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纯偏官有制例

张楠

郑尚书造  庚寅  壬午  戊寅  甲寅

朱尚书造  庚辰  丙戌  戊戌  甲寅

范尚书造  辛巳  辛丑  乙卯  丁亥

《格解》又分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为一节。分四柱纯杂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为一节。至于中间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两句,乃删之而不用,俱属可疑

忌篇》云:四柱杀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

旧注云:“此七杀即偏官也。”且如甲忌庚为七杀,而甲生于寅地,乃身旺。其中暗包丙长生,则不畏金为杀。以杀化为偏官,则甲庚各自恃旺之势,而行纯杀之运,乃为极品之贵,此说似牵强。盖身杀或强,而或制伏得宜,固多权贵者,使柱中杀旺身强无制,又行纯杀无制之运,乃为极品之贵,恐不可从。或者又解为身旺杀旺,身杀居长生帝旺之乡,及通月气者是也。运纯谓中和之道,制杀化杀之运是也。清贵者,清高而贵显,绣衣黄门是也。盖四柱中七杀日主俱旺,无食神制杀,运入制伏之地,则为清高而贵显也。此说可从。

《喜忌篇》云:柱中七杀全彰,身旺极贫。

旧注解曰:“伤官本禄之七杀,败财本马之七杀,偏官本身之七杀,四柱有之,身旺建禄不为富矣。”此诚确论可从。盖建禄身旺之人,喜见财官,所谓一见财官,自然成福是已。忌见七杀反伤,所谓切忌会杀为凶是已。若柱中有伤官,则官禄之七杀彰矣。此所以为全彰,虽见禄身旺,聘不自聊者,故曰:“身旺极贫。”或曰此乃纯杀格怕身弱也。盖言人命四柱中七杀之神全彰著,又身弱者,乃极贫穷夭寿之人也,乃又为身弱极贫无寿。噫!以此解杀重身轻终身有损可也,以此解非夭即贫定是身衰遇鬼可也,解此节则凿之甚矣。

<继善篇>:云:庚值寅而遇丙,主旺无危。

补曰:庚日值寅,坐休绝之地,而柱中又遇丙,似乎衰而有危。然寅中戊土生长,能生庚金,以泄丙火之气,乃绝处逢生,名曰胎元受气,又名小长生。人命逢之,主一生造化,衣禄兴旺而无危,非言日主之旺也。下文云金遇艮而遇土,号曰还魂。或者以庚寅日为主旺不通,遂以庚值寅而为庚值申,以迎合主旺为日主之旺。非经本义,不可从。

古歌云:绝处逢生少人知,却去当生命理推。返本还原宜细辨,忽然屯否莫猜疑。

又歌云:或云胎养小长生,人命惟逢自积灵。若也修文应称遂,不然荣运亦光亨。

古歌云:偏官如虎怕冲多,运旺身强岂奈何。身弱虎强成祸害,身强制伏贵中和。

补曰:月上偏官,谓阳见阳,阴见阴。如甲生申月,乙生酉月,是已。为人刚暴好杀,触之则怒,性情如虎,最怕三性六害,或羊刃魁罡冲,,必有凶祸。最喜运皆旺相,身强有制,化为权贵。若身弱杀强,无制之运,则虎加翼者也,其咆哮之威不可御,反为所噬。然偏官固宜制伏。亦贵中和。如一位偏官,制伏有二三,复行制伏之运,反不作福,何以言之?盖尽法无民,可绎思也。

又歌曰: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又合,儿孙满眼福无穷。

解曰:偏官即克我之神,本为恶宿凶杀。然不可例言凶也,须要制伏。有制伏之权要,则衣禄不期丰而自丰。天干有食神,如甲见丙,地支有食神,如卯中乙木合申中庚金之类。则子孙振振,有无穷之福矣。所谓七杀有制亦多儿是已。

又歌曰:偏官有制化为权,英俊文章发少年。岁运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双全。

解曰:偏官之格,虽为人凶暴无忌惮,然无制则为七杀,有制则为偏官,即化为权贵,少年稳步青云,在岁题名黄榜,碧是文章显赫之人,故曰英俊文章发少年。杀强有制,故曰美矣。若运衰弱,欲其大用也难矣。若岁运又无制,则声名特达遍朝野,所谓从杀多是大富大贵之人。所谓平生为富贵,只因杀重身柔,此等格局,但多夭耳。若运扶身旺,与杀为敌,或七杀透露,食神破局,皆不吉。

