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三十二 器玩四

【宋朝】 李昉

  符载 破山剑 扬州贡 郑云逵 张存 百合花 浙右渔人 元祯 李德裕

  甘露僧 令狐? 裴岳 苟讽 红沫 铁头 虔州刺史(以上五条原缺)

  周邯 真阳观 陴湖渔者 文谷符 载唐符载文学武艺双绝,常畜一剑,神光照夜为昼。客游至淮浙,遇巨商舟?,遭蛟作梗,不克前进。掷剑一挥,血洒如雨,舟舸安流而逝。后遇寒食,于人家裹柜粽,粗如桶,食刀不可用,以此剑断之讫。其剑无光,若顽铁,无所用矣。古人云:“千钩之弩,不为鼷鼠发机。”其此剑之谓乎。(出《芝田录》)

  唐朝人符载文武双全,曾经有一把宝剑,会发光,将夜间照成白昼。一次,符载出游到淮浙一带,遇到一只大商人的货船遭到水中巨蛟的拦阻,不能继续航行。他拔出这把宝剑向巨蛟刺去,血水象下雨一样从巨蛟身上喷洒出来。于是,这只商船安然无恙地驶走了。后来,有一年寒食节,符载暂时借宿的这用?黍包裹粽子,有桶那么粗,用菜刀切割不了。符载用他随身带着的这把宝剑去割。切完后,宝剑再也不发光了,变成了一块顽铁,没什么大用了。古人说:“有千钧之力的箭弩,不能用它去射鼷这样的小鼠。”这话完全适合符载的这把宝剑啊。

  破山剑近世有士人耕地得剑,磨洗诣市。有胡人求买,初还一千,累上至百贯,士人不可。胡随至其家,爱玩不舍,遂至百万。已克明日持直取剑。会夜佳月,士人与其妻持剑共视。笑云:“此亦何堪,至是贵价。”庭中有捣帛石,以剑指之,石即中断。及明,胡载钱至。取剑视之,叹曰:“剑光已尽,何得如此。”不复买。士人诘之,胡曰:“此是破山剑,唯可一用。吾欲持之以破宝山,今光芒顿尽,疑有所触。”士人夫妻悔恨,向胡说其事,胡以十千买之而去。(出《广异记》)

  近年有个男人在耕地时拣到一把剑,磨洗之后,拿到集市上去卖。有位北方的外族人要买这把剑。最初出一千文钱,后来涨到一百贯,这个男人还是不卖。买者跟随卖剑的男人到家中,最后出一百万贯买这把剑。双方说定了,明天这位外族人拿钱来取剑。这天夜晚,月色很好。男人跟他妻子在院中月光下,一块儿观看这把剑,笑着说:“这把剑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值得那个胡佬出那么高的价钱?”他家庭院中有一块捣衣石,说话间,这个男人随意用剑向这块捣衣石一指,捣衣石立时断为两截。夫妻俩也没有在意。第二天,买剑的胡人载着钱来到男人家,拿起宝剑一看,惊讶地说:“剑光已经没有了,你们是怎么弄的?”于是,不买这把剑了。得剑的男人责问他为什么不买了?这位胡人说:“这是把破山剑,只可用一次,我想用这把剑刺破宝山。现在,剑的光芒已经消失了。我怀疑你们用它触指什么东西了。”夫妻俩听了后异常悔恨,将昨天晚上用剑指断捣衣石的事情告诉了这位胡人。胡人最后用十千钱买走了这把剑。

  扬州贡扬州旧贡江心镜,五月五日,扬子江所铸也。或言无百炼者,六七十炼则止。易破难成,往往有鸣者。(出《国史补》)

  扬州旧日向朝廷进贡的江心镜,是在五月五日这天,在扬子江上铸造的。有人说铸镜时没有铸一百次,也有六七十次。这面镜子非常容易铸不好,有破损,极难铸成。铸成后,它常常自己发生鸣声。

  郑云逵唐郑云逵少时得一剑,鳞铁星?,有时而吼。常庄居,横膝玩之。忽有一人从庭树?然而下,紫衣朱帻,被发露剑而立。黑气周身,状如重雾。郑素有胆气,佯若不见。其人因言:“我上界人,知公有异剑,愿借一观。”郑谓曰:“此凡铁耳。君居上界,岂藉此乎?”其人求之不已。郑伺更良久,疾斫之,不中。?坠黑气著地,数日方散。(出《酉阳杂俎》)

