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右王门学案 ▪ 江右王门学案·佥事冯慕冈先生应京

冯应京字大可,号慕冈,盱眙人也。万历壬辰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兵部税监。陈奉播恶楚中,朝议恐地方激变,移先生佥事镇武、汉、黄三郡。先生下车,约束邑令於学宫曰:“邑故无矿,而每邑岁输金四千余缗,岂天降地出乎?吾以三尺从事矣。”於是邑令以无矿移税监,税监虽怒而无以难也,即走郧、襄以避先生。辛丑孟,三司宴税监,陈奉兵举炮,思泄怒於先生。百姓聚而噪之,奉党钩其聚者,杀伤百余人。先生因疏奉不法九大罪,奉亦疏阻挠国课,恶语加,诏遂逮先生下镇抚司狱。三楚之民,叩阙鸣冤,哭声震地,上不为省。先生在狱四年,与同事司李何栋如、华珏讲学不辍。甲辰始出,卒於。先生师事邹南臬,其拘幽书草,皆从忧患之际,言其得力。栋如字子极,号天玉,官至太仆寺卿,亦讲学於广陵,则先生之传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明儒学案》 江右王门学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