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 ▪ 人事部·卷一百三十八

○酣醉

《说文》曰:酣,乐酒也。

又曰:酒卒曰醉。各卒其度量,不至於乱也。一曰渎也。

《易·未济》曰:有孚於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饮酒有思信而无保言尤,濡其首,有孚,失是。况酒无节,至濡首,虽有饮酒之信,失是不醉之节。明饮酒不节濡首,不可不戒也。)《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毛诗》曰:《既醉》,告太平也。既醉以酒,既饱以德。

又曰:幽王荒废,亵近小人,饮酒无度,沉湎淫泆,是曰:"既醉不知其尤。"醉而既出,并受其福;醉而不出,是谓伐德。

《左传》曰:重耳及齐,齐桓公妻之,公子安之。姜曰:"行也。"公子不可。姜与子犯,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

《史记》曰:范睢事魏,中大夫须贾使齐,雎从。齐襄王闻雎辩,乃使人赐雎牛酒。须贾以为雎持国事告齐,故得此馈。还以告魏,魏齐大怒,使舍人笞雎,拆胁拉齿。雎佯死。即卷箦,置厕中。宾客饮酒醉,更溺雎。雎从箦中谓守者曰:"既出我,我厚谢公。"守者乃请弃箦中死人。齐醉,曰:"可矣。"

又曰:齐威王置酒后宫,召淳于髡赐酒,问曰:"先生能饮几许而醉?"髡曰:"饮一斗醉,饮一石亦醉。"王曰:"先生饮一斗而醉,乃能饮一石哉?"髡曰:"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傍,御史在后,髡恐惧俯伏而饮,一斗径醉。若州闾之会,男女杂坐,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堂上烛灭,主人留髡而出送客,罗襦衿解,微闻香泽。当此之时,髡心最欣,能饮一石。"

又曰:曹参为汉相国,无所变更,一遵萧何。日饮醇酒。卿大夫以下皆欲言,来者,参辄饮酒,醉而后去,终莫得开说。

又曰:景帝召程姬,姬有所避,而饰侍者唐儿使夜进。上醉不知,以为程姬,而幸之,遂有娠。及生子,命曰"发",为长沙王。

《汉书》曰:汉高祖为泗上亭长,亭中吏无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常从王媪、武负脎饮酒,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怪。此两常折券弃债。

又曰:高祖被酒,夜经泽中,令一人前。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高祖醉,曰:"壮士何畏!"乃前,拔剑斩蛇,分为两。道开,行数里,醉,因卧。

又曰:万石君徙居陵里。内史庆醉归,入外门不下车。万石君闻之,不食。庆恐,肉袒请罪,不许。举宗及兄建肉袒,万石君让曰:"内史贵人,入闾里,里中长老皆走匿,而内史坐车中如故!"乃谢罢庆。庆及诸子入里门,趍至家。

又曰:卫青伐匈奴,匈奴右贤王当青等,以为汉兵不能至,饮醉。汉兵夜至,围右贤王,惊而夜逃。

又曰:李广当斩,赎为庶人。与故颍阴侯屏居蓝田南山射猎。尝夜从一骑出,从人田间饮。还至亭,灞陵尉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尉曰:"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故也!"宿广亭下。

又曰:陈遵为京兆尹,嗜酒,每大饮,宾客满堂,辄闭门,取车辖投井中,虽有急,终不得去。有部刺史奏事,过遵,值其方饮,刺史候遵宿醉时,突入见遵母,乃叩头白当对尚书有期会,乃令从后閤出去。遵虽尝醉,然事亦不废。

又曰:邴吉始於官属掾史,务掩过扬善。吉驭吏嗜酒,数逋荡,尝从吉出,醉呕丞相车下茵。西曹主吏白欲斥之,吉曰:"以醉饱之失去士,使此人将复何所容?西曹忍之,此不过污丞相车茵耳。"遂不去也

