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 ▪ 卷六十三 老子韩非列传 第三

【汉朝】 司马迁


  2003-3-7

  老子者,①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②姓李氏,③名耳,字?,④周守藏室之史也。⑤

  注①正义朱韬玉札及神仙传云:“老子,楚国苦县濑乡曲仁里人。姓李,名耳,字伯阳,一名重耳,外字?,身长八尺八寸,黄色美眉,长耳大目,广额疏齿,方口厚唇,额有三五达理,日角月悬,鼻有双柱,耳有三门,足蹈二五,手把十文。周时人,李母八十一年而生。”又玄妙内篇云:“李母怀胎八十一载,逍遥李树下,乃割左腋而生。”又云:“玄妙玉女梦流星入口而有娠,七十二年而生老子。”又上元经云:“李母昼夜见五色珠,大如弹丸,自天下,因吞之,即有娠。”张君云:“老子者是号,非名。老,考也。子,孳也。考教?理,达成圣孳,乃孳生万理,善化济物无遗也。”

  注②集解地理志曰苦县属陈国。索隐按:地理志苦县属陈国者,误也。苦县本属陈,时楚灭陈,而苦又属楚,故云楚苦县。至高帝十一年,立淮阳国,陈县?苦县皆属焉。裴氏所引不明,见苦县在陈县下,因云苦属陈。今检地理志,苦实属淮阳郡。苦音怙。正义按年表云淮阳国,景帝三年废。至天汉修史之时,楚节王纯都彭城,相近。疑苦此时属楚国,故太史书之。括地志云:“苦县在亳州谷阳县界。有老子宅及庙,庙中有九井尚存,在今亳州真源县也。”厉音赖。晋太康地记云:“苦县城东有濑乡祠,老子所生地也。”

  注③索隐按:葛玄曰“李氏女所生,因母姓也。”又云“生而指李树,因以为姓”。

  注④索隐按:许慎云“?,耳曼也”。故名耳,字?。有本字伯阳,非正也。

  然老子号伯阳父,此传不称也。正义?,耳漫无轮也。神仙传云:“外字曰?。”

  按:字,号也。疑老子耳漫无轮,故世号曰?。

  注⑤索隐按:藏室史,周藏书室之史也。又张苍传“老子为柱下史”,盖即藏室之柱下,因以为官名。正义藏,在浪反。

  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①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②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③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④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孔子去,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

  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

  注①索隐大戴记亦云然。

  注②索隐刘氏云:“蓬累犹扶持也。累音六水反。说者云头戴物,两手扶之而行,谓之蓬累也。”按:蓬者,盖也;累者,随也。以言若得明君则驾车服冕,不遭时则自覆盖相携随而去耳。正义蓬,沙碛上转蓬也。累,转行貌也。言君子得明主则驾车而事,不遭时则若蓬转流移而行,可止则止也。蓬,其状若皤蒿,细叶,蔓生于沙漠中,风吹则根断,随风转移也。皤蒿,江东呼为斜蒿云。

  注③索隐良贾谓善货卖之人。贾音古。深藏谓隐其宝货,不令人见,故云“若虚”。而君子之人,身有盛德,其容貌谦退有若愚鲁之人然。嵇康高士传亦载此语,文则小异,云“良贾深藏,外形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不足”也。

  注④正义恣态之容色与淫欲之志皆无益于夫子,须去除也。

  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①关令尹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②

  注①索隐李尤函谷关铭云“尹喜要老子留作二篇”,而崔浩以尹喜又为散关令是也。正义抱朴子云:“老子西游,遇关令尹喜于散关,为喜着道德经一卷,谓之老子。”或以为函谷关。括地志云:“散关在岐州陈仓县东南五十二里。函谷关在陕州桃林县西南十二里。”强,其两反。为于伪反。

