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 卷十·陈奇瑜总督五省

二月,进延绥巡抚陈奇瑜,兵部右侍郎,总督陕西、山西、河南、湖广、四川军务。视贼所向,随方剿抚。先是,贼既蔓延,秦、晋、楚、豫之郊,流突无定,廷议以为各镇之事权不一,直观望,宜以重臣开督府,统摄诸道兵讨贼。上允之,佥议承畴因陕西三边所恃,未可轻易,故有奇瑜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