  唐朝人郑云逵小时候得到一柄剑,剑鞘上布有鳞片,剑很薄,象星星一样泛着亮光,而且时常自己发出鸣叫声。一次,郑云逵在家盘腿坐着把玩这把剑。忽然,从院里树上跳下一个人,身穿紫色衣服,戴朱红色的头巾,头发披散着,手中持剑站在那儿。他周身围有一团黑气,象一团浓雾。郑云逵素来胆气过人,假装没看见,继续把玩怀中宝剑。紫衣人说:“我是上界人,得知你有一柄奇异的宝剑,希望能借我看看。”郑云逵说:“这是一块凡铁啊。你既然住在天上,难道还顾念这么一块凡铁吗?”紫衣人一再请求郑云逵借他看看。郑云逵盯视他好长时间,突然挥剑疾砍过去,没有砍中。只削下来一团黑气落在地上,好几天后才散去。

  张 存唐段成式,其友人温介云:大历中,高邮百姓张存以踏藕为业。尝于陂中见旱藕稍大如臂,遂尽力掘之,深二丈,大至合抱。以不可穷,乃断之。中得一剑长二尺,色青无刃,存不之宝。邑人有知者,以十束薪获焉。其藕无丝。(出《酉阳杂俎》)

  唐朝人段成式,他有个朋友叫温介,曾讲过这样一件事:唐代宗大历年间,高邮有个叫张存的平民,以踏藕为业。一次,他在池塘中发现一只旱藕,藕稍象胳臂那么粗。他用尽全力挖掘,掘到两丈深时,这只旱藕已有双手合抱那么粗,可是还没有挖到根。没办法,张存用刀将旱藕砍断,在藕中得到一柄剑,长二尺,呈青色,没有剑刃。张存不想保存这把剑,城里有个人得知这事后,用十捆柴薪将这柄剑买了去。这只旱藕,里面没有藕丝。百合花唐元和末,海陵夏侯一庭前生百合花,大如常数倍,异之。因发其下,得臂匣十三重,各匣一镜。至第七者,光不触,照日光环一丈。其余规铜而已。(出《酉阳杂俎》)

  唐宪宗元和末年,海陵夏侯一院里房前生出一株百合花,比一般的百合花大好几倍,觉得奇怪。因此,挖掘这株花,得到一只臂匣有十三隔,每隔里放有一面镜子。第七只隔里放的镜子,光面没有被腐蚀,对着太阳照映出的光环有一丈。余下的十二面,都只能说是铜而已。

  浙右渔人唐李德裕,长庆中,廉问浙右。会有渔人于秦淮垂机网下深处,忽觉力重,异于常时。及敛就水次,卒不获一鳞,但得古铜镜可尺余,光浮于波际。渔人取视之,历历尽见五脏六腑,血萦脉动,竦骇气魄。因腕战而坠。渔人偶话于旁舍,遂闻之于德裕。尽周岁,万计穷索水底,终不复得。(出《松囱录》)

  唐穆宗长庆年间,宰相李德裕查访浙右。当时有渔人在秦淮下机网到深水处捕鱼,起网时觉得特别沉,跟往常不一样。等到将网起到临近水面时,发现没有网到一条鱼,里面只有一面古铜镜,一尺多那么大,镜面泛光照耀水波间。打鱼人将它拿在手中照看,自己的五脏六腑清清楚楚地映现在镜子里面。血管跳动、血在血管里流动,都能看到。让人感到有一种摄人神魄的恐惧,手腕一抖,镜子又坠入水中。一次,打鱼人偶然在别的地方谈到这件事,让李德裕听到了。李德裕让人在镜子落水的地方打捞。用了一年的工夫,想出各种办法,也没有打捞着这面古镜。