  注②集解列仙传曰:“关令尹喜者,周大夫也。善内学星宿,服精华,隐德行仁,时人莫知。老子西游,喜先见其气,知真人当过,候物色而?之,果得老子。老子亦知

  其奇,为著书。与老子俱之流沙之西,服臣胜实,莫知其所终。

  亦著书九篇,名关令子。”索隐列仙传是刘向所记。物色而?之,谓视其气物有异

  色而寻?之。又按:列仙传“老子西游,关令尹喜望见有紫气浮关,而老子果乘青牛而

  过也”。

  或曰:老莱子亦楚人也,①著书十五篇,言道之用,与孔子同时云。

  注①正义太史公疑老子或是老莱子,故书之。列仙传云:“老莱子,楚人。当时世乱,逃世耕于蒙山之阳,莞葭为墙,蓬蒿为室,杖木为?,蓍艾为席,菹芰为食,垦山播种五谷。楚王至门迎之,遂去,至于江南而止。曰:‘鸟兽之解毛可绩而衣,其遗粒足食也。’”盖老子百有六十余岁,或言二百余岁,①以其修道而养寿也。

  注①索隐此前古好事者据外传,以老子生年至孔子时,故百六十岁。或言二百余岁者,□以周太史儋为老子,故二百余岁也。正义盖,或,皆疑辞也。世不?知,故言“盖”及“或”也。玉清云老子以周平王时见衰,于是去。孔子世家云孔子问礼于老子在周景王时,孔子盖年三十也,去平王十二王。此传云儋□老子也,秦献公与烈王同时,去平王二十一王。说者不一,不可知也。故葛仙公序云“老子体于自然,生乎大始之先,起乎无因,经历天地终始,不可称载”。

  自孔子死之后百二十九年,①而史记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始秦与周合,合五百岁而离,离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焉。”②或曰儋□老子,或曰非也,世莫知其然否。老子,隐君子也。

  注①集解徐广曰:“实百一十九年。”

  注②索隐按:周秦二本纪并云“始周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又合,合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然与此传离合正反,寻其意义,亦并不相违也。

  老子之子名宗,宗为魏将,封于段干。①宗子注,②注子宫,宫玄孙假,③假仕于汉孝文帝。而假之子解为胶西王?太傅,因家于齐焉。

  注①集解此云封于段干,段干应是魏邑名也。而魏世家有段干木、段干子,田完世家有段干朋,疑此三人是姓段干也。本盖因邑为姓,左传所谓“邑亦如之”是也。风俗通氏姓注云姓段,名干木,恐或失之矣。天下自别有段姓,何必段干木邪!

  注②索隐音铸。正义之树反。

  注③索隐音古雅反。正义作“瑕”,音霞。

  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①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

  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②

  注①索隐按:绌音黜。黜,退而后之也。

  注②索隐此太史公因其行事,于当篇之末结以此言,亦是赞也。按:老子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此是昔人所评老?之德,故太史公于此引以记之。正义此都结老子之教也。言无所造为而自化,清净不挠而民自归正也。

  庄子者,蒙人也,①名周。周尝为蒙漆园吏,②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

  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③作渔父、盗跖、?箧,④以诋?孔子之徒,⑤以明老子之术。畏累虚、亢桑子之属,皆空语无事实。⑥然善属书离辞,⑦指事类情,用剽剥儒、墨,⑧虽当世宿学不能自解免也。其言?洋自恣以适己,⑨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

  注①集解地理志蒙县属梁国。索隐地理志蒙县属梁国。刘向别录云宋之蒙人也。正义郭缘生述征记云蒙县,庄周之本邑也。

  注②正义括地志云:“漆园故城在曹州冤句县北十七里。”此云庄周为漆园吏,□此。按:其城古属蒙县。

  注③索隐大抵犹言大略也。其书十余万言,率皆立主客,使之相对语,故云“偶言”。又音寓,寓,寄也。故别录云“作人姓名,使相与语,是寄辞于其人,故庄子有寓言篇”。正义率音律。寓音遇。率犹类也。寓,寄也。

