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之第二

尚秉和

【坤】 不風不雨,白日皎皎。宜出驅馳,通利大道。

純坤無巽、兌象,故不風不雨,伏乾爲日,大明,故曰白日皎皎。震爲出、爲驅馳、爲通、爲大塗,言陰極宜陽,復成震也。

【乾】 谷風布氣,萬物出生。萌庶長養,花葉茂盛。

《詩毛傳》:“谷風,東風也,陰陽和則谷風至。”按:乾納甲故曰東風,又陰變陽故萬物出生而茂盛,坤爲萬物、爲萌庶也。○盛,從汲古,宋元本皆作成。

【屯】 蒼龍單獨,與石觸。摧折兩角,室不足。

震爲蒼龍,坤寡故曰單獨。艮爲石,在上故龍觸石。艮爲角,坤數二,坎折,故曰折其兩角。艮爲室家,坤窮故不足。○室家,從宋本,元本作家室。

【蒙】 城上有烏,自名破家。招呼酖毒,爲國患災。

艮爲城、爲烏、爲家,坎破,故曰破家,坤爲自,艮爲名也。震爲言,艮手,故曰招呼,坤爲毒、爲災患、爲國。○烏,汲古誤馬,依宋本。《左傳》:“城上有烏破家”,疑烏呼聲似之,或當時俗語。患災,從宋元本,汲古作災患。家,音姑,與烏韻。

【需】 霜降閉戶,蟄蟲隱處。不見日月,與死爲伍。

通晉。坤爲霜,艮爲戶,坤閉,故曰閉戶。坎伏,故曰蟄蟲、曰隱處。坎月,離日,坎伏,故不見。坤爲死。

【訟】 天之德室,溫仁受福。衣裳所在,凶惡不起

乾爲天、爲德,坎爲室,乾爲仁,福爲衣,伏坤爲裳、爲凶惡,坤伏坎陷,故不起。

【師】 皇陛九重,絕不可登。謂天蓋高,未見王公。

震爲帝,故曰皇,震數九,自二至上若階陛然,故曰皇陛九重。坤爲重也,震爲登,坤閉故不可登。乾爲人、爲王公,乾伏,故不見。○宋元本三四句倒置,茲依汲古。陛,依宋本,汲古、元本作階。

【比】 孔德如玉,出於幽谷。飛上喬木,鼓其羽翼,輝光照國。

艮堅爲金玉,坎爲幽谷,在上,故曰出。艮爲飛、爲喬木,艮手爲鼓、爲羽翼,艮爲輝光、爲國,《詩·小雅》:“其人如玉”,又“伐木丁丁,鳥鳴嬰嬰。出自幽谷,遷于喬木。”○宋元本皆作四句,並三四句爲二句,作升高鼓翼,茲依汲古。

【小畜】 五軛四軏,優得饒有。陳力就列,騶虞悅

軛,轅端橫木,駕馬領者。軏,《論語》:“小車無軏。”注:軏,轅端持衡者,通《豫》。艮爲小木、爲軛、爲軏,坎數五,震卦數四,故曰五軛四軏。乾富故曰饒有,震爲陳列,艮爲騶虞。《毛傳》:“騶虞,義獸也。”震爲樂,故悅喜。陳樸國云《禮記·射義》:“騶虞,樂官備也”,注:樂官備者,謂騶虞一發,五豝五□,喻得賢衆多也。故焦氏言“陳力就列,騶虞悅喜”也,又按:五軛四軏,言獵車之盛也。○汲古軛作範,軏作軌,依宋元本。優得,依履之艮校,各本皆作複得。又各本下有“四足无角,君子所服。南征述職,以惠我國”四句,與上不韻,顯爲衍文,依履之艮刪,宋本則作下履林,按之卦象亦協。