又歌云:五阳坐日全逢杀,弃命相逢命不坚。如见五阴临此地,杀星根败难言吉。

补曰:旧文末句,本谓杀星之根败而无气,身无所从,则祸即至,而为吉难言。或者改根败为临败,非也。又一说,改杀星而为杀强,以根败而为日主之根败亦非也。《格解》谓杀强根败吉难言,但非弃命从杀之意。盖从杀者,正不嫌于杀强根败耳。诚是但未知其根败,非日主之根败。识者详之。

又歌云:土临卯位三合全,木忌当生金水缠。火木旺乡名利显,再逢坤坎祸连绵。

补曰:旧文第二句,原是“不忌当生金水缠”而或者改为“不见”与末句“再逢”字不相应,仍当作不忌看。盖土临卯位,谓己卯日主,亥卯未三合杀局,谓从杀亦可。当生金水,俱有谓金生水,水生杀,亦不忌。或行火木旺运,杀印相生,功名显达。再行坤坎金水之运,必祸连。盖当生既逢金制,而运又逢之,必祸连绵不已,所谓食神破局反不吉是已。又一说末句旧文,原是福连绵,而或改为祸连绵亦非。盖己卯日主,逢亥卯未三合,是谓杀强身弱,当生金水相缠,水固生杀,而金能制杀。故不忌。及犯行身旺之地,则廊庙之客,金紫之贵,所必至矣,故曰功名大用双全。/////

又歌曰:杀星原有制神降,制旺身强贵必昌。若见制神先有损,反将富贵变灾殃。

解曰:煞星者,七杀偏官也。制神者食神也,使月上逢七杀,而有食神降制得宜。又身居强旺之地,则富贵荣昌必矣。若食神逢枭,则食神先自损矣,不惟失其富贵,且有灾殃。所谓食神制杀逢枭,不贫则夭是也。

《玄机赋》云:身强杀浅,杀运无妨,杀重身轻,制乡为福。

解曰:身居强旺而杀浅者,强行杀旺无制之运,亦无妨害,所谓原犯鬼轻,制却为非是也。七杀外重而身弱者,虽行制伏得宜之乡,方可发福,所谓一见制伏却为贵是已。

《天玄赋》云:杀星重而行杀旺运,早赴幽冥之客。

补曰:身弱杀重,宜行制伏之运,则为福为寿。而又行杀旺之乡,必至于夭寿而死。故云。

《定真篇》云:七杀无制,逢官禄为祸,而寿元不久。

七杀以有制为贵,若无制伏,又逢正官,且建其官之禄,如甲逢庚无制,又逢辛官星禄之数,则为官杀混杂。《万金赋》云:官杀混杂当寿夭

《幽玄赋》云:身太柔杀太重,声名遍野。

身势太柔,略无一点根气,七杀太重,而满盘重重。三合火木旺乡,木生火,火生土,杀印相生,功名著,再逢申坎金水之运,福自连绵。盖当生虽有金水,而制伏尚不及,必再逢金水,方为制伏得宜,当享福于不替也。

丙戌  戊戌  辛未  壬辰    进贤朱廷升尚书  贵命土厚埋金格

楠月:重重土厚去埋金,官杀那堪泄气深,最喜运行财旺地,声华不日振儒林。

辛未日干,身坐土位,年月日时俱有土盎,正谓金赖土生。土厚而金遭埋没,初行北方庚子辛丑运,金腿土气盛,塞滞不利。后行东方寅卯甲乙运,破土而生官杀,位登台阁。

庚子  己卯  癸酉  辛酉  严介溪阁老贵命去食存杀格

楠曰:见杀虽当论杀星,杀衰谁养杀精神。不堪卯木为真病,时有辛金去病人。

癸水生卯,己土杀星,天干透出,是以有杀只论杀。盖喜杀衰,要嫌地支两重乙木,暗来克杀,作一3杀制伏太过,则为重病。盖得辛酉时,冲去卯木为药也。早行南方,衰杀得地,  登科甲,运入西方金运,制去病神,位登宰相,名显天下,贵而且寿。直入亥运,会起木来损杀,膏肓之疾复作,忽生奇祸而死。

