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章 非命(下)

【先秦】 墨子墨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则必可而不先立仪而言。若不先立仪而言,譬之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焉也,我以为虽有朝夕之辩,必将终未可得而从定也,是故言有三法。

何谓三法?曰: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恶乎考之?考先圣大王之事;恶乎原之?察众之耳目之请;恶乎用之?发而为政乎国,察万民而观之。此谓三法也。

故昔者三代圣王、汤、文、武,方为政乎天下之时,曰:“必务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之人而教之为善。”是故出政施教,赏善罚暴。且以为若此,则天下之乱也,将属可得而治也;社稷之危也,将属可得而定也。若以为不然,昔桀之所乱,汤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当此之时,世不渝而民不易,上变政而民改俗。存乎桀、纣而天下乱,存乎汤武而天下治。天下之治也,汤、武之力也;天下之乱也,桀、纣之罪也。若以此观之,夫安危治乱,存乎上之为政也,则夫岂可谓有命哉?故昔者禹、汤、文、武,方为政乎天下之时,曰:“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遂得光誉令问于天下。夫岂可以为命哉!故以为其力也。今贤良之人,尊贤而好功道术,故上得其王公大人之赏,下得其万民之誉,遂得光誉令问于天下。亦岂以为其命哉?又以为力也。

然今夫有命者,不识昔也三代之圣善人与?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与?若以说观之,则必非昔三代圣善人也,必暴不肖人也。

然今以命为有者。昔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于此乎不而矫其耳目之欲,而从其心意之辟,外之驱骋田猎毕弋,内湛于酒乐,而不顾其国家百姓之政,繁为无用,暴逆百姓,遂失其宗庙。其言不曰吾罢不肖,吾听治不强,必曰吾命固将失之。虽三代罢不肖之民,亦犹此也。不能善事亲戚、君长,甚恶恭俭而妤简易,贪饮食而惰从事,衣食之财不足,是以身有陷乎饥寒冻馁之忧,其言不曰吾罢不肖,吾从事不强,又曰吾命固将穷。昔三代伪民,亦犹此也。

昔者暴王作之,穷人术之,此皆疑众迟朴。先圣王之患之也,固在前矣,是以书之竹帛,镂之金石,琢之盘盂,传遗后世子孙。曰:“何书焉存?”禹之《总德》有之曰:“允不著惟天,民不而葆。既防凶星,天加之咎,不慎厥德,天命焉葆?”《仲虺之告》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于下,帝式是增,用爽厥师。”彼用无为有,故谓矫;若有而谓有,夫岂为矫哉!昔者桀执有命而行,汤为《仲虺之告》以非之。《太誓》之言也,于去发曰:“恶乎君子!天有显德,其行甚章。为鉴不远,在彼殷王。谓人有命,谓敬不可行,谓祭无益,谓暴无伤。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祝降其丧。惟我有周,受之大帝。”昔纣执有命而行,武王为《太誓》去发以非之。曰:子胡不尚考之乎商、周、虞、夏之记?从十简之篇以尚,皆无之,将何若者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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