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元朝】 脱脱阿鲁图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 《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但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 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
脱脱,阿鲁图等《宋史》
《宋史》 【元朝】 脱脱,阿鲁图等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

《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但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

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七人任总裁官,还有史官斡玉伦徒、泰不华、于文传、贡师道、余阙、贾鲁、危素等23人,脱脱于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辞职,中书右丞相阿鲁图继任,阿鲁图虽名为都总裁,但不谙汉字。

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书,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

《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

《志》共有十五志(天文、五行、律历、地理、河渠、礼、乐、仪卫、舆服、选举、职官、食货、兵、刑、艺文),约占全书三分之一,仅次于《列传》,份量在二十四史中也是很大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食货志》、《兵志》亦编得好,叙述之详,为二十四史中所仅见。

《食货志》十四卷,相当于《旧唐书·食货志》的七倍。

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宋史》的特点是史料丰富,叙事详尽。两宋时期,经济繁荣,文化学术活跃,雕版印刷盛行,编写的史书,便于刊布流传。

科举制的发展,形成庞大的文官群,他们的俸禄优厚,有很好的条件著述。加之统治者重视修撰本朝史,更促成宋代史学的发达。

修撰本朝史的工作,在北宋前期由崇文院承担;王安石变法改革官制后,主要由秘书省负责。官修的当代史有记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记载宰相、执政议事及与皇帝问对的时政记,根据起居注、时政记等按月日编的日历,详细记载典章制度的会要,还有编年体的“实录”和纪传体的“国史”。

元末修撰的这部宋史,是元人利用旧有宋朝国史编撰而成,基本上保存了宋朝国史的原貌。

宋史对于宋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典章制度以及活动在这一历史时期的许多人物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记载,是研究两宋三百多年历史的基本史料。例如,从《宋史·食货志》中,不仅可以看到两宋社会经济发展的概况和我国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经济联系的加强,还可以看到宋代高度发展的精神与物质文明。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等,保存了许多天文气象资料、科学数据以及关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丰富史料。

除官修的当代史外,私撰述的历史著作也不少,像南宋初年史学家李焘编撰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专记北宋一代史实;南宋孝宗时的史学家徐梦莘修撰的《三朝北盟会编》,专记徽宗、钦宗、高宗三朝与金和战的关系。

因此元朝修《宋史》时,拥有足够的资料。以志来说,《宋史》共十五志,一百六十二卷,约占全书三分之一篇幅,仅次于列传。其例目之多,分量之大,也是二十五史所仅见。其中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还包括职官的食邑、荫补、俸禄等,从中可以看出宋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此外,《地理志》、《职官志》、《食货志》、《兵志》编得也比较好。《宋史》的志书基本上能反映当时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各方面的情况。

查看该书籍完整介绍

目录分页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五十

    ◎兵十一○器甲之制器甲之制其工署则有南北作坊,有弓弩院,诸州皆有作院,皆役工徒而限其常课。南北作院岁造涂金脊铁甲等凡三万二千,弓弩院岁造角弝弓等凡千六百五十余万,诸州岁造黄桦、黑漆弓弩等凡六百二十余...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马政国马之牧,历五代浸废,至宋而规制备具。自建隆而后,其官司之规,厩牧之政,与夫收市之利,牧地之数,支配之等,曰券马,曰省马,曰马社,曰括买,沿革盛衰,皆可得而考焉。凡御马之等三,(入殿祗...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夫天有五气以育万物,木德以生,金德以杀,亦甚盭矣,而始终之序,相成之道也。先王有刑罚以纠其民,则必温慈惠和以行之。盖裁之以义,推之以仁,则震仇杀戮之威,非求民之死,所以求其生也。《书》曰:"...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律令者,有司之所守也。太祖以来,其所自断,则轻重取舍,有法外之意焉。然其末流之弊,专用己私以乱祖宗之成宪者多矣。乾德伐蜀之役,有军大校割民妻乳而杀之,太祖召至阙,数其罪。近臣营救颇切,帝曰:"朕兴师伐罪,妇人何辜,而残忍至此...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天下疑狱,谳有不能决,则下两制与大臣若台谏杂议,视其事之大小,无常法,而有司建请论驳者,亦时有焉。端拱初,广安军民安崇绪隶禁兵,诉继母冯与父知逸离,今夺资产与己子。大理当崇绪讼母,罪死。太宗...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之有关于世运,尚矣。然书契以来,文字多而世代日降;秦火而后,文字多而世教日兴,其故何哉?盖世道升降,人心习俗之致然,非徒文字之所为也...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史类十三:一曰正史类,二曰编年类,三曰别史类,四曰史钞类,五曰故事类,六曰职官类,七曰传记类,八曰仪注类,九曰刑法类,十曰目录类,十一曰谱牒类,十二曰地理类,十三曰霸史类。司马迁《史记》一百...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卫宏《汉旧仪》三卷应劭《汉官仪》一卷蔡质《汉官典仪》一卷《汉制拾遗》一卷(不知何人编)萧嵩《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一云王立等作)又《开元礼仪镜》五卷韦彤《开元礼仪释》二十卷《开元礼仪镜略》十...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子类十七:一曰儒家类,二曰道家类(释氏及神仙附),三曰法家类,四曰名家类,五曰墨家类,六曰纵横家类,七曰农家类,八曰杂家类,九曰小说家类,十曰天文类,十一曰五行类,十二曰蓍龟类,十三曰历算类...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燕丹子》三卷东方朔《神异经》二卷(晋张华传)师旷《禽经》一卷(张华注)王子年《拾遗记》十卷(晋王嘉撰)干宝《搜神总记》十卷《宝椟记》十卷(并不知作者)殷芸《小说》十卷刘义庆《世说新语》三卷...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六十

    ◎艺文六苗锐《新删定广圣历》二卷僧一行《开元大衍历议》十三卷启玄子《天元玉册》十卷甄鸾《五曹算术》二卷《海岛算术》一卷赵君卿《周髀算经》二卷张丘建《算经》三卷夏侯阳《算经》三卷王孝通《缉古算经》一卷...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集类四:一曰楚辞类,二曰别集类,三曰总集类,四曰文史类。《楚辞》十六卷(楚屈原等撰)洪兴祖《补注楚辞》十七卷《考异》一卷《楚辞》十七卷(后汉王逸章句)周紫芝《竹坡楚辞赘说》一卷晁补之《续楚辞...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孔逭《文苑》十九卷萧统《文选》六十卷(李善注)庚自直《类文》三百六十二卷窦严《东汉文类》三十卷《五臣注文选》三十卷周明辨《文选汇聚》十卷《文选类聚》十卷常宝鼎《文选名氏类目》十卷卜邻《续文选...

  • 《宋史》 志 ▪ 志·卷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朝谒玉清昭应宫太清宫朝享景灵宫封禅礼汾阴奉天书祭九鼎真宗奉圣祖玉清昭应宫御制十一首降圣,《真安》巍巍真宇,奕奕殊庭。规模太紫,炳焕丹青。元命祗答,大猷是经。多仪有践,丕应无形。肆设...

  • 《宋史》 表 ▪ 表·卷一

    宰辅一宋宰辅年表,前九朝始建隆庚申,终靖康丙午,凡一百六十七年,居相位者七十二人,位执政者二百三十八人。后七朝始建炎丁未,终德祐丙子,凡一百四十九年,居相位者六十一人,位执政者二百四十四人。叙古曰:...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热门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