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津获绢
【宋朝】 桂万荣
周杨津为岐州刺史,有武功人齎绢三百匹。去城十里,为贼所劫。时有使者驰骑而至,被劫人告之。使者到州以状白之,乃下教曰:有人着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若有家人,可速来告。有一老母行哭而至,云是己子。于是收捕,并绢俱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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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 桂万荣
周杨津为岐州刺史,有武功人齎绢三百匹。去城十里,为贼所劫。时有使者驰骑而至,被劫人告之。使者到州以状白之,乃下教曰:有人着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若有家人,可速来告。有一老母行哭而至,云是己子。于是收捕,并绢俱获。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