【履】 敝笱在梁,魴逸不禁。漁父勞苦,焦喉乾口,虛空无有。

通謙。坤爲敝,震爲篚筥,爲笱,艮爲梁,故曰敝笱在梁。坤爲魚、爲魴,在外故逸。乾爲父,坎爲勞,兌爲口,離火,故曰焦喉乾口。○焦喉,各本皆作連室,皆無末句,依遯之大過校。

【泰】 雷行相逐,無有攸息。戰於平陸,爲夷所覆。

震爲雷、爲逐、爲戰,坤爲平陸、爲夷狄,坤死兌折,故曰爲夷所覆。如衛懿公是也。

【否】 六龍爭極,服在下飾。謹慎管鑰,結禁无出。

乾爲龍,數六,在上,故曰六龍爭極,乾爲衣,坤爲裳,故曰服。坤爲下、爲文,故曰下飾。坤閉,故曰管鑰,曰結禁,坤六四曰“括囊”,是其義也。○下,依宋元本,汲古作不。鑰,元本作籥。

【同人】 長男少女,相向共語,福祿歡喜。通《師》。

震爲長男,巽爲少女,大過以巽爲女妻,故巽亦爲少女,震爲語,巽震同聲相應,故曰共語,又離上下兩兌口相對,明夷謂曰有言,亦共語也。震爲福、爲樂。○汲古本共語下有“析薪在剋”四字,於上下語甚不協,宋元本無,從之。

【大有】 遷延惡人,使德不通。炎火爲殃,禾稼大傷。

離爲惡人、爲炎火、爲殃,餘未詳。○炎火,從宋元本。汲古作災火。禾稼,宋元本作年榖,年,疑禾之訛,依汲古。

【謙】 修其翰翼,隨風向北。至虞夏國,與相得。

年歲大樂,邑無盜賊。震爲翰翼,坤爲北,伏巽,故曰隨風向北。坤爲國,震爲帝王,故曰虞夏、曰舜。坤爲年歲,震爲樂,坤爲邑,坎爲盜賊,坎隱伏,故無盜賊。

【豫】 鉛刀攻玉,堅不可得。盡我筋力,胝繭爲疾。

艮堅在外爲刀,坤柔故曰鉛刀,震爲玉,艮爲堅,胝繭者,足病,震爲足,坎疾,故曰胝繭爲疾。筋力,象是否爲艮未詳。○胝,汲古誤眠,宋本作眡,茲依元本。

【隨】 舉袂覆目,不見日月。衣衾簠簋,就長夜室。

震爲袂、爲舉,艮爲目、爲日,兌爲月,巽爲伏,故曰覆目不見。震爲衣衾、爲簠簋,艮爲室,兌爲夜,蓋三至上互大過,大過死故就長夜室,言墓內無光,如長夜也。《禮記》:“齊大饑,黔敖設食於路,有蒙袂而來者,黔敖曰:‘嗟,來食,’曰:‘余唯不食嗟來食,以至於此。’遂死。”《士喪禮》“幎目緇尺二寸”,注:幎目,覆目者也。即袂也。○袂,宋元本作被,依汲古。衾,依宋元本,俗本誤裳。

【蠱】 賊仁傷德,天怒不福。斬刈宗社,失其邦國。

巽爲賊、爲傷,震爲怒,艮爲大,艮手爲斬刈,震爲宗,艮爲社,四至上艮震反復,故曰斬刈宗社。艮爲邦國,坎爲失。○仁、大,從宋元本,汲古作賊人,作大怒非。

【臨】 白龍赤虎,戰鬬俱怒。蚩尤敗走,死於魚口。

震爲白、爲龍,伏艮爲虎,乾爲赤,故曰白龍赤虎。震爲戰、爲怒,坤爲惡,故曰蚩尤。兌毀故敗,震爲走,故曰敗走。坤爲死、爲魚,兌爲口。《湘中志》:“湘南有魚口灘”,唐李紳詩“洛陽城見梅迎雪,魚口橋逢雪送梅。”又兌亦爲虎,兌納丁,故曰赤虎,亦通。