丙子  庚子丁丑  辛亥      江格溪刘翰十六公水重土轻格

楠曰:丁生子月水汪洋,七杀虽多喜被藏。幸得丑中  土制,南方土运发非常。

丁火生于子月,七杀极旺矣。再加年日时中,俱有水气,来克丁火,但水虽多,喜静伏于地支,其凶未逞于天干。若原杀逞天干,主早年夭也。壬寅癸丑甲辰运,虽是东方,亦嫌壬癸水盖头,虽好亦蹇晦。大运入巳午未,冲去水神,财发万缗,盖喜土来克水也。入身水得长生,寿至八十余死。

丑  壬寅  庚子  乙酉    书坊杨员四公富命制杀太过

楠曰:庚生寅月火神经,壬癸重来制伏明。土木运中人富贵,再行金水祸来并。

庚子日生寅月,年月丁壬作化,生火助杀,用杀明矣。本命三阳之火尚衰,金水寒威犹在,壬癸水透天干,制伏太过,病在此矣。犹喜羊刃存时,丑酉合金得局,身主不弱,又得乙庚存时,化金成旺,早行子丑,丙火气寒,杀衰不能为我运动,故多蹇滞。渐行己亥,甲木财神得生,财来生杀,隐隐兴隆。一入戊戌,原壬水为丙火之病神,一见戊土,克去壬水净尽,如鸿毛之遇风,飘然而举,如枯苗之得雨,勃然而兴,财发万缗,书林出色,岂偶然哉!大运入酉,丙火杀神死地,更且财来生水,水来灭杀,法尽无民,其死也非偶然也。

癸巳  己未  庚子  甲申   临川饶元贵命制杀太过格

楠曰:庚生未月火虽炎,制杀那堪水火严。甲乙丙丁资杀运,青云得路岂能淹。

此格与李阁老制杀之理颇同。但未月二阴,水方进气,水气比肩更甚。运行东方,财来生杀,七杀得权,云路高登,其理宜也。

丙戌  庚子  丁卯  丙午  吾都王仁五公制杀太过富命

楠曰:丁生子月水虽寒,一杀那堪制两般。己土病神宜卯木,东方木运始堪欢。

丁生子月,杀星本旺,那堪一杀而有戌午两土以制之,正谓杀不足,而制有余。赖有日下卯木,破出午中己土,以卯木为福神,东方壬寅癸卯甲乙运,助起木来克土,财发千缗。一入巳午未乡,破败如洗,未运土重,杀墓死矣。

己酉  戊辰  癸酉  丙辰     江格溪傅佑十五公富命杀多生印格

楠曰:癸水生辰土气重,土生金印助身荣。不堪丙火为金病,见水名为既济功。

癸水生辰,本为土重水轻也。官杀虽重,盖得己土贪生于酉,戊土自坐辰库,更得辰相合,其土见金不来克身,反去生印,而助身也。遥见时上丙火精欲克酉为病,迨后入丙寅运,金绝于寅,倾荡产,片瓦未留。一入北方,见水去火存印,一发如雷。入戌,火土太重死矣。

庚午  己丑  壬辰  甲辰   抚城过桓文生员土重水轻格

楠曰:壬临丑月水之垣,杀重官多也不  。制杀喜看时有甲,棘闱之陈几乎先。

壬辰日生丑月,壬水之气有寓焉。但四柱有土,官杀之气盛,水气轻也。喜时上甲木进气制杀,本为登科之命,但不合年上有庚坏甲,故此未遂。运行寅卯壬运,木神生旺,屡战闱。大运入辰丙午流年,戊土杀得地,杀旺攻身而死。

甲午  丁丑  壬辰  甲辰   宜黄县住廪牵猪牯贫命杀重身轻

楠曰:壬临丑月杀星多,印破难生受折磨。再看运行财杀地,一生劳碌受奔波。

壬水虽生丑月,盖因财杀太多,虽丑中有一点辛金,盖缘不曾会局,月有丁火,贴身暗破辛金坏印,作不得杀化印生。只作杀重身轻。运行东方,木神制杀,衣食颇给。再行南方,杀旺运,身虽不死,亦住廪牵猪牯度活,入未杀重而死。

