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 ▪ 桓公·十六年

一、十有六年,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二、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三、七月,公至自伐郑。

四、冬,城向。

五、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卫侯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而不能使卫小众,越在岱阴齐。属负兹,舍不即罪尔。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