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部 ▪ 木部·卷十一

○交让

《大魏诸州记》曰:益州汶山郡平康县界,东北接牂牱,有都安县,有交让树,两两对,岁更互枯互生,不俱盛。

左思《蜀都赋》曰:交让所植。

○建木

《山海经》曰:有木若牛,引之有皮,若缨、黄蛇。其实如栾,其木若蓲,名曰建木。在弱水上。青叶紫茎,玄华赤实,百仞无枝。上有欘,(陟玉切。)下有九衢。黄帝所为。(欘,曲也。为,治护之也。)

《淮南子》曰:建木在广都。(众帝所自上下,日中无影,呼而无响,盖天掷晷。广都,方都南山也。)

○若木

《山海经》曰:灰野之山,有树青叶,名曰若木。(郭璞症曰:生昆仑西隅,其华光赤照下地也。)

《楚辞》曰:羲和之未阳,若华何光?(羲和,日御也。言日未阳升之时,若木能有赤明之光华。)

又曰:折若木以拂日。

○姑繇

《穆天子传》曰:天子钓于河,以观姑繇之木。

○丹木

《山海经》曰:崦嵫山有丹木,叶如{殸木},其实大如瓜,赤附而黑理,食之已瘅痹,可以御火。

又曰:密山上多丹木,圆叶而赤茎,黄华,实如饴,食之不饥。玉膏灌丹木,丹木五岁,五色乃清,(言光明也。)五味乃馨。

○蓂灵

《列子》曰:荆之南有蓂灵者,以五百岁为,以八千岁

○椿

《左传·襄公十八年》曰:诸侯伐齐,孟庄子斩雍门之椿(或作〈木苟〉,)为公琴。

《庄子》曰:上古有大椿,以八千岁为春秋。

曹毗《魏都赋》曰:柽柏振露,绿椿停霜。

○迷{殸木}

《山海经》曰:招摇之山有木焉,其状如{殸木}而黑理,其花四照,其名迷{殸木},佩之不迷。

○帝休

《山海经》曰:少室之山有木,名帝休。其叶状大如杨而五衢,黄华黑实,服之不怒。

○雒常

《山海经》曰:肃慎之国有树,名雒常。圣人代立,於此取衣。(郭璞症曰:其俗尾骭,圣帝代立,则此木皮可衣也。)

○返魂

《世贽记》曰:聚窟洲,在西海中申未地上,有大树,与枫木相似,而华叶香闻数百里。名为返魂树。叩其树,树亦能自声,声如牛吼,闻之者皆心振神骇。伐其根心,於玉釜中煮取汁,微火熟煎之,令为丸,名曰惊精香,或名震灵丸,或名反生香,或名人鸟精,或名却死香。斯灵物也,香气闻数百里。死尸在地,闻气仍活。

如何

《神异经》曰:南方荒中,如何之树,三百岁作华,九百岁作实。有核,形如枣子,长五尺。金刀割之则饴,非则辛。食之得地仙。

顾凯之《蒙记》曰:如何随刀而改味。

○仙树

《西河旧事》曰:连山有仙树,人行山中,饥渴者辄得之可饱。不得持去,平居时亦不得见。

○棆(音伦)

《尔雅》曰:棆,无疵也。(郭璞症曰:〈木使〉属,似豫章也。)

○机

《山海经》曰:单狐之山,其木多机。(郭璞症曰:音饥也。)

○木鹿

《荆州土地记》曰:武陵城内社中木鹿树,及南岸二木鹿树,光武所种。

○椴

《说文》曰:椴木可作伏机。

○椋(音良)

《尔雅》曰:椋,即来。(椋有髓,熊折而乳之。又曰:今椋材中车〈车网〉。)

○橝(音覃)

《广志》曰:橝树,叶似

○系弥

《毛诗·疏义》曰:系迷,一名契,似檀。

《广志》曰:系迷树,子赤如糯粟,可食。

○枕梁

《异物志》曰:有木直,厥名枕梁。

○乙木

徐衷《南方记》曰:乙树叶,捣之和繻,叶汁煮之,再沸,味辛,曝乾,可投鱼羹中。

○求郍卫

《罗浮山记》曰:求郍卫,外国树,英华红粉,至可爱玩。

○男青

《罗浮山记》曰:男青,条蕊之属,莫不朱色。尤易植立,折插土中,因便开荣。

○寻木

《山海经》曰:寻木,长十里,生河边。

○玉树

《山海经》曰:开明北有丈玉树,五彩

《括地图》曰:昆仑虚北有玉树。

《世说》曰:谢安常谓子侄曰:"汝等何豫人事?"诸子莫言,玄答曰:"譬如芝兰玉树,欲生庭阶耳。"