  注④索隐?箧犹言开箧也。?音?,亦音去。箧音去劫反。正义?音丘鱼反。

  箧音苦颊反。?,开也。箧,箱类也。此庄子三篇名,皆诬毁自古圣君、贤臣、孔子之徒,营求名誉,咸以丧身,非抱素任真之道也。

  注⑤索隐诋,讦也。诋音邸。?音紫。谓诋讦毁訾孔子也。

  注⑥索隐按:庄子“畏累虚”,篇名也,□老聃弟子畏累。邹氏畏音于鬼反,累音垒。刘氏畏音乌罪反,累路罪反。郭象云“今东莱也”。亢音庚。亢桑子,王劭本作“庚桑”。司马彪云“庚桑,楚人姓名也”。正义庄子云:“庚桑楚者,老子弟子,北居畏累之山。”成□云:“山在鲁,亦云在深州。”此篇寄庚桑楚以明至人之德,?生之经,若槁木无情,死灰无心,祸福不至,恶有人灾。言庄子杂篇庚桑楚已下,皆空设言语,无有实事也。

  注⑦正义属音烛。离辞犹分析其辞句也。

  注⑧正义剽,疋妙反。剽犹攻击也。

  注⑨索隐?洋音汪羊二音,又音晃养。亦有本作“?”字。正义洋音翔。己音纪。

  楚威王闻庄周贤,①使使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庄周笑谓楚使者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大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②子亟去,③无污我。④我宁游戏污渎⑤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⑥

  注①正义威王当周显王三十年

  注②索隐孤者,小也,特也。愿为小豚不可得也。正义不?也。豚,小猪。

  临宰时,愿为孤小豚不可得也。

  注③索隐音棘。亟犹急也。

  注④索隐污音乌故反。

  注⑤索隐音乌读二音。污渎,潢污之小渠渎也。

  注⑥正义庄子云:“庄子钓于濮水之上,楚王使大夫往,曰:‘愿以境内累庄子。’持竿不顾,曰:‘吾闻楚有神龟,死二千岁矣,巾笥藏之庙堂之上。此龟宁死为留骨而

  贵乎?宁生曳尾泥中乎?’大夫曰:‘宁曳尾涂中。’庄子曰:‘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与此传不同也。

  申不害者,京人也,①故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②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③

  注①索隐申子名不害。按:别录云“京,今河南京县是也”。正义括地志云:

  “京县故城在郑州荥阳县东南二十里,郑之京邑也。”

  注②索隐按:术□刑名之法术也。

  注③索隐王劭按:纪年云“韩昭侯之世,兵寇屡交”,异乎此言矣。

  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①

  注①集解刘向别录曰:“今民闲所有上下二篇,中书六篇,皆合二篇,已备,过于太史公所记也。”索隐今人闲有上下二篇,又有中书六篇,其篇中之言,皆合上下二篇,是书已备,过于太史公所记也。正义阮孝绪七略云申子三卷也。

  韩非者,①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②而其归本于黄老。③非为人口吃,④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⑤斯自以为不如非。

  注①正义阮孝绪七略云:“韩子二十卷。”韩世家云:“王安五年,非使秦。

  九年,虏王安,韩遂亡。”

  注②集解新序曰:“申子之书言人主当执术无刑,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故号曰‘术’。商鞅所为书号曰‘法’。

  皆曰‘刑名’,故号曰‘刑名法术之书’。”索隐著书三十余篇,号曰韩子。

  注③索隐按:刘氏云“黄老之法不尚繁华,清简无为,君臣自正。韩非之论诋驳浮淫,法制无私,而名实相称。故曰‘归于黄老’。”斯未为得其本旨。今按:韩子书有解老、喻老二篇,是大抵亦崇黄老之学耳。

  注④正义音讫。

  注⑤正义孙卿子二十二卷。名况,赵人,楚兰陵令。避汉宣帝讳,改姓孙也。

  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①韩王不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以为儒者用文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之士。②今者所养非所用,

  ③所用非所养。④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⑤观往者得失之变,⑥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⑦