《东观汉记》曰:更始纳赵萌女为夫人,有宠,遂委政於萌,日夜与妇人饮宴后庭。群臣欲遂言事,辄醉不能见。乃令侍中坐帐内与语,诸将识非更始声,出皆怨。

谢承《后汉书》曰:刘宽为太尉,尝朝见,宽被酒沉醉,伏地睡。诏问:"太尉醉耶?"宽仰对曰:"臣不敢醉。但任重责大,忧心如醉。"

《魏志》曰:徐邈,字景山。魏国初建,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沉醉。校事赵达问以曹事,邈曰:"中圣人。"达白太祖,太祖甚怒。渡辽将军鲜于辅平曰:"醉客谓清酒为圣人,浊酒为贤者,邈性修慎,偶醉言耳。"后文帝践祚,问邈曰:"颇复中圣人不?"对曰:"宿瘤以丑见知,微臣以醉见识。"帝大笑,顾左右曰:"名不虚也。"

又曰:曹仁为关羽所围,太祖以曹植行征虏将军,欲令救仁,植醉不能受命,於是罢之。

《蜀志》曰:蒋琬,字公琰,除广都长。先主尝因游观奄至广都,见琬众事不理,时又沉醉,先主大怒,将加罪戮。诸葛亮请曰:"蒋琬,社稷之器,非百里之才也。愿主公重加察之。"乃不加罪。

《吴志》曰:孙权为吴王,游宴之后,起自行酒。虞翻伏地阳醉,不持;权去,翻起坐。权於是大怒,欲手击之,大司农刘基起抱权谏曰:"大王以三爵后杀善士,虽翻有罪,天下孰知之?"权曰:"曹孟德尚杀孔文举,孤於虞翻何有哉!"基曰:"孟德轻害名士,天下非之。今大王躬行仁德,欲与比隆,由是得免。权因敕左右:"自今酒后言杀,皆悉不得杀也。"

又曰:孙皓大会群臣,王蕃沉醉顿伏,皓疑而不悦。蕃舆出,以顷之请还,酒亦小解。蕃性有威严,行止自若。皓大怒,呵左右於殿下斩之。

《魏典略》曰:董卓虽亲爱吕布,然时醉酒则骂之,以刀剑击之,不中。布恐终被害,乃先畜死士以戟刺卓,卓曰:"布何在?"布曰:"有诏!"遂杀之。

又曰:时苗,字德胄,出为寿令。杨州治在其县,时蒋济为治中,苗以初至,往欲谒济。济素嗜酒,適会其醉,不能见。恚恨还,刻木为人,署曰"酒徒蒋济",竖之於墙下,旦夕射之。

又曰:丁冲为司隶校尉,后数岁过诸将饮酒,美不能止,醉,烂肠死也。

《晋书》曰:羊昙者,太山人,知名士也。少为谢安所爱重。安薨后,辍乐弥年,行不由西路州,尝因石头大醉,扶路唱乐,不觉至州门也。左右白曰:"此西州门。"昙悲感不已,以马策扣扉,诵曹子诗曰:"生存华屋处,零落归山丘。"因恸哭而去。

又《王恭传》:会稽王道子置酒於东府,尚书令谢石因醉为委巷之歌,恭正色曰:"居端右之重,集藩王之第,而肆淫声,欲令群下何所取则!"石深衔之。

又曰:王蕴素嗜酒,末年尤甚。及在会稽,略少醒日,然犹以和简为百姓所悦。

又《顾荣传》:齐王冏召为大司马主簿。冏擅权骄恣,荣玖虐祸,终日昏酣,不综府事,以情告友人长乐冯熊。熊谓冏长史葛旟曰:"以顾荣为主簿,所以甄拔才望,委以事机,不复南北亲疏,欲平海内之心也。今府大事殷,非酒客之政。"旟曰:"荣江南望士,且居职日浅,不宜轻代易之。"熊曰:"可转为中书侍郎,荣不失清显,而府更收实才。"旟然之,白冏,以为中书侍郎。在职不复饮酒。人或问之曰:"何前醉而后醒耶?"荣惧,乃复更饮。