  元 祯唐丞元祯之镇江夏也,常夕登黄鹤楼。遥望其江之湄,有光若残星焉,遂令亲信一人往视之。其人棹小舟,直诣光所,乃钓船中也。询彼渔者,云:“适获一鲤,光则无之。”其人乃携鲤而来。既登楼,公命庖人剖之。腹中得镜二,如钱大,而面相合。背则隐起双龙,虽小而鳞鬣爪角悉具。精巧且泽,常有光耀。公宝之,置卧内巾箱之中。及相国甍,镜亦亡去。(出《三水小牍》)

  唐朝丞相元祯在镇守江夏时,一个秋天的夜晚,登黄鹤楼观赏夜景。他遥望长江岸边有一处亮光象星光,就派手下的一个亲信去察看。这位亲信划着一只小船直奔亮光处,发现亮光是从一只钓鱼船上发出来的。问那个钓鱼的人,那人说:“刚才钓到一条鲤鱼,也没有看到什么亮光啊。”这位亲信提着这条鲤鱼返回黄鹤楼。元祯让厨师剖开鱼腹,见里面有二只小镜,铜钱那么大,镜面相合在一起。镜的背面隐约凸起两条龙,虽然小却鳞鬣爪角都有。两面小镜制作的非常精巧而有光泽,常常发出光来。元祯将它们珍藏起来,放在卧室里的一只盛巾饰的箱子里。待到元祯死去,这两面宝镜也不知去向了。

  李德裕唐太尉卫公李德裕,尝有老叟诣门。引五六辈舁巨桑木请谒焉,阍者不能拒之。德裕异而出见,叟曰:“此木某家宝之三世矣。某今年耄,感公之仁德,且好奇异,是以献耳。木中有奇宝,若能者断之,必有所得。洛邑有匠,计其年齿已老,或身已殁。子孙亦当得其旨。设非洛匠,无能有断之者。”公如其言,访于洛下,匠已殂矣。子随使而至。玩视良久曰:“可徐而断之。”因解为二琵琶槽,自然有白鸽,羽翼嘴足,巨细毕备。匠料之微失,原薄不中,一鸽少其翼。公以形全者进之,自留其一。今犹在民间。水部员外卢延让,见太尉之孙,道其事。(出《录异记》)

  唐朝李德裕任太尉时,曾经有一个老翁来到府门前,要求拜见他。这老翁让人抬着一段在他家生长了五六代的巨大桑木,守门人没法拒绝就通报进去。李德裕觉得不寻常,出来接见了这位老翁。老翁说:“这段桑木我家已经珍藏三代了。我现在已到耄耋之年,很是敬佩您的仁德,也听说太尉非常好稀奇古怪的东西,因此将它奉送给您。这段桑木中有奇宝,如果让一个技术非常高的匠人调理它,就能得到这奇宝。洛阳城里有一名匠人能调理它,但是算算他的年岁已经老了,或者已经死了。可是他大概还有子孙后代,也一定能承继下他的技艺的。如果不是洛阳这家工匠,没有人能调理好这段桑木的。”李德裕按照老翁告诉的话,派人到洛阳去查找那位老匠人,果然已经死去了。于是,将老匠人的儿子召到府上。这位老匠人的儿子,将桑木反复地把玩、察看了许久,说:“可以慢慢地调理。”后来剔解出二枚琵琶槽,每枚槽上都有一只木纹理自然生成的白鸽,羽翼足嘴,凡是鸽子身上有的都具备。由于技艺不到家,在剔解中小有差误,做出来的琵琶槽薄厚有些不均匀,其中的一枚鸽身上少了翅膀。李德裕将其中有全形鸽身的琵琶槽进献给皇上,少鸽翅膀的那枚自己留下。这枚琵琶槽现在还在民间。水部员外卢延让见过李太尉的孙子,他们曾经说起过这件事。甘露僧唐润州甘露寺僧某者道行孤高,名重江左。李卫公德裕廉问日,常与之游。及罢任,以方竹杖一枝留赠焉。方竹出大宛国,坚实而正方,节眼须牙,四面对出,实卫公之所宝也。及再镇浙右,其僧尚在。公问曰:“前所奉竹杖无恙否。”僧对曰:“已规圆而漆之矣。”公嗟惋弥日。(出《桂苑丛谈》)

