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 外篇·弹祢

葛洪

抱朴子曰:汉末有祢衡者, 年二十有三, 孔文举齿过知命, 身居九列, 文学冠群, 少长称誉, 名位殊绝, 而友衡於布衣, 又表荐之於汉朝, 以为宜起作台郎。

云:“惟岳降神, 异人并出。 目所一见, 辄诵於口。 耳所瞥闻, 不忘於心。 性与道合, 思若有神。 ’其叹之如此。 衡游许下, 自公卿国士以下, 衡初不称其官, 皆名之云阿某, 或以姓呼之为某儿, 呼孔融为大儿, 呼杨修为小儿。 荀彧犹强可与语, 过此以住, 皆木梗泥偶, 似人而无人气, 皆酒瓮饮囊耳。 百官大会, 衡时在坐, 忽颦蹙凄怆, 哀叹忼慨, 或讥之曰:“英豪乐集, 非所叹也。” 衡眄历视稠众而答曰:“在此积尸列柩之间, 仁人安能不悲乎? ”

曹公尝切齿欲杀之, 然复无正有入法应殆之罪, 又惜有杀儒生之名, 乃谪作鼓吏, 衡了无悔情耻色, 乃缚角於柱, 口就吹之, 乃有异声, 并摇鼓兆击鼓, 闻者不知其一人也。 而论更剧, 无所顾忌, 寻亡走投荆州牧刘表, 表欲作书与孙权, 讨逆於时已全据江东, 带甲百万, 欲结辅车之援, 与共距中国, 使诸文士立草, 尽思而不得表意。 乃示衡。 衡省之曰:“但欲使孙左右持刀儿视之者, 此可用尔, 傥令张子布见此, 大辱人也。” 即摧坏投地, 表怅然有怪色, 谓衡曰:“为了不中芸锄乎? 惜之也。

”衡索纸笔, 便更书之, 众所作有十余通, 衡凡一历视之而已, 暗记书之, 毕以还表。 表以还主, 或有录所作之本也, 以比校之, 无一字错, 乃各大惊。 表乃请衡更作, 衡即作成, 手不停辍, 表甚以以为佳而施用焉。

衡骄傲转甚, 一州人士, 莫不憎恚, 而表亦不复堪, 欲杀之。 或谏以为曹公名为严酷, 犹能容忍, 衡少有虚名, 若一朝杀之, 则天下游士, 莫复拟足於荆楚者也。 表遂遣之。 衡走到夏口, 依将军黄祖, 祖待以上宾。 祖大儿黄射, 与衡偕行, 过人墓下, 俱读碑铭一过而去。

久之, 射曰:“前所视碑文大佳, 恨不写也。” 衡曰:“卿存其名目耳。 我一览尚记之。” 即为暗书之, 末有一字, 石缺, 乃不分明。 衡与半字, 曰:“疑此当作某字。 恐不审也。” 射省可(下有缺文)。 虽言行轻人, 宁愿荣显, 是以高游凤林, 不能幽翳蒿莱, 然修己驳刺, 迷而不觉, 故开口见憎, 举足蹈祸。 赍如此之伎俩, 亦何理容於天下而得其死哉? 犹枭鸣狐嚾, 从皆不, 音响不改, 易处何益。 许下, 人物之海也。 文举为之主任, 荷之足以至到, 於此不安, 已可知矣。 犹必死之病, 俞附越人, 所无如何。 朽木铅铤, 班输欧冶所不能匠也。 而复走投荆楚间, 终陷极害, 此乃衡懵蔽之效也。 盖欲之而不能得, 非能得而弗用者矣。 於戏才士, 可勿戒哉!

嵇生曰:“吾所惑者, 衡之虚名也;子所论者, 衡之实病也。 敢不寤寐於指南, 投杖於折中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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