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卷三·带

曹廷栋

带之设,所以约束其服,有宽有狭,饰以金银犀玉,不一其制,老年但取服不散漫而已。用径寸大圈,玉与铜俱可,以皂色绸半幅,一头缝住圈上,围于腰,一头穿入圈内,宽紧任意勒之。即将带头压定腰旁,既无结束之劳,又得解脱之便。

有用钩子联络者,不劳结束,似亦甚便。《吴书》所谓“钩络带”类是。但腰间宽紧惟意所适,有时而异,钩子虽可作宽紧两三层,终难恰当,未为适意之用。

古人轻裘缓带,缓者宽也,若紧紧束缚,未免腰间拘板。少壮整饬仪容,必紧束垂绅,方为合度;老年居,宜缓其带,则营卫流行,胸膈兼能舒畅。《南华经》曰:忘腰带之适也。又放翁诗云:“宽腰午饷余”。

或制腰束以代带,广约四五寸,作夹层者二。缉其下缝,开其上口,并可代囊。围于服外,密缀钮扣,以约束之。《记·玉藻》曰:“大夫大带四寸。”注:谓广之度也。然则古有带广四寸者,腰束如之,似亦可称大带。

带可结佩,古人佩Δ佩砺,咸资于用。老年无须此,可佩小囊,或要事善忘,书而纳于中,以备省览。再则剔齿签与取耳具,一时欲用,等于急需,亦必囊贮。更擦手有巾,用 及用绸用皮,随时异宜,俱佩于带。老年一物不周,遂觉不适,故小节亦必加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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