出之也。”

  注③索隐音引,又音以慎反。

  注④集解徐广曰:“一作‘茎’。”

  明庶风居东方。明庶者,明?物尽出也。二月也,律中夹钟。①夹钟者,言阴阳相夹厕也。其于十二子为卯。卯之为言茂也,言万物茂也。其于十母为甲乙。甲者,言万物剖符②甲③而出也;乙者,言万物生轧轧也。南至于氐者。④氐者,言万物皆至也。南至于亢。亢者,言万物亢见也。南至于角。角者,言万物皆有枝格如角也。三月也,律中姑洗。⑤姑洗者,言万物洗生。其于十二子为辰。

  辰者,言万物之?⑥也。

  注①正义白虎通云:“夹,孚甲也。言万物孚甲,种类分也。”

  注②集解音孚。

  注③索隐符甲犹孚甲也。

  注④正义氐音丁礼反。

  注⑤正义姑音沽。洗音先典反。白虎通云:“沽者,故也。洗者,鲜也。言万物去故就新,莫不鲜明也。”

  注⑥集解音之慎反。索隐?音振。或作“娠”,同音。律历志云“振羡于辰”。

  清明风居东南维,主风吹万物而西之。*[至于]*轸。轸者,言万物益大而轸轸然。西至于翼。翼者,言万物皆有羽翼也。四月也,律中中吕。①中吕者,言万物尽旅而西行也。其于十二子为巳。巳者,言阳气之已尽也。西至于七星。

  七星者,阳数成于七,故曰七星。西至于张。张者,言万物皆张也。西至于注。

  ②注者,言万物之始衰,阳气下注,故曰注。五月也,律中蕤宾。③蕤宾者,言阴气幼少,故曰蕤;痿阳不用事,故曰宾。

  注①正义中音仲。白虎通云“言阳气将极中充大也”,故复申言之也。

  注②索隐音丁救反。注,?也。天官书云“柳为鸟?”,则注,柳星也。

  注③正义蕤音仁佳反。白虎通云:“蕤者,下也。宾者,敬也。言阳气上极,阴气始宾敬之也。”

  景风居南方。景者,言阳气道竟,故曰景风。其于十二子为午。午者,阴阳交,故曰午。①其于十母为丙丁。丙者,言阳道着明,故曰丙;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故曰丁。西至于弧。弧者,言万物之吴落②且就死也。西至于狼。

  狼者,言万物可度量,断万物,故曰狼。

  注①索隐律历志云“?布于午”。

  注②集解徐广曰:“吴,一作‘柔’。”

  凉风居西南维,主地。地者,沉夺万物气也。①六月也,律中林钟。②林钟者,言万物就死气林林然。其于十二子为未。未者,言万物皆成,有滋味也。

  ③北至于罚。罚者,言万物气夺可伐也。北至于参。④参言万物可参也,故曰参。七月也,律中夷则。⑤夷则,言阴⑥气之贼⑦万物也。其于十二子为申。申者,言阴用事,申贼万物,⑧故曰申。北至于浊。⑨浊者,触也,言万物皆触死也,故曰浊。北至于留。⑩留者,言阳气之稽留也,故曰留。八月也,律中南吕。⑾南吕者,言阳气之旅入藏也。其于十二子为酉。酉者,万物之老也,⑿故曰酉。

  注①正义沉,一作“洗”。

  注②正义白虎通云:“林者,?也。言万物成熟,种类多也。”

  注③索隐律历志云“昧?于未”,其意殊也。

  注④正义音所林反。

  注⑤正义白虎通云:“夷,伤也。则,法也。言万物始伤,被刑法也。”

  注⑥集解徐广曰:“一作‘阳’。”

  注⑦集解徐广曰:“一作‘则’。”

  注⑧集解徐广曰:“贼,一作‘则’。”索隐律历志“物坚于申”也。

  注⑨索隐按:尔雅“浊谓之毕”。

  注⑩索隐留即昴,毛传亦以留为昴。

  注⑾正义白虎通云:“南,任也。言阳气尚任包,大生荠麦也。”