壬辰  丁未  辛丑  甲午  临川刘觉吾贵命火重水轻格

楠曰:辛生未月火乘权,时杀重逢一气全。制杀水轻宜水运,官居枢要掌铨衡。

辛金生于未月,伏制犹炎,喜年上丁壬合杀为贵。月中虽有丁火,丑中癸水去之,止用时上一位贵格。然火气旺而水气轻,原虽有壬癸之水,且四柱土重,亦能去水也。所以运入亥位,  显官,其理然也。

壬辰  丁未  辛丑  壬辰  水重火轻之格

楠曰:两火那堪六水伤,杀星制过害非常。再行水运生难获,死败徒流祸几场。

辛金生未,本是火炎之域,夫何止有二火为杀,六水制之,此为七杀制过,尽法无民,可不畏哉。与前贵造天渊之隔,理则然也,前则有甲午时,多一重木火之气,则火重水轻,所以宜行北方。此则水重火轻,则畏行北方。此命一入亥运,问辽东三万里充军,壬水年水又旺,非命而死也。

甲寅  辛未  辛未  丁酉  临川周半峰火多为病格

楠曰:辛金坐未杀星多,丁火伤辛苦太多。运喜北方能去杀,最宜水火制中和。

辛生未月,丁火过多,运入北方水运,滥知命术,而得冠带,自且不知,吾以水济火炎之理告之,方谙斯理。吾以寅运火旺必死,寅运果死耳。

己未  己巳  庚子  甲申  建宁李默阁老制杀太过贵命火不足格

楠曰:庚金巳月杀虽强,制杀那堪水性狂。衰杀喜行寅卯运,北方重见水难当。

庚生巳月,杀星本然旺矣。夫何见水结局制杀星?虽年支有丁火相帮,然又见土多,亦泄弱火之气。此以制杀太过,运行丙寅丁卯乙丑,火木之地,助起杀神,能为我用,此所谓火不足宜补起火也。位登黄阁。运行亥子,水来破杀,死宜矣。

丁酉  丙午  戊寅  丁巳  临川帅谦斋贵制杀太过格

楠曰:戊寅日下杀星微,己酉那堪太制之。运入东方官杀显,枯苗得雨发生机。

戊土生午,火气炎盛,运入壬癸去火之炎,再喜培起寅中甲木,其贵然耳。此以火旺衰杀为病,去火存杀为去病神也。

乙酉  丁亥  丙午  己丑   先伯英四公制杀太过格

楠曰:丙生亥月两帮身,一杀那堪三制神。运入西方生杀地,超腾不作等闲人。

丙火生亥,杀星本可畏也,然有丁火,合去三重己土制之太过。大运入乙酉甲申,破土生杀,发财数千缗。壬癸运美,午未运中制杀太甚,屡遭凶变,入巳丙戌年,六十二岁死矣,重见戊土破壬也。

丁未  己酉  乙巳  丁亥  先兄西庵  制杀太过

楠曰:乙木生临酉巳垣,两金制火制相连。不宜见火重攻杀,去火存金是福田。

乙木生酉月,本根轻也,畏金制。夫何金少而火多,制杀太过,尽杀无民?在行丙午,制过杀星,屡屡克子,且财名不遂。大运入辰,坐壬癸之水,去火存金,财源大振,贵产佳儿,福寿两全。寅运见火克金,灾生回禄,入丑杀星入墓,八十三岁而死。

庚辰  甲申  丁未  丙午  宜黄谭二华尚书贵命身强杀浅格

楠曰:丁火生申水气微,杀轻身旺贵何疑。水轻喜入汪洋运,职掌兵权震外夷。

丁生申月,伏火尚有余炎,盖喜年月合成杀局,所谓身强杀浅,万户封侯。运行北方,补其水用杀得权,名魁夷夏,岂偶然哉。俗术安以龙奔天河为誉,不根理之所有,何其谬哉?

