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十八种·均工 【秦朝】 喜 新工初工事,一歲半紅(功),其後歲賦紅(功)與故等。工師善教之,故工一歲而成,新工二歲而成。能先期成學者謁上,上且有以賞之。盈期不成學者,籍書而上內史。 隸臣有巧可以為工者,勿以為人僕、養。 下一篇:秦朝 ▪ 文 ▪ 喜 - 秦律十八种·工人程 上一篇:秦朝 ▪ 文 ▪ 喜 - 秦律十八种·工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