  注①索隐韩王安也。

  注②正义介,甲也。?,兜鍪也。

  注③索隐言非疾时君以禄养其臣者,乃皆安禄养交之臣,非勇悍忠鲠及折冲御侮之人也。

  注④索隐又言人主今临事任用,并非常所禄养之士,故难可尽其死力也。

  注⑤索隐又悲奸邪谄谀之臣不容廉直之士。

  注⑥正义韩非见王安不用忠良,今国消弱,故观往古有国之君,则得失之变异,而作韩子二十卷。

  注⑦索隐此皆非所著书篇名也。孤愤,愤孤直不容于时也。五蠹,蠹政之事有五也。内外储,按韩子有内储、外储篇:内储言明君执术以制臣下,制之在己,故曰“内”也;外储言明君观听臣下之言行,以断其赏罚,赏罚在彼,故曰“外”也。储畜二事,所谓明君也。说林者,广说诸事,其多若林,故曰“说林”也。今韩子有说林上下二篇。说难者,说前人行事与己不同而诘难之,故其书有说难篇。

  然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

  说难曰:①

  注①索隐说音税。难音奴干反。言游说之道为难,故曰说难。其书词甚高,故特载之。然此篇亦与韩子微异,烦省小大不同。刘伯庄亦申其意,粗释其微文幽旨,故有刘说也。

  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难也;①又非吾辩之难能明吾意之难也;②又非吾敢横失能尽之难也。③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④

  注①正义凡说难识情理,不当人主之心,恐犯逆鳞。说之难知,故言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乃为难。

  注②正义能分明吾意以说之,亦又未为难也,尚非甚难。

  注③索隐按:韩子“横失”作“横佚”。刘氏云:“吾之所言,无横无失,陈辞发策,能尽说情,此虽是难,尚非难也。”正义横,扩孟反。又非吾敢有横失,词理能尽说己之情,此虽是难,尚非极难。

  注④索隐刘氏云:“开说之难,正在于此也。”按:所说之心者,谓人君之心也。言以人臣疏末射尊重之意,贵贱隔绝,旨趣难知,自非高识,莫近几会,故曰“说之难”也。乃须审明人主之意,必以我说合其情,故云“吾说当之”也。正义前者三说并未为难,凡说之难者,正在于此。言深辨知前人意,可以吾说当之,?与前人心会,说则行,乃是难矣。

  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①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远矣。②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③所说实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④而说之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若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而显□其身。⑤此之不可不知也。

  注①索隐按:谓所说之主,中心本出欲立高名者也。,故刘氏云“稽古羲黄,祖述”是也。

  注②索隐谓人主欲立高名,说臣乃陈厚利,是其见下节也。既不会高情,故遇卑贱必被远斥矣。

  注③索隐亦谓所说之君,出意本规厚利,而说臣乃陈名高之节,则是说者无心,远

  于我之事情,必不见收用也。故刘氏云“若秦孝公志于强国,而商鞅说以帝王,故怒而不用”。

  注④索隐按:韩子“实”字作“隐”。按:显者,阳也。谓其君实为厚利,而详作欲为名高之节也。正义前人必欲厚利,诈慕名高,则阳收其说,实疏远之。

  注⑤索隐谓若下文云郑武公阴欲伐胡,而关其思极论深计,虽知说当,终遭显戮是也。正义前人好利厚,诈慕名高,说之以厚利,则阴用说者之言而显不收其身。说士不可不察。

  Ub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其所匿之事,①如是者身危。

  贵人有过端,而说者明言善议以推其恶者,则身危。②周泽未渥也而语极知,说行而有功则德亡,③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如是者身危。④夫贵人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说者与知焉,则身危。⑤彼显有所出事,乃自以为也故,说者与知焉,则身危。⑥强之以其所必不为,⑦止之以其所不能已者,身危。

  ⑧故曰:与之论大人,则以为闲己;⑨与之论细人,则以为粥权。⑩论其所爱,则以为借资;⑾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⑿径省其辞,则不知而屈之;⒀泛滥博文,则多而久之。⒁顺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尽;⒂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⒃此说之难,不可不知也。

