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十八种·工人程 【秦朝】 喜 隸臣、下吏、城旦與工從事者冬作,為矢程,賦之三日而當夏二日。 冗隸妾二人當工一人,更隸妾四人當工一人,小隸臣妾可使者五人當工一人。 隸妾及女子用箴(針)為緡它物,女子一人當男子一人。 下一篇:秦朝 ▪ 文 ▪ 喜 - 秦律十八种·徭律 上一篇:秦朝 ▪ 文 ▪ 喜 - 秦律十八种·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