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失状 【宋朝】 桂万荣 唐李靖为岐州刺史,或告其谋反。高祖命御史往案之,御史知其诬,请与告事者偕行。行数驿,御史诈称失去原状,惊惧异常,乃祈告事者别疏一状。比验,乃与原状不同,即还以闻。高祖大惊,告事者伏诛。 下一篇:宋朝 ▪ 文 ▪ 桂万荣 - 王珣辨印 上一篇:宋朝 ▪ 文 ▪ 桂万荣 - 文成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