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 教战

【明朝】 刘基

凡欲兴师,必先教战。三军之士,素习离、合、聚、散之法,备谙坐、作、进、退之令,使之遇敌,视旌麾以应变,听金鼓而进退。如此,则战无不胜。法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战国时,魏将吴起曰:「夫人常死其所不能,败其所不便。故用兵之法,教戒为先。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圆而方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后之,分而合之,结而解之。每变皆习,乃授其兵。神而明之,是谓将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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