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简校劵 【宋朝】 桂万荣 侍郎郎简知窦州,有掾吏死,子幼,赘婿伪为劵取其田。后子长,屡诉不得直,因诉于朝下。简劾治,简以旧案示之曰:此尔妇翁书。曰:然。又取伪劵示之,甚勿类。婿乃伏罪。 下一篇:宋朝 ▪ 文 ▪ 桂万荣 - 文成括书 上一篇:宋朝 ▪ 文 ▪ 桂万荣 - 扬牧笞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