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 争战 【明朝】 刘基 凡与敌战,若有形势便利之处,宜争先据之,以战则胜。若敌人先至,我不可攻,候其有变则击之,乃利。法曰:「争地勿攻。」 三国,魏青龙二年,蜀将诸葛亮出斜谷。是时,魏将司马懿屯渭南,郭淮策亮必争北原,宜先据之,议者多谓不然。淮曰:「若亮跨渭登原,连兵北山,隔绝陇道,摇荡民心,此非国之利也。」懿善之,淮遂屯北原。堑垒未成,蜀兵大至,淮遂逆击之。后数日,亮盛兵西行,淮将皆以为欲攻西围,淮独以亮见形于西,欲使兵众应之,必攻东耳。其夜,果攻阳遂,有备不败。 下一篇:《百战奇略》 地战 上一篇:《百战奇略》 泽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