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部 ▪ 狼尾草 【明朝】 李时珍 释名 稂,狼茅,孟,宿田翁,守田。狼尾,其穗象形也。秀而不成,嶷然在田。故有宿田、守田之称。 气味 米:甘、平,无毒。 主治 作饭食之,令人不饥。 下一篇:《本草纲目》 沙蓬 上一篇:《本草纲目》 裸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