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元朝】 脱脱阿鲁图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 《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但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 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
脱脱,阿鲁图等《宋史》
《宋史》 【元朝】 脱脱,阿鲁图等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

《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但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

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七人任总裁官,还有史官斡玉伦徒、泰不华、于文传、贡师道、余阙、贾鲁、危素等23人,脱脱于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辞职,中书右丞相阿鲁图继任,阿鲁图虽名为都总裁,但不谙汉字。

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书,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

《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

《志》共有十五志(天文、五行、律历、地理、河渠、礼、乐、仪卫、舆服、选举、职官、食货、兵、刑、艺文),约占全书三分之一,仅次于《列传》,份量在二十四史中也是很大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食货志》、《兵志》亦编得好,叙述之详,为二十四史中所仅见。

《食货志》十四卷,相当于《旧唐书·食货志》的七倍。

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宋史》的特点是史料丰富,叙事详尽。两宋时期,经济繁荣,文化学术活跃,雕版印刷盛行,编写的史书,便于刊布流传。

科举制的发展,形成庞大的文官群,他们的俸禄优厚,有很好的条件著述。加之统治者重视修撰本朝史,更促成宋代史学的发达。

修撰本朝史的工作,在北宋前期由崇文院承担;王安石变法改革官制后,主要由秘书省负责。官修的当代史有记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记载宰相、执政议事及与皇帝问对的时政记,根据起居注、时政记等按月日编的日历,详细记载典章制度的会要,还有编年体的“实录”和纪传体的“国史”。

元末修撰的这部宋史,是元人利用旧有宋朝国史编撰而成,基本上保存了宋朝国史的原貌。

宋史对于宋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典章制度以及活动在这一历史时期的许多人物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记载,是研究两宋三百多年历史的基本史料。例如,从《宋史·食货志》中,不仅可以看到两宋社会经济发展的概况和我国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经济联系的加强,还可以看到宋代高度发展的精神与物质文明。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等,保存了许多天文气象资料、科学数据以及关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丰富史料。

除官修的当代史外,私撰述的历史著作也不少,像南宋初年史学家李焘编撰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专记北宋一代史实;南宋孝宗时的史学家徐梦莘修撰的《三朝北盟会编》,专记徽宗、钦宗、高宗三朝与金和战的关系。

因此元朝修《宋史》时,拥有足够的资料。以志来说,《宋史》共十五志,一百六十二卷,约占全书三分之一篇幅,仅次于列传。其例目之多,分量之大,也是二十五史所仅见。其中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还包括职官的食邑、荫补、俸禄等,从中可以看出宋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此外,《地理志》、《职官志》、《食货志》、《兵志》编得也比较好。《宋史》的志书基本上能反映当时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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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零五

    ◎舆服四○诸臣服上诸臣祭服。唐制,有衮冕九旒,鷩冕八旒,毳冕七旒,絺冕六旒,玄冕五旒。宋初,省八旒、六旒冕。九旒冕:涂金银花额,犀、玳瑁簪导,青罗衣绣山、龙、雉、火、虎蜼五章,绯罗裳绣藻、粉米、黼、...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零六

    ◎舆服五○诸臣服下士庶人服公服。凡朝服谓之具服,公服从省,今谓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其制,曲领大袖,下施横襕,束以革带,幞头,乌皮靴。自王公至一命...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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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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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零九

    ◎选举二(科目下举遗逸附)高宗建炎初,驻跸扬州,时方用武,念士人不能至行在,下诏:"诸道提刑司选官即转运置司州、军引试,使副或判官一人董之。河东路附京西转运司。国子监、开封府人就试于留守司,命御史一...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一十

    ◎选举三(学校试律学等试附)凡学皆隶国子监。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初无定员,后以二百人为额。太学生,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及三舍法行,则太学始定置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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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一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远州铨补荫流外补川峡、闽、广,阻远险恶,中州之人,多不愿仕其地。初,铨格稍限以法,凡州县、幕职,每一任近,即一任远。川峡、广南及沿边,不许挈家者为远,余悉为近。既分川峡为四路,广...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考课)保任之制。铨注有格,概拘以法,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择才,故予夺升黜,品式具在,而又责官以保任之。凡改秩迁资,必视举任有无,以为应否;至其职任优殊,则又随事立目,往往特诏公卿、部刺史...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三师三公宰执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昔武王克商,史臣纪其成功,有曰:"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建官惟贤,位事惟能。"后世曰爵,曰官,曰职,分而任之,其原盖始乎此。然周初之制,已不可考。周公作六典,自...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枢密院宣徽院三司使翰林学士院侍读侍讲崇政殿说书诸殿学士诸阁学士诸修撰直阁东宫官王府官枢密院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佐邦治。凡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监门六部架阁吏部掌文武官吏选试、拟注、资任、迁叙、荫补、考课之政令,封爵、策勋、赏罚殿最之法。凡文阶官之等三十,武选官之等五十有六,幕职州县官之等七,散官之等九...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御史台秘书省殿中省太常寺宗正寺大宗正司附:光禄寺卫尉寺大仆寺【御史台】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司天监【大理寺】旧置判寺一人,兼少卿事一人。建隆三年,以工部尚书窦仪判寺事。凡狱讼之事,随官司决劾,本寺不复听讯,但掌断天下奏狱,送审...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殿前司侍卫亲军环卫官皇城司三卫官客省引进四方馆东西上阁门带御器械人内内侍省内侍省开封府临安府河南应天府次府节度使承宣观察防御等使【殿前司】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掌殿前诸班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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