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分表里 【宋朝】 桂万荣 陵州仁寿县有里胥洪氏,利邻人田,绐之曰:我为收若税,免若役。邻人喜刬其税,归之。逾二十年,且伪为劵,以茶染纸,类远年者,讼之于县。县令江某郎中取纸卷展开视之,曰:若远年纸,里当色白。今表里如一,伪也。讯之果服。 下一篇:宋朝 ▪ 文 ▪ 桂万荣 - 章辨朱墨 上一篇:宋朝 ▪ 文 ▪ 桂万荣 - 思兢诈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