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
【明朝】 冯梦龙
三言,是明代冯梦龙纂辑的三个短篇小说集《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的合称,是明代通俗小说的代表作。这些作品主要是对宋元话本、明代拟话本进行编辑,冯梦龙在对其进行编辑的同时,进行了一定的修订,可以看成是冯梦龙的文本重构;另外也有作者的创作。“三言”反映了冯梦龙极为复杂的思想,其思想的总体结构形式是:以近古新兴的渲染自然人性的主情人文思想去解构传统文化思想的同时,又以吸纳了释道的儒家思想为主导
三言,是明代冯梦龙纂辑的三个短篇小说集《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的合称,是明代通俗小说的代表作。这些作品主要是对宋元话本、明代拟话本进行编辑,冯梦龙在对其进行编辑的同时,进行了一定的修订,可以看成是冯梦龙的文本重构;另外也有作者的创作。“三言”反映了冯梦龙极为复杂的思想,其思想的总体结构形式是:以近古新兴的渲染自然人性的主情人文思想去解构传统文化思想的同时,又以吸纳了释道的儒家思想为主导去兼容和消化主情思潮。“三言”即是冯梦龙那种思想形式下的独具特色的小说艺术形式,可以概括为儒雅与世俗互摄互涵的中和审美形式,这具体体现在“三言”的审美情感形式,叙事结构模式等诸方面。
“三言”是中国白话短篇小说在说唱艺术的基础上,经过文人的整理加工到文人进行独立创作的开始。它的出现,标志着古代白话短篇小说整理和创作高潮的到来。
随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长,明代中晚期出现了封建统治的危机,具体表现在以道德信条为基础的国家统治机器迅速显出它的脆弱性。旧有的道德价值体系,实质上已不可避免地面临瓦解。在这种供广大听众消闲取乐的世俗小说由宋元时的涓涓细流发展成为江湖河海,由口头的说唱文学发展成为正式的书面语言。
冯梦龙毕生所从事的通俗文学的整理与编辑工作,是与当时文艺环境分不开的,当时的主情思潮弥漫文坛,这一点对冯梦龙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但不难发现他的文艺思想及审美倾向由有着自己的特色。即是他在对通俗文艺的整理与编辑的创作中本着坚持发扬儒学的基本精神,并包容其它文化思想的一种思维方式。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冯梦龙所提倡宣扬的儒学精神是先秦的儒学精神,这里也包含了一些释、道思想,而不是宋明之际提倡宣扬的"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
宋明理学认为理不仅是自然界的最高原则,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原则。准确的说是封建等级制度及与其想适应的封建伦常的总称。二程说:“上下之分,尊卑义也,理之当也”,朱熹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这样理学禁锢下的人的感性的枷锁的时候,个体感性的高扬就成为必然。冯梦龙所提倡宣扬的先秦儒学就成为他高扬个体感性的一种方式。先秦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学,其道德伦理的核心是“仁”学,“仁”学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人本主义的人学,认所谓“爱人”、“爱众”为指归。而“爱人”、“爱众”就是尊重人的感性存在。如:“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子曰:“……泛爱众,而亲仁”。这也就是《孟子·离娄下》所说的“仁者爱人”,以及《礼记??中庸》说的“仁者,人也”孔子之所以重视“仁学”就因为在他看来,只有仁人才能推行礼制,不然“人而不仁,如礼何”这与冯梦龙的文艺思想有着共同之处。冯梦龙就是借“三言”等通俗文学的创作让死气沉沉的晚明儒学生动起来,活泼起来。
明正统文艺只讲理性,不讲情,似乎与伦理哲学,经学和史学等在理论上没有了区别,从而受到情真意切,不与诗文争名的中下层文艺的挑战,于是当时中晚明民俗文艺思潮兴起,大批进步文人学士激烈抨击正统诗论批评中的假道学,而通过儒学伦理文化批评的方式,重构以"情教"为中心的道德批评格局,发展民艺价值观和忧患政治人生观的统一。冯梦龙也是想借此方式来实现其"情"与"理"的和谐统一。
具体到冯梦龙的"三言",其在思想上主要体现为儒家的"中庸之道"。“中庸”是孔子及整个儒家在为人处世方面的总原则,在儒学体系中“仁”是总体的道德内容,“礼”是总体的道德规范,二者构成了儒学的总纲。如“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中庸之道”在艺术上具体表现为“中和之美”。“中和之美”的美学理想对中国古代文艺发生了极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并已积淀为中华民族深层的审美心理结构,成为集体无意识。在明朝中晚期社会背景涵盖下的冯梦龙,有意无意地、自觉不自觉的接受了“中和之美”的熏陶,在“三言”这个白话短篇小说中垦拓出一片“中和之美”的艺术天地。不难看出,他编辑、整理“三言”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喻世”、“警世”、“醒世”唤醒世人改变世风。即如:“ 六经国史之外,凡著述,皆小说也,而尚理或病于艰深,修词或伤于藻绘,则不足以触里耳而振恒心,此《醒世恒言》所以继《明言》、《通言》而作也。” [2] 冯梦龙作为一个封建社会中的进步文人,尽管其思想受到了市民意识的深刻影响,但基本方面还是站在回归先秦儒学精神的立场上。在儒雅与情俗之间进行中和的调适。因此,总的来说,他仍要求小说的内容“不害于风化,不谬于圣贤,不戾于诗书经史”以求“令人为忠臣,为孝子,为贤牧,为良友,为义夫,为节妇,为树德之士,为积善之家,如是而已矣。”(《警世通言序》)
另外,冯梦龙特别重视小说中描写的"男女之情",他在《情史叙》中提出“情始于男女”,“万物如散钱,一情为线牵”只要加以正确导引,可使它“流注于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间”以达到"“情教”的目的,产生像《六经》一样的作用。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还在理论上反对在小说中描写色彩内容。《醒世恒言序》云:“若夫淫谭亵语,取快一时,贻秽百世”。冯梦龙在当时淫风特盛的晚明文坛发表这样的见解是难能可贵的,是他在儒雅与情俗之间进行调适的结果。这一立场在当时就受到人们的重视。凌濛初在《拍案惊奇序》中就指出:“近世承平日久,民佚志淫,一二轻薄我恶少,初学拈笔,便思污衊世界,广摭污造,非荒诞不足法,则亵秽不忍闻,得罪名教,种业来世,莫此为甚。而且纸为之贵,无翼飞,不胫走,有识者为世道忧之,以功令历禁,宜其然也。独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颇存雅道,时着著良规,一破今时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