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家篇 ▪ 治家篇·致诸弟·教弟婚姻大事须谨慎

曾国藩

诸位老弟足下:

十六早,接到十一月十二日发信,内父亲一信,四位老弟各一件,具悉一切,不胜次!四弟之诗,又有长进,第命意不甚高超,声调不甚响亮。命意之高,须要透过一层,如说考试,则须说科名是身外物,不足介怀,则诗意高矣。若说必以得科名为荣,则意浅矣。举此一端,余可类推。腔调则以多读诗为主,熟则响矣。

去年树立堂所寄之笔,亦我亲手买者,光醉目前每支大钱五百文,实不能再寄。汉壁尚可寄,然必须明年会武后,乃有便人回南,春间不能寄也。

五十读书固好,然不宜以此耽搁自己功课;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不诬也。

常欲与我结婚,我所以不愿意者,因闻常世兄最好恃父势,作威福,衣服鲜明,仆从恒赫,恐其家女子有宦家骄奢习气乱我家规,诱我子弟好奢耳。今渫再三要结婚,发甲五八字去,恐渫家是要与我为亲家,非欲与弟为亲家。此语不可不明告之。

贤弟婚事,我不敢作主,但亲家为人如何?亦须向汪三处查明。若吸鸦片烟,则万不可对。若无此事,则听堂上各大人与弟自主之可也。所谓翰堂秀才者,其父子皆不宜亲近,我曾见过,想衡阳人亦有知之者,若要对亲,或另请媒人亦可。

六弟九月之信,于自己近来弊病,颇能自知,正好用功自医。而犹曰终日泄泄,此则我所不解者也。

家中之事,弟不必管,天破了,自有女娲管,水大了,自有王管。家事有堂上大人管,外事有我管,弟辈则宜自管功课而已,何必问其他哉?至于宗族姻党,无论他与我有隙无隙,在弟辈只宜一要概爱之敬之。孔子曰:“汛爱众,而亲仁。”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礼人不答,反其敬。”此刻未理家事若便多生嫌怨,将来当家立业,岂不个个都是仇人,古来无与宗族、乡党为仇之圣贤,弟辈万不可专责他人也。

十一月信言:观看《庄子》并《史记》,甚善!但作事必须有恒,不可谓考试在即便将之书丢下,必须从首至尾句句看完。若能明年将《史记》看完,则以后看书不可限量,不必问进学与否也。贤弟论袁诗,论作字,亦皆有所见;然空言无益,须多做诗,多临帖乃可谈耳。譬如人欲进京一步不行,而在家空言进京程途,亦向益哉?即言之津津,人谁得而信之哉?

九弟之信,所以规劝我者甚切,余览之,不觉毛骨悚然!然我用功,实脚踏实地,不敢一毫欺人,着如此做去,不作外官,将来道德文章必粗有成就,上不敢欺天地祖父,下不敢欺诸弟与儿侄。而省城之闻望日隆,即我亦不知其所自来。我在京师惟恐名浮于实,故不先拜一人,不自诩一言,深以过情之闻为耻耳。

来书写大场题及榜信,此间九月早已知之,惟县考案首前列及进学之人,则至今不知。诸弟以后写信,于此等小事,及近处戚族家光景,务必一一详载。

季弟信亦谦虚可爱,然徒谦亦不好,总要努力前进,此全在为兄者倡率之,余他无所取,惟近来日日不恒,可为诸弟倡率。四弟六弟,总不欲以有恒自立,独不泊坏季弟之样子乎?余不尽宣,兄国藩手具。(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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