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元朝】 脱脱阿鲁图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 《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但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 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
脱脱,阿鲁图等《宋史》
《宋史》 【元朝】 脱脱,阿鲁图等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

《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但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

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七人任总裁官,还有史官斡玉伦徒、泰不华、于文传、贡师道、余阙、贾鲁、危素等23人,脱脱于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辞职,中书右丞相阿鲁图继任,阿鲁图虽名为都总裁,但不谙汉字。

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书,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

《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

《志》共有十五志(天文、五行、律历、地理、河渠、礼、乐、仪卫、舆服、选举、职官、食货、兵、刑、艺文),约占全书三分之一,仅次于《列传》,份量在二十四史中也是很大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食货志》、《兵志》亦编得好,叙述之详,为二十四史中所仅见。

《食货志》十四卷,相当于《旧唐书·食货志》的七倍。

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宋史》的特点是史料丰富,叙事详尽。两宋时期,经济繁荣,文化学术活跃,雕版印刷盛行,编写的史书,便于刊布流传。

科举制的发展,形成庞大的文官群,他们的俸禄优厚,有很好的条件著述。加之统治者重视修撰本朝史,更促成宋代史学的发达。

修撰本朝史的工作,在北宋前期由崇文院承担;王安石变法改革官制后,主要由秘书省负责。官修的当代史有记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记载宰相、执政议事及与皇帝问对的时政记,根据起居注、时政记等按月日编的日历,详细记载典章制度的会要,还有编年体的“实录”和纪传体的“国史”。

元末修撰的这部宋史,是元人利用旧有宋朝国史编撰而成,基本上保存了宋朝国史的原貌。

宋史对于宋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典章制度以及活动在这一历史时期的许多人物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记载,是研究两宋三百多年历史的基本史料。例如,从《宋史·食货志》中,不仅可以看到两宋社会经济发展的概况和我国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经济联系的加强,还可以看到宋代高度发展的精神与物质文明。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等,保存了许多天文气象资料、科学数据以及关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丰富史料。

除官修的当代史外,私撰述的历史著作也不少,像南宋初年史学家李焘编撰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专记北宋一代史实;南宋孝宗时的史学家徐梦莘修撰的《三朝北盟会编》,专记徽宗、钦宗、高宗三朝与金和战的关系。

因此元朝修《宋史》时,拥有足够的资料。以志来说,《宋史》共十五志,一百六十二卷,约占全书三分之一篇幅,仅次于列传。其例目之多,分量之大,也是二十五史所仅见。其中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还包括职官的食邑、荫补、俸禄等,从中可以看出宋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此外,《地理志》、《职官志》、《食货志》、《兵志》编得也比较好。《宋史》的志书基本上能反映当时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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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盐中元丰七年,知沧州赵瞻请自大名府、澶、恩、信安、雄、霸、瀛、莫、冀等州尽榷卖以增其利,才半岁,获息钱十有六万七千缗。哲宗即位,监察御史王岩叟言:"河北二年以来新行盐法,所在价增一倍,既...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盐下茶上其在福建曰福州长清场,岁鬻十万三百石,以给本路。天圣以来,福漳泉州、兴化军皆鬻盐,岁视旧额增四万八千九百八石。熙宁十年,有廖恩者起为盗,聚党掠州郡。恩既平,御史中丞邓闰甫言:"闽...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茶下茶天圣三年八月,诏翰林侍讲学士孙奭等同究利害,奭等言:"十三场茶积而未售者六百一十三万余斤,盖许商人贴射,则善者皆入商人,其入官者皆粗恶不时,故人莫肯售。又园户输岁课不足者,使如商人...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酒坑冶矾香附酒宋榷酤之法:诸州城内皆置务酿酒,县、镇、乡、闾或许民酿而定其岁课,若有遗利,所在多请官酤。三京官造曲,听民纳直以取。陈、滑、蔡、颍、随、郢、邓、金、房州、信阳军旧皆不榷。太...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商税市易均输互市舶法商税凡州县皆置务,关镇亦或有之;大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诸州仍令都监、监押同掌。行者赍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居者市鬻,谓之"住税",每千钱算三十,大...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宋之兵制,大概有三: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曰禁军;诸州之镇兵,以分给役使,曰厢军;选于户籍或应募,使之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则曰乡兵。又有蕃兵,其法始于国初,具籍塞下,团结...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熙宁以后之制骑军殿前指挥使(左右班二。)内殿直(左右班四。)散员(左右班四。)散指挥(左右班四。)散都头(左右班二。)散祗候(左右班二。)金枪班(左右二,元祐二年六月,密院言:"元丰...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厢兵者,诸州之镇兵也。内总于侍卫司。一军之额,有分隶数州者,或一州之管兼屯数州者,在京诸司之额五,隶宣徽院,以分给畜牧缮修之役,而诸州则各以其事属焉。建隆初,选诸州募兵之壮勇者部送京师...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陕西保毅河北忠顺河北陕西强人砦户河北河东强壮河东陕西弓箭手河北等路弓箭社乡兵者,选自户籍,或土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防守之兵也。周广顺中,点秦州税户充保毅军,宋因之。自建隆四年...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河北河东陕西义勇陕西护塞川峡土丁荆湖义军土丁弩手夔施黔思等处义军土丁广南西路土丁广南东路枪手邕钦溪洞壮丁福建路枪仗手江南西路枪仗手蕃兵河北、河东、陕西义勇庆历二年,选河北、河东强壮...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保甲建炎后乡兵建炎后砦兵保甲熙宁初,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帝从其议。三年,始联比其民以相保任。及诏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召募之制起于府卫之废。唐末士卒疲于征役,多亡命者,梁祖令诸军悉黵面为字,以识军号,是为长征之兵。方其募时,先度人材,次阅走跃,试瞻视,然后黵面,赐以缗钱、衣履而隶诸籍。国初因之,或...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四十七

    ◎兵八○拣选之制廪给之制拣选之制建隆初,令诸州召募军士部送阙下,至则军头司覆验等第,引对便坐,而分隶诸军焉。其自厢军而升禁兵,禁兵而升上军,上军而升班直者,皆临轩亲阅,非材勇绝伦不以应募,余皆自下选...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四十八

    ◎兵九○训练之制训练之制禁军月奉五百以上,皆日习武技。三百以下,或给役,或习技。其后别募厢兵,亦阅习武技,号教阅厢军。戍川、广者旧不训练,嘉祐以后稍习焉。凡诸日习之法,以鼓声为节,骑兵五习,步兵四习...

  • 《宋史》 志 ▪ 志·卷一百四十九

    ◎兵十○迁补之制屯戍之制迁补之制自殿前、侍卫马步军校,每遇大礼后,各以次迁,谓之"转员"。转员至军都指挥使,又迁则遥领刺史,又迁为厢都指挥使,遥领团练使。员溢,即从上罢军职,为正团练使、刺史之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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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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