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知章(约659年— 约744年),字季真,晚年自号“四明狂客”、“秘书外监”,越州永兴(今浙江杭州萧山区)人。唐代诗人、书法家。 少时以诗文知名。武则天证圣元年(695年)中乙未科状元,授予国子四门博士,迁太常博士。开元中,张说为丽正殿修书使,奏请知章入书院,同撰《六典》及《文纂》。后接太常少卿,迁礼部侍郎,加集贤院学士,改授工部侍郎。俄迁秘书监。他为人旷达不羁,好酒,有“清谈风流”之誉,晚年
张志和(732年—774年),字子同,初名龟龄,号玄真子。祁门县灯塔乡张村庇人,祖籍浙江金华,先祖湖州长兴房塘。张志和三岁就能读书,六岁做文章,十六岁明经及第,先后任翰林待诏、左金吾卫录事参军、南浦县尉等职。后有感于宦海风波和人生无常,在母亲和妻子相继故去的情况下,弃官弃家,浪迹江湖。唐肃宗曾赐给他奴、婢各一,称“渔童”和“樵青”,张志和遂偕婢隐居于太湖流域的东西苕溪与霅溪一带,扁舟垂纶,浮三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