  注⑿索隐律历志“留孰于酉”。

  阊阖风居西方。阊者,倡也;阖者,藏也。言阳气道万物,阖黄泉也。其于十母为庚辛。庚者,言阴气庚万物,故曰庚;辛者,言万物之辛生,故曰辛。北至于胃。胃者,言阳气就藏,皆胃胃也。北至于娄。娄者,呼万物且内之也。

  北至于奎。①奎者,主毒螫杀万物也,奎而藏之。九月也,律中无射。②无射者,阴气盛用事,阳气无余也,故曰无射。其于十二子为戌。戌者,言万物尽灭,故曰戌。③

  注①集解徐广曰:“一作‘?’。”索隐按:天官书“奎为沟渎,娄为聚?,胃为天仓”,今此说并异,及六律十母,又与汉书不同,今各是异家之说也。

  注②正义音亦。白虎通云:“射,终也。言万物随阳而终,当复随阴而起,无有终已。”此说六吕十干十二支与汉书不同。

  注③索隐律历志“毕入于戌”也。

  <律数:

  九九八十一以为宫。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征。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黄钟长八寸七分一,宫。①大吕长七寸五分三分*(一)**②*。②太蔟长七寸*(七)**⑩*分二,角。

  夹钟长六寸*(一)**⑦*分三分一。姑洗长六寸*(七)**⑩*分四,羽。③仲吕长五寸九分三分二,征。蕤宾长五寸六分三分*(一)**②*。林钟长五寸*(七)**⑩*分四,角。④夷则长五寸*(四分)*三分二,商。南吕长四寸*(七)**⑩*分八,征。无射长四寸四分三分二。应钟长四寸二分三分二,羽。

  注①索隐黄钟长八寸十分一宫。案:上文云“律九九八十一以为宫”,故云长八寸十分一宫。而云黄钟长九寸者,九分之寸也。刘歆、郑玄等皆以为长九寸即十分之寸,不依此法也。云宫者,黄钟为律之首,宫为五音之长,十一月以黄钟为宫,则声得其正。旧本多作“七分”,盖误也。

  注②索隐谓十一月以黄钟为宫,五行相次,土生金,故以大吕为商者,大吕所以助阳宣化也。

  注③索隐亦以金生水故也。

  注④索隐水生木,故为角。不用蕤宾者,以阴气起,阳不用事,故去之也。

  <生钟分:①

  注①索隐此算术生钟律之法也。正义分音扶问反。

  子一分。①丑三分二。②寅九分八。③卯二十七分十六。④辰八十一分六十四。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戌五万九千四十九分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

  注①索隐自此已下十一辰,皆以三乘之,为黄钟积实之数。

  注②索隐案:子律黄钟长九寸,林钟丑冲长六寸,以九比六,三分少一,故云丑三分二。即是黄钟三分去一,下生林钟之数也。

  注③索隐十二律以黄钟为主,黄钟长九寸,太蔟长八寸,寅九分八,即是林钟三分益一,上生太蔟之义也。正义孟康云:“元气始起于子。未分之时,天地人混合为一,故子数独一。”汉书律历志云:“太极元气,函三为一,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

  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种于子,化生万物者也。”然丑三分二,寅九分八者,并是分之余数,而汉书不说也。

  注④索隐此以丑三乘寅,寅三乘卯,得二十七。南吕为卯,冲长五寸三分寸之一,以三约二十七得九,即黄钟之本数。又以三约十六得五,余三分之一即南吕之长,故云卯二十七分十六,亦是太蔟三分去一,下生南吕之义。已下八辰并准此。然云丑三分二,寅九分八者,皆分之余数也。

  生黄钟术曰:以下生者,①倍其实,三其法。②以上生者,四其实,三其法。③上九,商八,羽七,角六,宫五,征九。④置一而九三之以为法。⑤实如法,得长一寸。⑥凡得九寸,命曰“黄钟之宫”。故曰音始于宫,穷于角;

