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带职人转官

【宋朝】 洪迈

  绍兴中,王浚明以右奉直大夫直秘阁,乞磨勘,吏部拟朝议大夫。时以为既带职,则朝议、奉直为一等,遂超转中奉。其后曾慥踵之。绍兴末,向伯奋亦用此,继而续觱复然。后省有言,不应蓦三级,自是但得朝议。予按故事,官制未行时,前行郎中迁少卿,有出身,得太常;无出身,司农;继转光禄,即今奉直、朝议也。自少卿迁大卿、监,有出身,得光禄卿;无出身,历司农卿、少府监、卫尉卿,然后至光禄。若带职,则自少农以上径得光禄,不涉余级,至有超五资者。然则浚明等不为过,盖昔日职名不轻与人,故恩典亦异。又自承务郎至奉议词人,但三转,而带职者乃与余人同作六阶不小异,乃有司之失也。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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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