  唐朝时润州甘露寺有一位僧人道行很高,为人孤僻,在江左一带非常有名望。宰相李德裕查访江左期间,经常结伴同游。到卸任返回京城时,李德裕将一根方竹杖留赠给这位高僧作纪念。这种方竹产自大宛国,坚实而正方,节眼须牙,四面相对着生长,是李太尉的一件珍爱之物。李德裕再来浙右时,这位高僧还健在。李德裕问他:“从前我送给你的那根方竹杖还在不在啦?”僧人回答说:“还在。贫僧已将它弄圆了,并且涂上一层油漆。”李德裕听了后感叹惋惜了一整天。

  令狐?唐丞相令狐?因话奇异之物,自出铁筒,径不及寸,长四寸,内取小卷书于日中视之,乃九经并足。其纸即蜡浦团,其文匀小。首尾相似,其精妙难以言述。又倾其中,复展看轻绢一匹。度之四丈无少,秤之才及半两,视之似非人世所。(按“所”字下脱佚甚多,“返报”二字以下似系虔州刺使条下之下半,中脱裴岳等四条。)返报,太守惧。追叟欲加刑,叟曰:“乞使君不草草,某知书,褚辈只须此笔。乞先见相公书迹,然后创制。”太守示之,叟笑曰:“若如此,不消使君破三十钱者,且更寄五十管。如不称,甘鼎镬之罪。”仍乞械击,俟使回期。太守怒稍解,且述叟事。云:“睹相公神翰,宜此等笔。”相府得之,试染翰甚佳。复书云:“笔大可意,宜优赐匠人也。”太守喜,以束帛赠叟而遣之。(出《芝田录》)

  唐朝丞相令狐?,一次说到世间奇异的东西时,他自己拿出一只铁管,直径不到一寸,长四寸,从中取出一小卷书,对着太阳光观看,乃是一部完整的《九经》。这部书所用的纸就是蜡浦团,上面的经文均面小,头尾相似,它的精致奥妙是用语言所表达不出来的。令狐?将小铁筒倒着顿了几下,又倾出一件东西,展开一看是一匹轻绢。量一下,整四丈,一点也不少;称一下,只有半两重。看它织的那精巧劲儿,不象是人世间的东西。(按:这以下缺很多字。)返回来报告,太守恐惧,追查老翁,并想给他加罪。老翁说:“希望大人不要随随便便地就给我加罪。我也懂得书法,褚遂良只要这样的笔。恳求您先让我看看褚相公的书法真迹,然而我才能制作笔。太守取出褚遂良的书法真迹给老翁看。老翁看完后笑着说:“就象这样,不消太守你破费三十钱,我还可以给你五十管笔。如果不称褚相公的意,我甘受放在鼎镬中油炸水烹的刑罪。”说完,仍旧恳求为他戴上刑枷,让他等待回信再作决定。太守的怒气消了些,并且写封书信给褚遂良,讲述了老翁的事情,说:“看了相公的宝贵墨迹,认为适于用这样的笔。”褚遂良得到这种笔后,试着书写一下,觉得非常好,又写一封回信说:“这种笔非常让我满意,应该更优厚地赏赐制笔的匠人。”太守见到回信后非常高兴,赠送老翁五匹束帛让他回去了。

  周 邯唐周邯自蜀沿流,尝市得一奴,名曰水精,善于探水,乃昆仑白水之属也。邯疑瞿塘之深,命水精探之。移时方出,云:“其下有关,不可越渡,但得金珠而已。”每遇深水潭洞,皆命奴探之,多得宝物。闻汴州八角井多有龙神,时有异手出于井面。欲使水精探之,而犹豫未果。其友邵泽有利剑,常自神之。解剑授奴,遣之入井。邯与泽于外以俟之,悄然经久,忽见水精高跃出井,未及投岸,有大金手拿之复入,剑与奴自此并失。邯悲其水精,泽恨其宝剑,终莫穷其事。他日,有人谓邯曰:“此井乃龙神所处,水府灵司。岂得辄犯,可祭而谢之。”邯乃祭谢而去。(出《原化记》,明抄本作出《录异记》,《类说》三十二引作出《传奇》)

