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 卷五·死后虫鼠犬伤 宋慈 凡人死后被虫鼠伤,即皮破无血,破处周回有虫鼠啮痕踪迹,有皮肉不齐去处,若狗咬则痕迹粗大。 下一篇:《洗冤集录》 卷五·发冢 上一篇:《洗冤集录》 卷五·死后仰卧停泊有微赤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