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田千秋郅恽 【宋朝】 洪迈 汉武帝杀戾太子,田千秋讼太子冤曰:“子弄父兵当何罪?”帝大感悟曰:“父子之间,人所难言也。公独明其不然,公当遂为吾辅佐。”遂拜为丞相。光武废郭后,郅恽言曰:“夫妇之好,父不能得之于子,况臣能得之于君乎?是臣所不敢言。虽然,愿陛下念其可否之计,无令天下有议社稷而已。帝曰:“恽善恕已量主。”遂以郭氏为中山王太后,卒以寿终。此二人者,可谓善处人骨肉之间,谏不费词,婉而能入者矣。 下一篇:宋朝 ▪ 文 ▪ 洪迈 - 卷二·戾太子 上一篇:宋朝 ▪ 文 ▪ 洪迈 - 卷二·汉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