  唐朝人周邯从蜀乘船顺长江而下,曾经在途中买到一个奴仆,名叫水精,擅长潜水,是昆仑白水地方的人。周邯怀疑瞿塘峡有那么深,命令水精潜水探测,过了一个时辰才浮出水面,说:峡底下有一座关,不能够渡过去,只得到一些金珠而已。”从此,每次遇到深水潭洞都让水精潜下去探察,得到无数的珍宝。后来,听说汴州八角井多数里面都有神龙,经常有一只怪异的大手伸出井面来,便想让水精潜入井底探察一下。正在犹豫的时候,周邯的友人邵泽将自己非常喜爱的一柄宝剑借给水精。于是,周邯就让水精潜下井底,自己与友人即泽在井边等候。等了很长时间,井底下一点动静也没有。正在疑惑间,突然水精从井中高高地跃出井外,还没来得及跳到地上,从井内伸出一只金黄色的大手,一把将他拽入井中。水精与友人的宝剑,再也没有从井中出来。周邯为失去水精而悲伤,他的友人邵泽非常惋惜失去的宝剑。然而,始终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后来,有人对周邯说:“这口井是神龙居住的地方,水府里的官署,怎么能够触犯呢?你赶快祭祀谢罪吧。”于是,周邯祭祀了这口井,向水府表示谢罪后,离开了汴州。

  真阳观新浙县有真阳观者,即许真君弟子曾真人得道之所。其常住有庄田,颇为邑民侵据。唐僖宗朝,南平王钟传据江西八州之地。时观内因修元斋,忽有一香炉自天而下。其炉高三尺,下有一盘。盘内出莲花一枝,花有十二叶。叶间隐出一物,即十二属也。炉顶上有一仙人,戴远游之冠,着云霞之衣,相仪端妙。左手?颐,右手垂膝,坐一小盘石。石上有花竹流水松桧之状,雕刊奇怪,非人工所及也。其初降时,凡有邑民侵据本观庄田,即蜚于田所,放大光明。邑民惊惧,即以其田还观,莫敢逗留。南平王闻其灵异,遣使取炉,至江西供养。忽一日失炉,寻之却至旧观。道俗目之为瑞炉。故丞相乐安公孙?南迁,路经此观。留题。末句云:“好是步虚明月夜,瑞炉蜚下醮坛前。”其瑞炉比如金色,轻重不定。寻常举之,只可及六七斤。曾有一盗者窃之,虽数人亦不能举。至今犹在本观,而不能复蜚矣。(出《玉堂闷话》)

  新泽县境内有一座真阳观。这座真阳观,乃是晋朝仙人许逊真君的弟子曾真人得道成仙的地方。道观的庄田,受到附近住户的严重侵占。唐僖宗在位期间,南平王钟传镇守江西八州。当时,观里修缮房屋,忽从天上降落下来一只香炉。香炉高三尺,下面有一只托盘,盘里长着一枝莲花,上面长着十二片莲叶,每片莲叶上隐约浮现一种动物,是十二生肖。炉顶上有一位仙人,头戴远游的帽子,身穿云霞一样的衣裳。相貌端庄神妙,左手撑着脸?,右手垂扶在膝盖上,下面坐着一只小盘石。石上有花竹、滚水、松、桧等图形,雕刻的非常奇怪,不是人工能刻出来的。这位仙人一降落到地上,凡是被附近住户侵占的庄田,他就在那里出现,大放光明。住户们惊恐害怕,当即将侵占的庄田都退还给道观,一刻也不敢延误。南平王钟传听说这件事后,派使臣来到真阳观,将这只仙炉取回江西供养。忽然有一天晚上,仙炉不胫而走。南平王派人寻找,结果这只仙炉远从江西又回到真阳观内。观里的道士和附近的乡民,都将它看成能给人带来祥瑞的仙炉。丞相公孙?全家南迁时,途中经过真阳观,为这只仙炉题留一首诗。这首诗的结尾两句,大意是这样的:正是月色清朗正好漫步观赏夜景的时候,祥瑞的仙炉飞降在醮坛前!这只香炉金黄色,时轻时重。平常里人们用手举它,也就六七斤重。一次窃贼来偷它,虽然来了好几个人也搬不动它。这座香炉至今还在真阳观里,但是却再没飞走过。