《晋中兴书》:毕卓,字茂世,为吏部郎。比舍郎酿熟,卓因醉夜至其瓮间取酒饮之,掌酒者缚卓。郎往视之,释缚,宴於瓮侧,取醉而去。

又曰:周顗代戴渊为护军,尚书纪瞻置酒请顗及王导等二十人,顗荒醉失仪,复为有司所奏。

檀道鸾《晋书》曰:桓玄诣会稽王道子,道子已醉,对玄张目,瞩四座云:"桓温作贼。"玄见此醉势难测,伏地流汗。

《宋书》曰:荆州刺史王忱,范太外弟也。忱嗜酒,醉辄累旬,及醒则俨然端肃。太谓忱曰:"酒虽会性,亦所以伤生也。"

又曰:孔顗使酒仗气,每醉辄弥日不醒,僚类之间,多所凌忽,尤不能曲意权幸,莫不畏而疾之。

又曰:陶潜,尝九月九日无酒,出宅边菊丛中坐,久之,值王弘送酒至,便酌,大醉而归。

崔鸿《后赵录》曰:石勒制法甚严,兼讳胡,尤峻。有醉胡乘马突入止车,勒大怒,谓宫门小执法冯翥曰:"夫人君为令,将使下之无犯。吾尚望威行天下,况於宫阁之间!向驰马入门,为是何人,而不弹白,纵之耶?"翥惶惧忘讳,对曰:"向醉胡乘马驰入,甚呵,卫之而不可与语,所谓互乡难与言,小人所不能制。"勒笑曰:"胡正自难与言。"恕而不罪。

崔鸿《前秦录》曰:建武十四年,坚宴群臣於钓台,以秘书监朱彤为酒正,坚曰:"今日之饮,当以落池为限。"

《史典论》曰:荆州牧刘表跨有南土,子弟骄贵,并好酒。为三爵:大曰伯雅,次曰仲雅,小曰季雅。伯受七升,仲受六升,季受五升。又设大针於坐端,客有醉酒寝地,辄以劖(音谗。)刺,验其醒醉。是丑於赵敬侯以筒酒灌人也。大驾都许,使光禄大夫刘松北镇袁绍军,与绍子弟宴饮,松常以盛夏三伏之际,昼夜酣饮。二方化之,故南荆有三雅之爵,河朔有避暑之饮。

又曰:中常侍张让子奉为太医令,与人饮酒,辄掣引衣裳,发露形体,以为戏乐。将罢,又乱其履舄,使小大差踦,无不倾倒僵仆,踒跌手足,因随而笑之。

《襄阳耆旧记》曰:襄阳城南有池,山季伦每临此池,未曾不大醉而还。恒曰:"此我高阳池也。"襄阳城中儿歌之曰:"山公出何许,往至高阳池。日夕倒戴归,酩酊无所知。时时能骑马,到著白接离。举鞭问葛强,何如并州儿。"

《韩诗外传》曰:赵简子与诸大夫饮於波之台,酒酣。简子涕,诸大夫皆出走,曰:"臣有罪而不自知也。"简子曰:"大夫无罪。昔友周舍有言曰:千牛之皮,不若一狐之腋;众人之惟惟,不若直士之谔谔。"

《费祎别传》曰:孙权每别置好酒以酌祎,视其已醉,然后问以国事,并论世务,辞难累至。祎辄辞以醉,退而撰次所问,事条答,无所遗矣。

《吕氏春》曰:秦缪公之时,西戎强大,缪公遗女乐。戎王大,以其故,数饮食,日夜不休。左右有言秦寇之至,因按弓而射之。秦寇果至,戎王醉而卧於樽下,卒生缚而擒之。

《博物志》曰:人中酒醉不解,浴之以汤,自渍则愈。汤亦作酒气味。

又曰:昔有人名玄石,从中山酒家酤酒。酒家与之千日酒,不语其节度,至家而醉,家以为死,而葬之。酒家计满千日,乃忆之,往索玄石。玄石家云:"亡来三年,服已阕矣。"乃至冢,掘而问之,玄石起於棺中。

