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一 ▪ 人有恶苏秦于燕王者
【汉朝】 刘向
人有恶苏秦于燕王者,曰:“武安君,天下不信人也。王以万乘下之,尊之于廷,示天下与小人群也。”
武安君从齐来,而燕王不馆也。谓燕王曰:“臣东周之鄙人也,见足下身无咫尺之功,而足下迎臣于郊,显臣于廷。今臣为足下使,利得十城,功存危燕,足下不听臣者,人必有言臣不信,伤臣于王者。臣之不信,是足下之福也。使臣信如尾生,廉如伯夷,孝如曾参,三者天下之高行,而以事足下,不可乎?”燕王曰:“可。”曰:“有此,臣亦不事足下矣。”
苏秦曰:“且夫孝如曾参,义不离亲一夕宿于外,足下安得使之之齐?廉如伯夷,不取素飡,污武王之义而不臣焉,辞孤竹之君,饿而死于首阳之山。廉如此者,何肯步行数千里,而事弱燕之危主乎?信如尾生,期而不来,抱梁柱而死。信至如此,何肯杨燕、秦之威于齐而取大功哉?且夫信行者,所以自为也,非所以为人也。皆自覆之术,非进取之道也。且夫三王代兴,五霸迭盛,皆不自覆也。君以自覆为可乎?则齐不益于营丘,足下不逾楚境,不窥于边城之外。且臣有老母于周,离老母而事足下,去自覆之术,而谋进取之道,臣之趣固不与足下合者。足下皆自覆之君也,仆者进取之臣也,所谓以忠信得罪于君者也。”
燕王曰:“夫忠信,又何罪之有也?”
对曰:“足下不知也。臣邻家有远为吏者,其妻私人。其夫且归,其私之者忧之。其妻曰:‘公勿忧也,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后二日,夫至。妻使妾奉卮酒进之。妾知其药酒也,进之则杀主父,言之则逐主母。乃阳僵弃酒。主父大怒而笞之。故妾一僵而弃酒,上以活主父,下以存主母也。忠至如此,然不免于笞,此以忠信得罪者也。臣之事,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且臣之事足下,亢义益国,今乃得罪,臣恐天下后事足下者,莫敢自必也。且臣之说齐,曾不欺之也。使之说齐者,莫如臣之言也,虽尧、舜之智,不敢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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