  陴湖渔者徐宿之界有陴湖周数百里。两州之莞?萑苇,迨芰荷之类,赖以资之。唐天佑中,有渔者于网中获铁镜,亦不甚涩,光犹可鉴面,阔六五寸,携以归家。忽有一僧及门,谓渔者曰:“君有异物,可相示乎。”答曰:“无之。”僧曰:“闻君获铁镜,即其物也。”遂出之。僧曰:“君但却将往所得之处照之,看有何睹。”如其言而往照,见湖中无数甲兵。渔者大骇,复沉于水。僧亦失之。耆老相传,湖本陴州沦陷所致,图籍亦无载焉。(原缺出处,明抄本作出《玉堂闲话》)

  在徐、宿两州临界的地方有湖泊叫陴湖,湖围几百里。两州临湖而居的乡民们,都靠着湖里生长的莞、?萑、苇、芰、荷等物生活。唐昭宗天佑年间,有个打鱼人网到一枚铁镜,五六寸大,还不是那么太不光滑,光亮的程度还可以照人。这个打鱼人将铁镜带回家中,忽然来一位僧人,在门口跟这个打鱼人说:“你有一件特殊的东西,可以拿出来让贫僧看看吗?”打鱼人回答说:“我家没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啊!”僧人说:“听说你打鱼时得到一面铁镜。就是这件东西,贫僧想看看。”打鱼人取出铁镜给僧人看。僧人看罢对打鱼人说:“你拿着这面铁镜再到你网到它的地方去照一照,看看都看到了什么?”打鱼人按这僧人告诉的去湖上一照,立即看见湖中有无数甲兵。打鱼人大惊失色,又将这面铁镜扔入湖水中。那位僧人,从此也不知去向。老人们相传说:“这个湖是陴州塌陷后形成的。但是地图、典籍上,都没有这方面的记载。

  文 谷伪蜀词人文谷,好古之士也。尝诣中书舍人刘光祚,喜曰:“今日方与二客为约,看予桃核杯。”文方欲问其由,客至。乃青城山道士刘云,次乃升宫客沈默也。刘谓之曰:“文员外亦奇士。”因令取桃核杯出视之。杯阔尺余,纹彩?然,真蟠桃之实也。刘云:“予少年时,常游华岳。逢一道士,以此核取瀑泉盥洗,予睹之惊骇。”道士笑曰:“尔意欲之耶。”即以半片见授。予宝之有年矣。道士刘云出一白石,圆如鸡子。其上有文彩,隐出如画,乃是二童子,持节引仙人,眉目毛发,冠履衣帔,纤悉皆具。云:“于麻姑洞石穴中得之。”沈默亦出一石,阔一寸余,长二寸五分。上隐出盘龙,鳞角爪鬣,无不周备。云:“于巫峡山中得之。文谷一日尽睹此奇物,幸矣。”(出《野人闲话》)

  五代时,蜀王建王朝有位词人叫文谷,是个古玩收藏观赏家。一次,文谷到中书舍人刘光禄家作客,刘光禄欣喜地告诉他:“今天刚刚跟两位客人约好了,来看我的桃核杯。”文谷正想问刘光禄什么缘由,二位客人来了。其中一位是城山道士刘云,另一位是升宫客沈默。刘光禄对两位客人介绍说:“这位文谷员外也是一位奇士。”说着,让家人取出桃核杯给他们观赏。这只杯子阔有一尺多,上面纹彩灿烂光亮,是真蟠桃的果实。刘光禄说:“我少年时,一次游华山,遇到一位道士,用这枚蟠桃核汲取山泉水洗脸,我看到后非常惊异,恐慌。”道士笑着说:‘你想要它吗?’之后,将半片蟠桃核送给了我。我珍藏它有年头啦!”看过蟠桃核杯后,道士刘云从杯中拿出一颗白石,圆如鸡蛋。石上有纹彩,隐约如画。细看,是二位童子手持符节为一位仙人引路。他们的眉眼毛发、帽子、鞋、衣裳、斗披,都清清楚楚的。刘道士说,这颗白石是在麻姑洞石穴中得到的。另一位客人沈默也取出一颗石头,宽一寸多,长约二寸五分。石上隐约可见一条盘龙,鳞、角、爪、鬣,无不具备。沈默说他这颗石头是在巫峡山中得到的。文谷一天之内能够观赏这么多的稀奇珍物,感到非常荣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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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