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宋朝】 洪适
踏软尘之陌,倾一见于月肤;
会采蘋之洲,迷千娇于雨梦。
且蛾眉有伐性之戒,而狐媚无伤人之心。
既吐艳于幽闺,能齐芳于节妇。
果六尺之躯不庇其伉俪,非三寸之舌可脱于艰难。
尚播遗声,得尘高会。
- 下一篇:宋朝 ▪ 词 ▪ 洪适 - 遣
- 上一篇:宋朝 ▪ 词 ▪ 洪适 - 句南吕薄媚舞
【宋朝】 洪适
踏软尘之陌,倾一见于月肤;
会采蘋之洲,迷千娇于雨梦。
且蛾眉有伐性之戒,而狐媚无伤人之心。
既吐艳于幽闺,能齐芳于节妇。
果六尺之躯不庇其伉俪,非三寸之舌可脱于艰难。
尚播遗声,得尘高会。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