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二 ▪ 魏文子田需周宵相善
【汉朝】 刘向
魏文子、田需、周宵相善,欲罪犀首。犀首患之,谓魏王曰:“今所患者,齐也。婴子言行于齐王,王欲得齐,则胡不召文子而相之?彼必务以齐事王。”王曰:“善。”因召文子而相之。犀首以倍田需、周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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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 刘向
魏文子、田需、周宵相善,欲罪犀首。犀首患之,谓魏王曰:“今所患者,齐也。婴子言行于齐王,王欲得齐,则胡不召文子而相之?彼必务以齐事王。”王曰:“善。”因召文子而相之。犀首以倍田需、周宵。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