《唐书》曰:云阳县界,多汉离宫故地。有似槐而叶细,士人谓之玉树。

杨雄《甘泉赋》云:玉树青葱后。左思以雄为假称珍怪也。

○疏麻

《南越志》曰:疏麻,大二围,高数丈。四时结实,无衰落。骚人所谓"折疏麻兮瑶华"。

○樠(音谩)

《山海经》曰:樠树生蜀中,七八月吐穗,成,有盐梅粉,可以酢羹。

○榔玕

《山海经》曰:昆仑山有琅玕树。

○卢头

《南越志》曰:南海江岸间有卢头木,叶如甘蔗,织以为帆。以其疏畅怀风,故帆不势布。

○櫰

《山海经》曰:中曲山有櫰(音瑰。)木,如棠而圆叶,赤实,如木瓜,食之多力。

○桫棠

《山海经》曰:桫棠木,出昆仑山,黄色,赤实,味如李,食之使人不溺。

○{者卑}

《山海经》曰:前山,其木多{者卑}。(似柞,子可食。冬夏恒青。作柱难腐。)

○帝屋

《山海经》曰:讲式,有木名帝屋,叶如椒,反阳,(反阳,刺不勾也。)赤实,可以御凶。

○六驳

陆机《毛诗疏义》曰:驳马、梓榆也。其树皮青白驳荦,遥视似马,故谓之驳马。下章云:"山有苞棣,隰有树檖。"皆山隰木相配,不宜谓兽。

崔豹《古今注》曰:六驳。山中有木,叶似豫章,皮多癣驳,名六驳木。

○漆

《淮南子》曰:虻散积血,斫木愈龋,(驱主切。)此类之推者也。(推,行。)膏之杀鳖,鹊矢中猬(中亦杀也。)烂灰生蝇,(烂腐。)漆见蟹而不乾。

又曰:染者先青而后黑则可,先黑而后青则不可。工人下漆而上丹则可,下丹而上漆则不可。万事由此也,所先后上下,不可不审也。

崔豹《古今注》曰:漆树,以刚斧其皮开,以竹管承之,汁滴则成也。

○槲

《齐书》曰:乐预为永世令,人怀其德。卒官时,有一媪,年可六七十,担槲蔌叶,造市货之,闻预卒,大泣,弃溪中,曰:"失乐令,我辈孤独老姥故应就死尔!"市人皆泣。其惠化如此

《三国典略》曰:齐斛律光之入寇也,周将韦孝宽忌之。孝宽参军曲岩,颇知卜筮,谓孝宽曰:"来年东朝必大相杀。"孝宽因令岩作谣言曰:"百升飞上天,明月耀长安。"又曰:"高山不推自崩,槲树不扶自竖。"乃间谍遗其文於邺中,齐人用是而杀斛律光。明月,光字也。

《隋书》曰:倭国,草木冬青,土地膏腴,水多陆少。以小环挂鸬鹚项,令入水捕鱼,得百馀头。俗无盘俎,藉以槲叶,食用手餔之。性质直,有雅风。

《唐书》曰:万岁登封玄年春,封嵩山,御朝觐坛,受朝贺登封。坛南有槲树,大赦日,於其杪置金鸡,改名为金鸡树。

○桦

《隋书》曰:钵室韦衣胡,布山而住,人众多,比室韦,不知为几纯落。用桦皮盖屋。

杜宝《大业拾遗录》曰:二年,汾州起汾阳宫。宫南外平林,率是大桦木,高百馀尺。从行文武,皆剥取皮,复庵舍。

○柟

陆机《毛诗疏义》曰:梅柟,其树及叶似豫章。叶大如牛耳,一头尖。其华赤黄,子不可食。柟木理细於豫章,无子。赤者材坚,白者脆。荆州人曰:"梅多江南。"及魏兴、新城、上庸、蜀,皆多樟、柟。