  注①正义事多相类,语言或说其相类之事,前人觉悟,便成漏泄,故身危也。

  注②正义人主有过失之端绪,而引美善之议以推人主之恶,则身危。

  注③索隐按:谓人臣事上,其道未合,至周之恩未沾渥于下,而辄吐诚极言,其说有功则其德亦亡。亡,无也。韩子作“则见忘”,然“见忘”胜于“德亡”也。正义渥,沾濡也。人臣事君未满周至之恩泽,而说事当理,事行有功,君不以为恩德,故德亡。

  注④索隐又若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如是者身危。是恩意未深,辄评时政,不为所信,更致嫌疑,若下文所云邻父以墙坏有盗,却为见疑,□其类也。正义说事不行,或行有败坏,则必致危殆,若此者身危也。

  注⑤正义与音预。人主先得其计己功,说者知前发其踪迹,身必危亡。

  注⑥索隐谓人主明有所出事乃自以为功,而说者与知,是则以为闲,故身危也。正义人主明所出事,乃以有所营为,说者预知其计,而说者身亡危。

  注⑦索隐刘氏云:“若项羽必欲衣锦东归,而说者强述关中,违旨忤情,自招诛灭也。”正义强,其两反。人主必不欲有为,而说者强令为之。

  注⑧索隐刘氏云:“若汉景帝决废栗太子,而周亚夫强欲止之,竟不从其言,后遂下狱是也。”正义人主已营为,而说者强止之者,身危。

  注⑨正义闲音纪苋反。说彼大人之短,以为窃己之事情,乃为刺讥闲也。

  注⑩索隐按:韩非子“粥权”作“卖重”。谓荐彼细微之人,言堪大用,则疑其挟诈而卖我之权也。正义粥音育。刘伯庄云:“论则疑其挟诈卖己之权。”

  注⑾正义说人主爱行,人主以为借己之资籍也。

  注⑿正义论说人主所憎恶,人主则以为尝试于己也。

  注⒀索隐按:谓人主意在文华,而说者但径捷省略其辞,则以说者为无知而见屈辱也。正义省,山景反。

  注⒁索隐按:谓人主志在简要,而说者务于浮辞泛滥,博涉文华,则君上嫌其多迂诞,文而无当者也。正义泛滥,浮辞也。博文,广言句也。言浮说广陈,必多词理,时乃永久,人主疲倦。

  注⒂正义懦音乃乱反。说者陈言顺人主之意,则或怯懦而不尽事情也。

  注⒃正义草野犹鄙陋也。广陈言词,多有鄙陋,乃成倨傲侮慢。

  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敬,①而灭其所丑。②彼自知其计,则毋以其失穷之;③自勇其断,则毋以其敌怒之;④自多其力,则毋以其难概之。⑤规异事与同计,誉异人与同行者,则以饰之无伤也。⑥有与同失者,则明饰其无失也。⑦大忠无所拂悟,⑧辞言无所击排,⑨乃后申其辩知焉。此所以亲近不疑,⑩知尽之难也。⑾得旷日弥久,⑿而周泽既渥,[一三]深计而不疑,交争而不罪,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⒁

  注①索隐按:所说谓所说之主也。饰其所敬者,说士当知人主之所敬,而时以言辞文饰之。

  注②索隐丑谓人主若有所避讳而丑之,游说者当灭其事端而不言也。

  注③正义前人自知其失误,说士无以失误穷极之,乃为讪上也。

  注④索隐按:谓人主自勇其断,说士无以己意而攻闲之,是以卑下之谋自敌于上,以致谴怒也。正义断音端乱反。刘伯庄云:“贵人断甲为是,说者以乙破之,乙之理难同,怒以下敌上也。”

  注⑤索隐按:概犹格也。刘氏云:“秦昭王决欲攻赵,白起苦说其难,遂己之心,拒格君上,故致杜邮之?也。”正义概,古代反。

  注⑥正义刘伯庄云:“贵人与甲同计,与乙同行者,说士陈言无伤甲乙也。”

  注⑦索隐按:上文言人主规事誉人,与某人同计同行,今说者之词不得伤于同计同行之人,仍可文饰其类也。又若人主与同失者,而说者则可以明饰其无失也。正义人主与甲同失,说者文饰甲之无失。

