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 五权解

【先秦】 佚名

维王不豫,于五日召周公旦,曰:“呜呼,敬之哉!昔天初降命于周,维在文考,克致天之命。汝维敬哉!先后小子,勤在维政之失。政有三机、五权,汝敬之哉。克中无苗,以保小子于位。

“三机:一疑,二疑德,三质士。疑家无授众,疑德无举士,直士无远齐。吁,敬之哉!天命无常,敬在三机。五权:一曰地,地以权民;二曰物,物以权官;三曰鄙,鄙以权庶;四曰刑,刑以权常;五曰食,食以权爵。不承括食不宣,不宣授臣。极赏则淈,淈得不食。极刑则仇,仇至乃别,鄙庶则奴,奴乃不灭。国大则骄,骄乃不给,官庶则荷,荷至乃辛。物庶则爵,乃不和。地庶则荒,荒则聂。人庶则匮,匮乃匿。呜呼,敬之哉!汝慎和,称五权,维中是以,以长小子于位,实维永宁。”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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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