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 南凉录

崔鸿

秃发乌孤

秃发乌孤,河西鲜卑人也。八世祖疋孤,率其部自塞北迁于河西。孤子寿阗立,寿阗卒,孙树机能立。壮果多谋略。泰始中杀秦州剌史胡烈于万斛堆败凉州剌史榆于金山,又杀凉州剌史杨欣于丹岭,尽有凉州之地。武帝为之旰食。能死,从弟务凡代立。凡死,孙推斤立。斤死,子思复鞬立,部众转盛,遂据凉土,鞬卒,子乌孤袭位,养民务农修结邻好。吕光封乌孤广武郡公、益州牧、左贤王。

太初元年正月,改元,自称大将军、大单于、西平生。以弟鹿孤为骠骑将军,傉檀为车骑将军。二年,改称武威王。三年正月,徒于乐都。八月,孤因酒走马,马倒伤胁。笑曰:“几使吕光父子大。”俄而患甚,顾谓群臣曰:“方难未靖,宜立长君。”言终而薨。在王位三年,伪谥武王,庙号烈祖。

利鹿孤

利鹿孤,乌孤弟。太初三年八月即位,大赦,改治西平。建和元年正月,大赦改年。延耆老,访政治。二年群臣固请即尊号,不许。九月,僭称河西王。三年三月,寝疾,令曰:“昔我诸兄弟传位非子者,盖以泰伯三让,周道以兴故也。武王创践宝历,垂诸樊之试,终能克昌业者,其在车骑乎。吾寝疾惙顿,是将不济。内外多虞,国机务广,且令车骑经总百揆,以成先王之志。”薨,谥康王,葬西平陵。

傉檀

傉檀,利鹿孤弟也。少机警,有才略。建和三年袭位,僭号凉王,迁于乐都,改为弘昌元年。秦遣使拜车骑将军、广武公。四年六月,秦遣授河右诸军事、凉州剌史,镇姑臧。七月宴群臣于宣德堂,仰视而叹曰:“古人言,作者不居,居者不居。信矣!”前昌松太守孟进曰:“张文王筑城苑、缮宗庙,构此堂,为贻厥之资,万世之业。秦师济河,讠崔然瓦解。此堂之建,年垂百载,十有二主。唯信顺可以久安,仁义可以永固。愿大王勉之!”檀曰:“非子无以闻谠言也。”八月,以镇南大将军文支镇姑臧,檀迁于乐都,虽受制于秦,车服礼制,一如王也。十一月,迁于姑臧。

嘉平元年十一月,僭即凉王位于南郊,大赦,改年嘉平。置百官,立世子虎台为太子。二年正月,以子明德归为南中郎将,领昌松太守。归隽爽聪悟,檀甚宠之,年始十三,命为《高昌殿赋》,援笔即成,影不移漏,檀览而喜之,拟之曹子建。七年,傉檀议欲西征乙弗,孟恺谏曰:“连年不收,上下饥弊,南逼炽盘,北迫蒙逊,今远征虽克,后患必深。”傉檀曰:“孤将略地,卿无阻众。”谓其太子虎台曰:“今不种多年,内外俱窘,事宜西行,以拯此弊。蒙逊近去,不能卒来,旦夕所虑,唯在炽盘。彼名微众寡,易以讨御。吾不过一月自足周旋,汝谨守乐都,无使失坠。”傉檀乃率骑数千,西袭乙弗,大破之,获牛马羊四十余万。炽盘乘虚来袭,一旦而城溃,安西樊尼自西平奔告傉檀,傉檀谓众曰:“今乐都为炽盘所陷,卿等能与吾籍乙弗之资,取契汗以赎妻子者,是所望也。遂引师而西,众多逃返,遣征北段苟追之,苟亦不还。于是将士皆散。傉檀曰:“蒙逊、炽盘昔皆委质于吾,今而归之,不亦鄙乎!四海之广,匹夫无所容其身,何其痛哉!吾老矣,宁见妻子而死,遂归炽盘。六月,至西平,盘遣使郊迎,以上宾之礼。岁余,为炽盘所鸩。谥景王,时年五十一。虎台亦为炽盘所害。少子保周归魏,魏以为张掖王。

自乌孤太初元年岁在丁酉至檀薨之岁,十有八岁。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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