  注⑧索隐拂音佛。言大忠之人,志在匡君于善,君初不从,则且退止,待君之说而又几谏,□不拂悟于君也。

  正义拂悟当为“?忤”,古字假借耳。?,违也。忤,逆也。

  注⑨索隐谓大忠说谏之辞,本欲归于安人兴化,而无别有所击射排摈。按:

  韩子作“击摩”也。

  注⑩正义言大忠之事,拟安民兴化,事在匡弼。君初亦不击排,乃后周泽沾濡,君臣道合,乃敢辩智说焉。此所以亲近而不见疑,是知尽之难。

  注⑾集解徐广曰:“知,一作‘得’。难,一作‘辞’。”索隐谓人臣尽知事上之道难也。按:徐广曰“知,一作‘得’,难,一作‘辞’”。今按韩子作“得尽之辞”也。正义言说士知谈说之难也,为能尽此谈说之道,得当人主之心,君臣相合,乃是知尽之难也。

  注⑿索隐谓君臣道合,旷日已久,是诚着于君也。

  注⒀索隐谓君之渥泽周浃于臣,鱼水相须,盐梅相和也。

  注⒁正义夫知尽之难,则君臣道合,故得旷日弥久。而周泽既渥,深计而君不疑,与君交争而不罪,而得明计国之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任爵禄于身,以此君臣相执持,此说之成也。

  伊尹为庖,①百里奚为虏,②皆所由干其上也。故此二子者,皆圣人也,犹不能无役身而涉世如此其污也,③则非能仕之所设也。④

  注①正义殷本纪云“乃为有莘氏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王道”是也。

  注②正义晋世家云袭灭虞公,及大夫百里以媵秦穆姬也。

  注③正义污音乌故反。庖虏是污。

  注④索隐按:韩子作“非能士之所耻也”。

  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且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知其子而疑邻人之父。①昔者郑武公欲伐胡,②乃以其子妻之。

  因问?臣曰:“吾欲用兵,谁可伐者?”关其思曰:“胡可伐。”乃戮关其思,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而不备郑。

  郑人袭胡,取之。此二说者,其知皆当矣,③然而甚者为戮,薄者见疑。非知之难也,处知则难矣。

  注①正义其子邻父说皆当矣,而切见疑,非处知则难乎!

  注②正义世本云:“胡,归姓也。”括地志云:“胡城在豫州郾城县界。”

  注③正义当,当浪反。

  昔者弥子瑕见爱于?君。?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至刖。既而弥子之母病,人闻,往夜告之,弥子矫驾君车而出。君闻之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而犯刖罪!”与君游果园,弥子食桃而甘,不尽而奉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而念我!”及弥子色衰而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尝矫驾吾车,又尝食我以其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前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至变也。故有爱于主,则知当而加亲;见憎于主,则罪当而加疏。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之矣。

  夫龙之为虫也,①可扰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婴之,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之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②

  注①正义龙,虫类也。故言“龙之为虫”。

  注②索隐按:几,庶也。谓庶几于善谏说也。正义说者能不犯人主逆鳞,则庶几矣。

  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①

  注①集解战国策曰:“秦王封姚贾千户,以为上卿。韩非短之曰:‘贾,梁监门子,盗于梁,臣于赵而逐。取世监门子梁大盗赵逐臣与同社稷之计,非所以励?臣也。’王召贾问之,贾答云云,乃诛韩非也。”

  申子、韩子皆著书,传于后世,学者多有。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

  太史公曰: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庄子散道德,放论,要亦归之自然。申子卑卑,①施之于名实。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②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远矣。

  注①集解自勉励之意也。索隐刘氏云:“卑卑,自勉励之意也。”

  注②集解?,胡革反。用法惨急而鞠?深刻。索隐惨,七感反。?,胡革反。

  按:谓用法惨急而鞠?深刻也。

  【索隐述赞】伯阳立教,清净无为。道尊东鲁,?窜西垂。庄蒙栩栩,申害卑卑。

  刑名有术,说难极知。悲彼周防,终亡李斯。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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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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