乙酉  辛巳  己酉  乙亥   本府杨太爷贵命身强杀签格

楠曰:己土生临身旺相乡,土金清秀大非常。财逢七杀轻为病,滋杀威权显庙廊。

己生巳月,火土本旺,盖辛金清清透出,己土好泄其精,而从金为用神,杀为权柄,盖得时上杀星,宜行杀旺地,及生杀地。所以运转东北,七杀本轻,今得生旺之地于东北,耿耿二运,岂不富且贵乎。止畏辛金制杀太过,则不及耳。

丁卯  甲辰  戊午  癸亥  一丐者命杀重无制

楠曰:戊土生辰木旺乡,贴身七杀太刚强。不堪顽杀原无制,只作齐人觅四方。

戊土生辰木之分野,再加亥卯结成木局。且甲木透出天干,又行北方财地,生其七杀,正谓财生七杀赶身衰,运虽有庚辛,亦不能制者何也?盖缘四柱中原无一点金气,虽逢金亦不能制,根在苗先也。一生为乞丐,亥运杀旺方死。

丙子  甲午  己亥  乙亥   女命贫淫夫星犯重

楠曰:争权官杀亦何多,叠见夫星克制过。洛浦风尘真可鄙,只因八字犯淫讹。

己土得禄于子,身主有气,又不能从杀也,而且见三甲作合,贪合忘夫,所合不得其正。再行东方官杀,多夫之地,岂不大肆淫风,而作桑间濮上之女乎。且身旺不旺而弱不弱,还作杀重,贫可知矣。

壬辰  己酉  乙未  辛巳  尚书妻火少金多格

楠曰:乙木那堪叠见金,金多火少病堪寻。去金宜入南方运,宫闾方知有贵人。

乙日生于酉月,巳酉合成金局。木不足而金有余,此谓夫星太旺,宜伤官食神之运,以克去其夫而得其夫。所以贵而有子也,正谓金有余,行火运以去其金也。一生富贵,夫子全美也。

丙申  癸巳  己亥  乙亥  女贵命金有余财不足格

楠曰:己临亥日坐夫宫,申巳刑冲作病神。运入东方夫旺地,岂同闺阁等闲人。

己土生临巳月,庚金得禄得生,两重亥中夫星,克去明矣。惟有时上一点杀星为夫也。夫星孤秀,所以行东方旺夫之地,夫为参政,五子俱非常人,子星得禄故也。

庚寅  甲申  戊辰  丁巳  克损七杀金有余财不足之格

楠曰:金神克木不存夫,叠叠刑冲夫不如。行运不宜金再见,不堪重睹镜鸾孤。

戊土用年上寅中甲木为夫,申宫庚金破之,用日上寅木为夫,巳上庚金破之,用月上甲木为夫,年上庚金破之,徒见夫而无夫也。一入辛巳庚运,三年而两嫁有之,五年而三嫁有之,损七夫矣。

辛巳  乙未  乙酉  壬午  逸叟妻火重而金颇轻

楠曰:乙木生临伏火炎,金衰颇以火为嫌。丙丁运上多灾病,金水重逢乐自然。

乙木生临六月中旬,火气炎蒸,虽有多金,然金气自消矣。但喜坐下夫星得禄,虽火旺而不能伤夫也。凡女命坐下见夫星者当美。初行丙丁二字,辛金被制,生子不育,而且多灾。戊己艮金之运,助比夫星,生子而身颇安也。

乙卯  癸未  辛未  甲午  旺兴夫子命火重水轻格

楠曰:辛金坐未火炎阳,金水三阴入旺乡。最慨四柱多火气,喜行金水福荣昌。

辛金生未,三阴将进之时。夫子二星,俱已受气。但四柱水金尤盛。但得火俱伏藏,天干动制之有力。早行丙戌,助夫攻身,屡损子星。运入北方,火炎水制,助子兴家,五福俱全。入寅七十五死,兄嫂长三孺人也。

丙戌  丁酉  乙巳  戊寅   贫命制夫太过

楠曰:乙木逢金夫本荣,不堪太重制夫星。北方运美南方否,此理分明岂徇情。

乙木生临酉月,坐下夫星得禄,本为好也。不堪重重见火,伤损夫星,再行南方午未运中,夫逃子窜,身儿不振,盖为火多制金也。癸巳壬辰两运,衣食满给,夫子如故,盖喜壬癸水破火而存金也。

辛丑  辛丑  乙亥  丙戌   先贫后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逢金火损伤,时逢丙火制相当。直看老景南方运,夫子兴隆大异常。

乙木生丑,木气本枯,再加五杀攻之,身益衰矣。赖有丙火进气,制杀福神,早行壬癸破丙,颇收艰辛。一入南方,丙午丁未克杀之地,五福俱全,入申杀旺方死。

甲戌  辛未  乙丑  乙酉   先贫后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生临未月提,木衰金旺理可知。直须火运将金克,定主兴夫并旺儿。

