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公案》

【清朝】 佚名

《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故事情节较为细致缜密,带有政治色彩。 狄仁杰是武则天时期的名臣,曾任并州都督府法曹、大理丞,民间流传着许多关于他断案的传说。清光绪年间,部分学者认为作者取材于这些传说,又借鉴了《百家公案》《施公案》等小说,写下了《狄公案》,
《狄公案》
《狄公案》 【清朝】 佚名

《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故事情节较为细致缜密,带有政治色彩。

狄仁杰是武则天时期的名臣,曾任并州都督府法曹、大理丞,民间流传着许多关于他断案的传说。清光绪年间,部分学者认为作者取材于这些传说,又借鉴了《百公案》《施公案》等小说,写下了《狄公案》,借此抨击垂帘听政的慈禧太后。

《狄公案》从故事框架上看,仍是清官与侠客合流的小说。但书中的侠客比起以往《施公案》《彭公案》的侠客戏份少了很多,如同虚设,基本上全都是写狄仁杰的政绩。小说的前三十回,写断案折狱故事。这些故事的描写,与以往的公案小说比,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作品对清官的界定,对于断案折狱的要求,都发生了变化。第一回的开场诗中就开宗明义地说:“世人但作高官,执法无难断案难。”明确指出,断案折狱,难在侦破案件,而不在执法、量刑。紧接着,小说又对清官作出了与前不同的界定:“官之清不仅在不伤财不害民而已,要能上保国家为人所不能为不敢为之事;下治百姓,雪人所不能雪不易雪之冤。无论民间细故,即宫闱细事亦静心审察。有精明之气,有果决之才,而后官声好,官位正,一清而无不清也。”也就是说,清官不只是指品质上的清廉,也要有相应的才干。小说还对官吏断案滥用刑罚进行了指责:“一代之立国必有一代之刑官,之时有皋陶,汉高之时有萧何,其申不害、韩非子,则固历代刑名家所宗祖者也。若不察案之由来,事之初起,徒以桁杨刀锯一味刑求,则虽称快一时,必至沉冤没世。”这实际上是对以往公案小说中所写的清官断案进行反思,这部小说的侧重点,不是描写清官品质的清正廉明,而是表现他在断案时的智谋与才干。

其次,《狄公案》所写的案件,不再是以强凌弱的案件,而是疑难案件。小说共写了三个案件,一是湖州的丝绸商人邵礼怀杀死同伙徐光案;一是周氏因奸情杀死丈夫毕顺案;一是新妇黎姑被毒死案。小说在描写这些案件的时候,善于设疑点,布迷阵,使故事情节扑朔迷离,难以判断。邵怀礼杀人案,就有许多疑点。最初,地方告店主杀死前来投宿的江南客商,店主是第一个嫌疑犯。紧接着,店主又告地方公报私仇,移尸陷害,狄公查明属实,地方又有杀人的嫌疑。但经进一步查证,两人都被排除。后来,差役从商人赵万全那里找到赃物,又让读者以为凶手是赵万全。进一步侦破,却发现真正的凶手是死者的伙伴邵礼怀。案情错综复杂,稍有疏忽,便会错判。这样的案件,单靠问官的清廉是不行的,必须有高明的侦破手段。

《狄公案》写清官审案,比较注重实证。例如,周氏谋害本夫案,虽然一开始就被狄公看出破绽,但由于周氏泼辣善辩,宁死不肯认罪,所以破起案来大费周折。起先狄公也称毕顺的阴魂告状,若在以往的公案小说中,这一着犹如灵丹妙药,一鞠而此案可破;但在这里却失灵了,周氏不信此说,“你说我丈夫身死不明,告了阴状,这事谁来作证?他的状呈现在何处?”口口声声要求拿出实据来。后来,狄公又采用了如同《三侠五义》中包公审郭槐的办法,深夜乘周氏神志不清,假扮阎王提审她。虽然当时吓出了口供,但第二天便被她推翻了:“太爷又用这无稽之言前来哄骗,……若说我在阴曹认供,我又未尝身死,焉能得到阴曹?”这就迫使狄公进行实地探查:先是找出了通向周氏卧室的暗道,并由此找到了她的奸夫,揭穿了她居家守节的假相。周氏杀害丈夫时,她的女儿在场,后来被她以药致哑。狄公设法治好了她的女儿,有了人证,周氏才被迫认罪。这个故事中虽有梦兆、显灵之类的内容,但没有起主要作用,结案主要靠证据。

《狄公案》的故事情节也比较细致缜密。例如,黎姑被毒案,一开始案情似乎非常明朗:新婚之夜,黎姑的公公华国祥因胡秀才闹房越分,曾与他发生过争执。胡扬言:“三朝内定叫你知我的厉害便了。”三日后,果然发生此案。由此,华国祥一口咬定胡是凶手,其作案动机一是挟嫌报复,二是见新娘貌美而生妒。应该说,这种判断有一定的道理。胡秀才辩称:“闹新房越分是实”、“知道厉害”云云,乃是大庭广众之下受到训斥,感到下不了台而说的“借此转圜之话”;况且第二天便又言归于好,不至于冒着触犯刑律的危险杀人。即便是妒嫉,也该是谋占谋奸,而不是毒死。胡秀才的话,更合乎人情。勘察现场时又发现尸首有一般被毒死者所没有的腥臭。循着这条线索,再经实地考察,才得知新娘由于偶然的原因死于蛇毒。整个破案过程的描写,合情合理,且经得起推敲。此外,《狄公案》描写破案不再是粗线条地勾勒故事情节,对作案现场多有细致入微的呈现式的描写。如第三回写仵作验尸:“无名男尸一具,左手争夺伤一处,宽径二寸八分;背后跌伤一处,径三寸,宽五寸一分;肋下刀伤一处,宽一寸三分,径五寸六分,深二寸二分,致命;死后胸前刀伤一处,宽、径各二寸八分。”这样的描写,既使情节具有真实可信的特点,又能引导读者关注破案的过程,而不是仅仅满足于了解大概结局,只关注人物命运。上述这些方面,都使《狄公案》不同于一般的公案小说,而具有侦探小说的某些特点。

《狄公案》后三十四回,写狄仁杰整顿朝纲的故事。小说一再抨击武则天荒淫误国,所用非人。还揭露其亲信、男宠武三思、张昌宗、怀义及其爪牙倚仗权势,欺压百姓的罪行。歌颂了狄仁杰、元行冲等一批忠臣刚直不阿的精神。狄仁杰不仅和武三思等人进行斗争,最后还迫使武后归政。这显然是影射现实之笔,在戊戌变法被镇压、光绪皇帝被囚禁时,小说口口声声说:“四方扰乱,朝政孤悬,将一统江山败坏在妇人女子之手”,“太子受屈,贬至房州,率士臣民无不惋惜,……国有明君,正宜禅位。”其用意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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