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 ▪ 赵取周之祭地 【汉朝】 刘向 赵取周之祭地,周君患之,告于郑朝。郑朝曰:“君勿患也,臣请以三十金复取之。”周君予之。郑朝献之赵太卜,因告以祭地事。及王病,使卜之。太卜谴之曰:“周之祭地为祟。”赵乃还之。 下一篇:《战国策》 杜赫欲重景翠于周 上一篇:《战国策》 谓周最曰魏王以国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