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部 ▪ 饮食部·卷十五

○蜜

张璠《易注序》曰:蜜蜂以兼采为味。

《韵集》曰:蜜,蜂百草华所作也。

《汉武帝故事》曰:西王母曰:"太上之药有中华紫蜜、云山朱蜜。"

《续汉书》曰:天竺国出石蜜。

《东观汉记》曰:世祖尝与朱祐共买蜜合药。后上追念之,即赐祐白蜜一石,问:"何如在长安时共买蜜乎。"

《吴书》曰:袁术为雷薄等所距,士众绝粮。时盛暑,欲得蜜浆,又无蜜,坐床叹息良久,乃大咤曰:"袁术至於此乎!"

《吴历》曰:孙亮使黄门至中藏取蜜渍梅,蜜中有鼠矢。召问藏吏曰:"黄门从汝求蜜耶?"吏曰:"向求蜜,实不敢与。"黄门不服,亮曰:"此易知耳。"令破鼠矢,矢里燥。亮曰:"若久在蜜中,中外当俱湿;里燥,必是黄门所为。"黄门首服。

《晋令》曰:蜜工收蜜十斛,有能增煎二升者,赏谷十斛。

《晋太康起居注》曰:尚书令荀勖嬴毁,赐石蜜伍斤。

《齐书》曰:明帝元好〈虫逐〉姨,以银钵盛蜜渍之,一食数钵。

又曰:陶弘景永明十年脱朝服挂神武门,上表辞禄。诏许之,赐以束帛,敕所在月给茯苓伍斤、白蜜贰斤,以供服饵。

《梁书》曰:任昉为新安太守。郡有蜜岭及杨梅,旧为太守所采。昉以冒险多物故,即时停绝。

又曰:傅昭为临海太守。郡有蜜岩,前后太守皆自封固,专收其利。昭以周文之囿与百姓共之,大可喻小,乃教勿封。

《梁四公记》曰:高昌国遣使贡刺蜜,帝命杰公迓之,谓其使曰:"刺蜜是盐城所生,非南平城者。"使者曰:"其年风灾,刺蜜不熟,故尔。"帝问杰公何得知,对曰:"南城羊刺无叶,其蜜色明白而味甘;盐城羊刺叶大,其蜜色青而味薄。以是知蜜之伪耳。"

《唐书》曰:蕃胡国出石蜜,中国贵之。上遣使往摩伽池国取其法,令扬州煎诸蔗之汁,於中厨自造焉,色味逾於西域所出。

《神仙传》曰:飞黄子服中岳石蜜及紫粱,得仙。

王孚《安成记》曰:郡东有山,百姓呼曰蜜岗,产蜜焉。(《仙经》云:蜜为众口芝。)

《荆州图记》曰:赤马山有蜜房二百所,罗缀望,因名曰百房。

《异物志》曰:交址草,滋大者数寸,煎之凝如冰,破如博棋,谓之石蜜。

《凉州异物志》曰:石蜜之兹,甜於浮萍。非石之类,假石之名。实出甘柘,变而凝轻。(甘柘似竹,味甘。煮而曝之,则凝如石而甚轻。)

《范子》曰:白密出陇西天水。

《本草经》曰:石蜜,一名饴。

《吴氏本草》曰:食蜜生武都谷。

刘根《墨子枕中记钞》曰:百花醴蜜。

《楚辞·招魂》曰:瑶浆蜜勺,(勺,沾也)实羽觞。

左思《蜀都赋》曰:蜜防郁毓被其阜。(汉昌县多野蜂蜜蜡。)

郭珍《蜜赋》曰:繁布金房,叠称王室。咀爵滋液,酿以为蜜。散似甘露,凝如割肪。冰鲜玉润,髓滑兰香。

魏文帝《与孙权书》曰:今因赵咨奉石蜜五饼。

又《与朝臣诏》曰:南方龙眼、荔支,宁比西国葡萄、石蜜?

又曰:新城孟太守道:蜀猪肫鸡鹜,味皆淡,故蜀人作食着饴蜜。

○沙饧

张衡《七辩》曰:沙饧、饴、石蜜,远国贡储。

盛翁子《与刘颂书》曰:沙饧,西垂之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