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氏易林》又名《易林》,十六卷,西汉焦延寿撰。《四库全书》将之列于“子部术数类”。易林源自于《周易》,每一卦各变为六十四卦,六十四卦变四千零九十六卦。《易经》共有卦爻辞450条,《易林》有4096占卦变之辞,卦爻辞较之增加十倍之多,各系以文辞,皆四言韵语。《易林》的作者未定,一般有四种说法:焦延寿,崔篆,许峻,明代学者顾炎武以为东汉后期著作。 《焦氏易林注》分为六十四部分,对《周易》、《易林》等
《治家格言》(又称《朱子家训》、《朱子治家格言》、《朱柏庐治家格言》),全文524字,文字通俗易懂,内容简明赅备 ,对仗工整,朗朗上口,问世以来,不胫而走,成为有清一代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教子治家的经典家训。其中一些警句,如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 ” 等,在今天仍然具有教育意义。 《朱子家训》以“修身”、“齐家”为宗旨,集儒家做人处世
《笠翁对韵》是从前人们学习写作近体诗、词,用来熟悉对仗、用韵、组织词语的启蒙读物。作者李渔,号笠翁,因此叫《笠翁对韵》。全书分为卷一和卷二。按韵分编,包罗天文、地理、花木、鸟兽、人物、器物等的虚实应对。从单字对到双字对,三字对、五字对、七字对到十一字对,声韵协调,琅琅上口,从中得到语音、词汇、修辞的训练。从单字到多字的层层属对。较之其他全用三言、四言句式更见韵味。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 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开明史馆,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停止。康熙十八年
《续资治通鉴》二百二十卷,清毕沅撰。此书付刻未及半,毕沅生前仅初刻一〇三卷,毕家因贪污遭籍没而止,书稿散佚,桐乡冯集梧买得全稿补刻成二百二十卷。 《续资治通鉴》跟《资治通鉴》有不少出入,《续通鉴》大量引用旧史原文,叙事详而不芜;仅有取舍剪裁,而无类似温公的改写熔炼,亦无“毕沅曰”等各家史论。 《续资治通鉴》作者虽挂名毕沅,然名家钱大昕、邵晋涵、章学诚、洪亮吉、黄仲则等均参预其事,此书实成于众人之手
杭州大学图书馆藏清初旧抄足本明季南略,原为张崟(慕骞)先生所发现,关于是书及其作者的情况,张先生在计六奇与明季南北略一支文中已作了论述,此文已附在新点校出版的明季北略中。现就明季南略的点校工作做些简要的说明。 本书凡十六卷,上起清顺治元年(1644,明崇祯十七年)五月、止于康熙四年(1665)二月,记述南明史略与郑成功事迹。其序曰:“虽叙次不伦,见闻各异,而笔之所至,雅俗兼收,有明之微绪余烬,皆毕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