《说苑》曰:楚庄王赐群臣酒,日暮烛灭,有引美人衣者,美人援绝其冠缨。告王,王曰:"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与寡人饮,不绝冠缨者不欢。"群臣皆绝其冠缨,乃止。

《世说》曰:周伯仁有德量,深达危乱。过江积年,恒大饮酒。尝经三日醒,时人谓"三日仆射"。

又曰:张磺既贵,有少时知识来候之。华屏官事,与共饮,九酝酒,为酣畅,其夜醉眠。张华尝饮此酒,醉眠辄使左右转侧,至觉,左右依常为张公转侧,其友无转侧者。至明起,友人犹不寤。张公曰:"咄,此必死矣!"使就视之,酒果穿腹流,床下滂沱。

又曰:山公曰:嵇叔夜之为人也,岩然若孤松之独立。及其醉也。嵬峨若玉山之将颓。

又曰:杜预为荆州刺史,镇襄阳。时有宴集,大醉,闭斋独眠,或见一大蛇垂头床边吐。

《语林》曰:周伯仁过江恒醉止,有姊丧三日醒,姑丧三日醒也。

又曰:周伯仁在中朝,能饮一斛酒。过江,虽日醉,然未尝饮一斛,以无其对也。后有旧对忽从北来,相得欣然,乃出二斛酒共饮之。既醉,伯仁得眠,眠觉,问共饮者何在?曰:"西厢。"问:"得转不。"答:"不得转。"伯仁曰:"异事。"使视之,胁腐而死。

《十洲记》曰:瀛洲者,玉膏如酒味,名曰玉酒,饮数升辄醉,令人长生。

《俗记》曰:宋祎死后,葬在金城南山,对琅琊郡门,袁崧为琅琊太守,每醉辄乘舆上宋祎冢,作《行路难》歌。

《列子》曰:子产相郑,有兄曰公孙朝,好酒。朝之室聚酒千钟,积麹成封,糟糠之气逆於人鼻。方其荒醉,不知世道之安危。

《鲁连子》曰:楚王成章华台,酌诸侯酒。鲁君先至,悦之,故醉,与之大曲之弓、不琢之璧,已而悔之。鲁君惧,乃归之。

《庄子》曰:醉者之坠车也,希死,形体与人同,其悟物与人异,则其神者全也。

《尸子》曰:赤县洲者,实为昆仑之虚,其东则卤水岛。山左右蓬莱,玉红之草生焉。食其一实,醉卧三百岁而寤。

《韩子》曰:楚共王与晋厉公战於鄢陵,楚师败绩。共王伤目,司马子反渴而求饮,穀阳树操觞而进子反。王欲复战,召子反议,子反醉,乃辞以疾。王入其幕,酒臭,旋师而斩。

《韩子》曰:绍缁昧醉而忘其裘,梁君曰:"醉足以亡裘乎?"答曰:"纣以酒亡天下,而况裘亡乎?"

又曰:纣为长夜饮而失日,问於左右,尽弗知日。使人问箕子,谓其从曰:"为天下王,而一国皆失日,天下其危矣。一国皆不知,而我独知之,我其危矣。"辞以醉而不知也。

又曰: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耻之,三日不朝。管仲曰:"此非有国者之耻也,公胡不雪之以政?"公曰:"善。"因发困仓,赐贫穷;论囹圄,出薄罪。处三日,而民歌之曰:"公乎,不复遗其冠乎!"

《淮南子》曰:夫醉者,俯入城门,以为七尺之闺;超江、淮,以为寻常之沟。酒浊其神也。

陶渊明诗序曰:余偶有名酒,无日不饮,顾影独尽,忽焉复醉。

《诸葛亮集》曰:亮戒子曰:"夫酒之设,合礼致情,適体归性,礼终而退,此和之至也。主意未殚,宾有馀倦,可以至醉,无致迷乱。"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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