乙木生未,虽有甲乙之木三重,夫何木气退而金气进,更且火气轻而不能制金,所以见夫星多而身衰者,返为  身之贼也。运行己巳戊辰。财又生杀,贫苦克夫。一入丁卯,火制杀星,再醮助夫,丙寅旺杀得制,安享优游,子孙并秀。

戊申  甲子  乙丑  乙酉  娼贱命杀多无制格

楠曰:乙木金多制太过,再行金运失中和。娼淫浊乱污中垢,受制于人楚挞多。

乙木生子,木气无根,水木漂泛,四柱重重金气,所以金多无夫,岂不为娼妓乎?原金多再行金旺之地,七杀攻马,受制于人,多遭捶楚,入庚破甲,死无根也。

丙子  壬辰  庚子  庚辰  贱婢夫轻制过

楠曰:夫星衰弱制重重,火少那堪水气冲。再入北方夫气绝,一生婢妾走西东。

不合丙火无根,夫星透出,壬水重重克之,不宜运入北方,水气益盈,夫气日益不足。虽金水轻清,只作伶俐贱婢,理本然也。

丙子  戊戌  壬午  戊申  尚书夫人水进气夫透天干格

楠曰:壬水生临九月秋,水神进气涌寒流。子午结局源深远,紫诰荣封两国优。

壬水生临五阴之候,水气盈矣。两重戊土杀星,各坐生库之地,其杀各有位矣。更得下通水局,任杀为夫。南方杀旺之地,相夫贵格,更兼旺子,子从夫出故也。

癸巳  己未  己亥  己巳  富夭女命制过夫星

楠曰:己声未月木为夫,两巳来冲木气无。再入西方金旺地,金多克木寿应阻。

己生未月,本用甲乙木为夫也。夫何六月木衰,再加两巳中庚金克之,其夫盖衰矣。但八字纯粹,生于富家,不宜运入庚申,再加庚金得禄,夫星之气绝无,未嫁而死宜矣。观其八字虽好,而行运不及。正谓源清而流浊也。

亥  庚子  戊戌  己未   状元妻衰夫行夫旺运格

楠曰:戊土临乾木得生,喜逢水旺木芽萌。夫衰最喜夫生运,定作人间女状元。

戊戌土实自坐财乡,更得年上甲木夫星得生,而喜木衰,有庚辛天干之金,暗来损木,则为有病,方为贵命也。大运一入壬寅,衰夫得禄,相夫而登廷试第一,岂不宜乎。又且生子,而作方伯,盖贵子亦从贵夫生也。入巳,庚金损破夫星。而死。

时上一位贵格

楠曰:时上一位格,盖取时上一点杀星。若日干生旺,时上有杀,则用之为时上一位贵。若身旺杀衰,喜行旺运,富贵多子,盖杀乃子星也,身旺能任其子也。若日干弱,时上杀旺,怕行杀旺及财运,正谓财生七杀赶身衰,则主贫贱无子。杀能克身,不能生子,正谓时逢七杀水无儿。若时上有杀,亦要先安置杀星,或制去之,或合去之,方可用月上用神。

如不曾克制此杀,即当把时上杀为用神,月上虽有印星财星,亦不能用。故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前人立言,说不分明。

补曰:时上牌内官,即时上一位贵格也。如阳见阳干,阴见阴干,相克是也。透出为妙,只许一位,四柱不许再见。若年月日又有,则为辛苦劳碌之命也。要本身自旺如甲寅,自生如甲子之类,又要有制伏。有制则为偏官,无制则为七杀。又要制伏得中和,一位七杀,却有两三位制伏,是为太过。虽有学问,不荣仕路,乃是贫寒一老儒。故《喜忌篇》云:“偏官时遇,制伏太过,乃是贫儒。”四柱制伏多,要行七杀旺运,或三合得地,可发。若原无制伏,要行制伏之运,可发。如遇杀旺,无以制之,则祸生矣。时偏官为人性,重刚执不屈,傲物自高,胆气雄豪。月偏官亦然。

又补曰:食神制杀,化鬼为官,固宜权贵。所谓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是已。羊刃合杀,变凶为吉,亦能权贵。所谓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是已。

