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乘马

【先秦】 管仲及门徒

桓公问管子曰:“请问乘马。”管子对曰:“国无储在令。”桓公曰:“何谓国无储在令?”管子对曰:“一农之量壤百亩也,事二十五日之内。”桓公曰:“何谓春事二十五日之内?”管子对曰:“日至六十日而阳冻释,七十〔五〕日而阴冻释。阴冻释而秇稷,百日不秇稷,故春事二十五日之内耳也。今君立扶台、五衢之众皆作。君过春而不止,民失其二十五日,则五衢之内阻弃之地也。起一人之繇,百亩不举;起十人之繇,千亩不举;起百人之繇,万亩不举;起千人之繇,十万亩不举。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起繇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谷失于时,君之衡藉而无止,民食什伍之谷,则君已籍九矣,有衡求币焉,此盗暴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众也。随之以暴,谓之内战。”桓公曰:“善哉!”

管子曰:“策乘马之数求尽也,彼王者不夺民时,故五谷兴丰。五谷兴丰,则士轻禄,民简赏。彼善为国者,使农夫寒耕暑耘,力归于上,女勤于纤微而织归于府者,非怨民心伤民意,高下之策,不得不然之理也。”

桓公曰:“为之奈何?”管子曰:“虞国得策乘马之数矣。”桓公曰:“何谓策乘马之数?”管子曰:“百亩之夫,予之策:‘率二十七日为子之春事,资子之币。’春秋,子谷大登,国谷之重去分。谓农夫曰:‘币之在子者以为谷而廪之州里。’国谷之分在上,国谷之重再十倍。谓远近之县,里、邑百官,皆当奉器械备,曰:‘国无币,以谷准币。’国谷之櫎,一切什九。还谷而应谷,国器皆资,无籍于民。此有虞之策乘马也。”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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