《三国典略》曰:初,陈文帝以湘州出杉、柟,使营造大舰金翅等二百许艘,并诸水战之具。

○石南

《魏王花木志》曰:《南方记》石南树,野生,二月花,仍猎菖实。实如燕子,八月熟。民彩之,取核,乾,取皮,作鱼羹,和之尤美。出九真。

任昉《述异记》曰:曲阜古城有颜回墓,墓上石楠二株,可三四十围。土人云:颜回手植之木。

○婆那娑

《隋书》曰:真猎国土俗,与日南九真相类。异者,有婆那娑树,伍篓,叶似冬瓜。庵罗树,花叶似枣,实似李。毗野树,花似木瓜,叶似杏,实似楮。婆田罗树,花叶实并似枣,而小异。歌毕他树,花似李,叶似榆而厚大,实似李,其大如升。自余多同九真。

○枹(音包)

《岭表录异》曰:枹木,产江溪中。叶细如桧,身坚类柏。惟根软,不胜刀锯。今潮循人多用其根,刳而为履。当木湿时,刻削易如割瓜;木乾之后,柔,刀不可理也。或油画,或漆,其轻如通草。暑月着之,隔卑湿地气。力如杉木。今广州宾从诸郡牧守,初到任,皆有油画枹木履也。

○牧婆罗

《南夷志》曰:南诏多牧婆罗树。子破,其壳中白如柳絮,纫为丝,织为方幅,裁之为笼段,男子妇人皆服之。骠国弥臣诺,亦皆被婆罗笼段。

○青田

崔豹《古今注》曰:乌孙国有青田核,莫测其树之形。实中国者,得其核,取皆菡水则成酒,其味淳美。核大如五六衫瀛,空之以盛水,俄而成酒味。刘璋时,得两核,集宾客设之,常供二十人饮之。一核所盛,方尽一核,所盛者得中饮尽,随便注水,随成即饮,不可久置,久置则苦不堪饮。名曰青田壶,亦曰青田酒。

○都念

杜宝《大业拾遗录》曰:十二年四月,南海郡送都念子树一百株,敕付西苑十六院内种此树。高一丈许,叶如白杨,枝柯长细,花心金色,花叶正赤,似蜀葵而大,其子小於柿子,甘酸至美,蜜渍为棕益佳。

《岭表录异》曰:倒捻子,巢丛不大,叶如苦李,花似蜀葵,小而深紫,南中妇女得以染色,有子如软柿,头上有四叶,如柿蒂。食者必捻其蒂,故谓之倒捻子,或呼为都念子,盖语讹也。其子外紫,肉赤,无核。食之甜软,其甚暖腹藏,兼益肌肉。

○娑罗

《魏王花木志》曰:娑罗树,缃叶,子似椒,味如罗勒。岭北人呼为大娑罗。

盛弘之《荆州记》曰:巴陵县僧寺床下忽生一木,不旬日,势陵轩栋。道人移居避之,木即长迟,但极晚香。有西域僧,见之,曰:"娑罗树也。"彼僧所憩之荫,常着花。至玄嘉十一年,忽生一花,状如芙蓉。

○儿树

《唐书》曰:波斯於西海中,见一方石上,有树幹赤、叶青。树上忽生小儿,长六七寸,见人皆笑,动其手脚,头着树枝。上使摘取一枝,小儿便死。今在大食王处。

○酒树

《梁书》曰:南方顿逊国有酒树,似安石榴。取花汁,著杯中数日成酒,美而醉人。(《博物志》曰:酒出无逊国。)

○都勾

刘欣期《交州记》曰:都勾树,木中出屑如面,可啖。

《魏王花木志》曰:《交州记》曰:"都勾,似栟榈。木中出屑如面,可取为饵。食如桄榔。"

○乌文

崔豹《古今注》曰:乌文木,出波斯国。每舶上剿愦,就中乌文烂然。中国亦有,出温、括、婺等州。

○比闾

《汲冢周书·王会》曰:白洲比闾者,其华若羽。伐其木为以车,终行不败。(白州,东南蛮,与白贸灿也。死晷可居曰洲。洲中出此珍木。)

○制木

崔豹《古今注》曰:制木,湖州最多有,子如栗,木有白皮。波斯国来者,皆去其皮,人多不别。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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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