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五 ▪ 谓秦王

【汉朝】 刘向

谓秦王曰:“臣窃惑王之轻齐易楚,而卑畜韩也。臣闻,王兵胜而不骄,伯主约而不忿。胜而不骄,故能服世;约而不忿,故能从邻。今王广德魏、赵,而轻失齐,骄也;战胜宜阳,不恤楚交,忿也。骄忿非伯主之业也。臣窃为大主虑之而不取也。《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故先王之所重者,唯始与终。何以知其然?昔智伯瑶残范、中行,围逼晋阳,卒为三笑。吴王夫差栖越于会稽,胜齐于艾陵,为黄池之遇,无礼于宋,遂与勾践禽,死于干隧。梁君伐楚胜齐,制赵、韩之兵,驱十二诸侯以朝天子于孟津,后子死,自布冠而拘于秦。三者非无功也,能始而不能终也。

“今王破宜阳,残三川,而使天下之士不敢言;雍天下之国,徙西周之疆,而世主不敢交阳侯之塞;取董棘,而韩、楚之兵不敢进。王若能为此尾,则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王若不能为此尾,而有后患,则臣恐诸侯之君,河、济之士,以王为吴、智之事也。

“《诗》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此言末路之难。今大王皆有骄色,以臣之心观之,天下之事,依世主之心,非楚受兵,必秦也。何以知其然也?秦人援魏以拒楚,楚人援韩以拒秦,四国之兵敌,而未能复战也。齐、宋在绳墨之外以为权,故曰先得齐、宋者伐秦。秦先得齐、宋,则韩氏铄;韩氏铄,则楚孤而受兵也。楚先得齐,则魏氏铄;魏氏铄,则秦孤而受兵矣。若随此计而行之,则两国者必为天下笑矣。”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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