  ⑦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气始于冬至,周而复生。

  注①索隐生钟术曰以下生者。案:蔡邕曰“阳生阴为下生,阴生阳为上生。

  子午已东为上生,已西为下生”。又律历志云“阴阳相生自黄钟始,黄钟*(生)**[至]*太蔟,左旋八八为五”。从子至未得八,下生林钟是也。又自未至寅亦得八,上生太蔟。然上下相生,皆以此为率也。

  注②索隐谓黄钟下生林钟,黄钟长九寸,倍其实者,二九十八,三其法者,以三为法,约之得六,为林钟之长也。

  注③索隐四其实者,谓林钟上生太蔟,林钟长六寸,以四乘六得二十四,以三约之得八,即为太蔟之长。

  注④索隐此五声之数亦上生三分益一,下生三分去一。宫下生征,征益一上生商;商下生羽,羽益一上生角。然此文似数错,未暇研核也。

  注⑤索隐汉书律历志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行之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是谓因而九三之也。韦昭曰:“置一而九,以三乘之是也。”乐产云:“一气生于子,至丑而三,是一三也。又自丑至寅为九,皆以三乘之,是九三之也。又参之卯,得二十七;参之于辰,得八十一;

  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于未,得二千六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三;又参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

  又参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至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谓之该数。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也。然丑三分,寅九分者,即分之余数也。”

  注⑥索隐实如法得一。实谓以子一乘丑三,至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实数。如法谓以上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之法除实得九,为黄钟之长。言“得一”者,算术设法辞也。“得”下有“长”,“一”*[下有]*“寸”者,皆衍字也。韦昭云得九寸之一也。姚氏谓得一即黄钟之子数。

  注⑦索隐即如上文宫下生征,征上生商,商下生羽,羽上生角,是其穷也。

  神生于无,①形成于有,②形然后数,形而成声,③故曰神使气,气就形。形理如类有可类。或未形而未类,或同形而同类,类而可班,类而可识。

  圣人知天地识之别,故从有以至未有,④以得细若气,微若声。⑤然圣人因神而存之,⑥虽妙必效情,核其华道者明矣。⑦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神者,物受之而不能知*(及)*其去来,⑧故圣人畏而欲存之。唯欲存之,神之亦存。⑨其欲存之者,故莫贵焉。⑩

  注①正义无形为太易气,天地未形之时,言神本在太虚之中而无形也。

  注②正义天地既分,二仪已质,万物之形成于天地之闲,神在其中。

  注③正义数谓天数也,声谓宫?商?角?征?羽也。言天数既形,则能成其五声也。

  注④正义从有谓万物形质也,未有谓天地未形也。

  注⑤正义气谓太易之气,声谓五声之声也。

  注⑥正义言圣人因神理其形体,寻?至于太易之气,故云因神而存之,上云从有以至未有是也。

  注⑦正义妙谓微妙之性也。效犹见也。核,研核也。华道,神妙之道也。言人虽有微妙之性,必须程督己之情理,然后研核神妙之道,乃能究其形体,辨其成声,故谓明矣。故下云“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是也。

  注⑧正义言万物受神妙之气,不能知觉,及神去来,亦不能识其往复也。

  注⑨正义言圣人畏神妙之理难识,而欲常存之;唯欲常存之,故其神亦存也。

  注⑩正义言平凡之人欲得精神存者,故亦莫如贵神之妙焉。

  太史公曰:*(故)*[在]旋玑玉衡以齐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①十母,②十二子,③钟律调自上古。建律运历造日度,可据而度也。④合符节,通道德,即从斯之谓也。

  注①正义宿音息袖反,又音肃。谓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井?鬼?柳?星?张?翼?轸,西方奎?娄?胃?昴?毕?觜?参,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凡二十八宿一百二十八宿星也。

  注②正义十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注③正义十二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注④正义度音田洛反。

  【索隐述赞】自昔轩后,爰命伶纶。雄雌是听,厚薄伊均。以调气候,以轨星辰。军容取节,乐器斯因。自微知着,测化穷神。大哉虚受,含养生人。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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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