又补曰:食神制杀,不宜逢枭则祸,故曰食神制杀逢枭,不贫则夭。羊刃合杀,不宜财多,财多必咎。故曰,财生杀党,夭折童年。

又曰:食神固能制杀,伤官亦能制杀,但伤官不如食神之力。夫羊刃固能合杀,而伤官亦能合杀,但伤官不如羊刃之势显。阳日伤官能制杀而不能合杀,如甲日见丁为伤官,能制庚金之杀,而不能合庚是已。阴日伤官能合杀,而自克制杀,如乙日见丙为伤官,能合辛金之杀,自能制辛是已。

又曰:杀一也,而驯服为用有二,制与化是也。制杀者,食神也,所谓服之以力也。化杀者印绶也,所谓服之以德也。与其制之以力,不若化之以德,故《通明赋》云:“制杀不如化杀高“。制化不可并立,有制不必有化,有化不必有制。倘若化神弱,制神强,施恩有不足之怨,化神旺,制神衰,临事无禁制之能。

古歌云:时上偏官一位强,本身健旺富非常,年月并无官财杀,独于时位最相当。

又曰:时上一位贵,藏在支中是,日主要刚强,利名方有气。

补曰:此言时支偏官,如甲逢申时,乙逢酉时之类,乃藏在支中者也。日主强旺,名利必振,惟忌身弱,而力不能胜也。

又曰:时上偏官喜刃冲,身强制伏禄丰隆,正官若也来相混,身弱财生主困穷。

补曰:时上偏官,如甲日见庚干,乙日见辛干之类,不怕冲刑羊刃故也。《继善篇》云:“时上偏官喜刃喜冲“。日主生旺,年月有食神制伏,所谓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爵禄丰厚,不喜正官来混。有兄不显其弟,加以身势衰弱,财生杀党,必主贫寒困苦,所为不遂。

又曰:时上偏官一位强,日辰自旺贵非常。有财有印多财禄,注定天生作栋梁。

补曰:时上偏官,只喜一位,四柱中不要再见。日主自旺,如甲寅乙卯,或生于寅卯月之类,则身杀两强,富贵过人。有财则时杀有根,有印则化杀生身,财马官禄,自然兴旺。

又曰:时逢七杀是偏官,有制身强好命看。制过喜逢杀旺运,三方得地发何难

补曰:时逢七杀,乃是时上偏官格。身旺有制,如有一位杀,则有一位制,乃是贵人。文章振发,当作好命看。若有两三位制伏,则为制伏太过,逢杀旺三合,得地之运,其发达也,勃然不可遏。苟制伏太过,而又不能行杀旺之运,虽文过李杜,终不能显。

又曰:时逢七杀本无儿,此理人当仔细推。岁月时中知有制,定知有子贵而奇。

补曰:时上偏官建禄,主克子。若岁月中有食神制伏,或刃合,不惟有子,而且贵。故曰: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四言独步》云:时杀无根,杀旺取贵。时杀多根,杀旺不利。

补曰:且如庚用迎为杀,生于寅,旺于巳午,库于戌,乃杀之跟、根也。《格解》以财为根,亦是。若时干虚露,既无根气,又无财生,运行杀旺,富贵可得,如三合得地,既多根气,又有财生,再行杀旺之乡,反不利,而贫苦者多矣。

乙丑  乙酉  辛巳  甲午  东乡徐少初贵命金火相停金重火轻格

楠曰:辛金坐酉旺成行,火炼秋金大异常。金旺火轻宜火运,少年早折桂枝香。

辛生酉月,喜得巳酉丑全成金局,喜得时上一点火神得禄,时上一位贵也,明矣。大抵金气全局,金气还胜,所以行午运,甲午流年,中乡试,联登黄甲。有乙未年生人,少了一顶金,午字运不好。所以金宜旺也。

丁亥  壬子  辛巳  丁酉  临川序舒尚书贵命基金白水清水制火过格

楠曰:辛金子月水金清,留杀冲官格局明。金冷水轻重畏水,宜行火运展经纶。

去留舒配,用格明矣。年上七杀,壬水去之。日上正官,亥中壬水去之。惟存时上丁火,作时上一位贵格。但十一月之火,风寒之候。火气衰弱为病。畏金水之乡,宜丙丁戊己之运,真贵人也。盖丙丁能助起衰杀也,戊己能制壬癸水也。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