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实·诸果

【元朝】 佚名

《齐民要术》:崔寔曰:正月,自朔暨晦,可移诸树杂木。唯有果实者,及望而止。望谓十五日。过十五日,则果少实。

《食经》云:种名果法:三月上旬,斫取直好枝如大拇指,长五尺,《类要》云:一尺五寸。内著芋头中种之。无芋,大芜菁根亦可。《类要》云:萝卜亦得。胜种核,核三四年乃如此大耳。可得行种。

凡五果,正月一日鸡鸣时,把火遍照其下,则无虫灾。

《博闻录》:柳子厚《郭橐駞传》:所种树,或移徙,无不活,且硕茂早实以蕃。有问之,对曰:“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既然已,勿动勿虑,去不复顾。其莳也,若子,其置也,若弃;则其天者全,而其性得矣。他植者则不然,根拳而土易;其培之也,若不过焉,则不及。苟有能反是者,则又爱之太恩,忧之太勤,旦视而暮抚,已去而复顾。甚者,爪其肤,以验其生枯;摇其本,以观其疏密;而木之性日以离矣。虽曰爱之,其实害之;虽曰忧之,其实仇之。故不我若也。”

凡木皆有雌雄,而雄者多不结实。可凿木作方寸穴,取雌木填之,乃实。以银杏雄树试之便验。社日,以杵舂百果树下,则结实牢。不实者亦宜用此法。果木有虫蠹者,用杉木作钉,塞其穴,虫立死。树木有虫蠧,以芫花纳孔中,或纳百部叶。

《岁时广记》:《遁斋闲览》“凡果木久不实者,以祭社余酒洒之,则繁茂倍常。用人发挂枝上,则飞鸟不敢近。结实时,最忌白衣人过其下,则其实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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