【觀】 北辰紫宮,衣冠中立。含和建德,常受天福。

坤爲北,艮爲星辰、爲宮,故曰北辰紫宮。《天文志》:“中宮曰紫宮,即紫微垣也。”坤爲衣裳,艮爲冠,居中五,故曰中立。伏乾爲德、爲天福。

【噬嗑】 稷爲堯使,西見王母。拜請百福,賜我喜子。

震爲稷、爲帝、爲行,故曰稷爲堯使。坎爲西,震爲王,伏巽爲母,故曰王母。艮手爲拜,震爲言、爲請、爲百福、爲喜、爲子,故曰喜子。○喜,汲古訛嘉,喜子者,《詩》“蠨蛸在戶”疏:蠨蛸,長脚蛛,俗呼爲“喜子”,《荊楚歲時記》:“七月七日陳瓜菓乞巧,有喜子網於瓜則以爲符。”

【賁】 三人異趣,反覆迷惑。一身五心,亂无所得。

互震爲人,數三,故曰三人,而三至上正覆震相背,故曰異趣、曰反復,坎爲迷惑也。艮爲身,坎數一,故曰一身。坎爲心,納戊數五,故曰五心,離爲亂,離虛故無得。

【剝】 南山大玃,盜我媚妾。怯不敢逐,退而獨宿。

艮山納丙,又爲玃,故曰南山大玃,坤爲我,伏兌爲媚、爲妾,坤柔爲怯。震爲逐,震覆爲艮,故不逐。震爲進,震覆則爲退矣。坤爲宿。《博物志》:“蜀南山有大玃,婦人好者,輒盜以去”。《廣韻》:“玃,大猿也。”

【復】 衆鬼所逐,反作光怪。九身无頭,魂驚魄去,不可以居。

坤爲鬼、爲衆,震爲逐、爲反、爲玄黃,故曰光怪。坤爲身,震納庚金,數九,故曰九身,乾爲頭,乾伏,故曰无頭,伏乾爲魂,坤爲魄,震爲驚,艮爲居,艮覆故不可居。○鬼,從宋元本,汲古作九。光,宋元本作大,依汲古。

【无妄】 延頸遠望,眯爲目病。不見叔姬,使伯心憂。

艮爲頸、爲望,離爲目,大離故“目病”。《說文》:“眯,草入目中也。”震爲草莽而與大離連,故曰眯。《易林》小學之精,用一字無不與卦象確切如此。震爲姬,艮爲叔,故曰叔姬,震爲伯,巽爲心、爲憂。○眯汲古誤昧,依宋元本。

【大畜】 典冊法書,藏在蘭臺。雖遭亂潰,獨不遇災。

伏坤爲文,故曰典冊法書,巽爲伏、爲香,故曰藏在蘭臺,艮爲臺也,坤爲亂潰、爲災,乾福故無災,全用旁通象。

【頤】 自衛反魯,時不我與。冰炭異室,仁道隔塞。

震爲衛、爲反,伏兌爲魯,故曰自衛反魯,艮爲時,坤爲我、爲冰,艮爲火、爲炭、爲室,卦正覆艮相背,故曰異室,艮爲道,坤閉故道隔塞。○我,依宋元本,汲古作可。非。

【大過】 瘤癭禿疥,爲身瘡害。疾病癃殘,常不遠逮。

通《頤》。艮爲節,故曰瘤癭禿疥、曰瘡。坤爲身、爲死,故疾病癃殘,不能逮遠。○遠逮,汲古作屬遠,依宋元本。

【坎】 齊東郭盧,嫁於洛都。俊良美好,媒利過倍。

《戰國策》:“韓子廬者,天下之良犬;東郭逡者,天下之狡兔”,《詩·齊風》:“廬令令”,《毛傳》:“廬,田犬。”坎中爻艮爲郭、爲犬,震爲東,伏巽爲齊。又廬者:“黑色首爲黔”,故曰齊東郭廬,舉一字於卦之象數皆合神已。艮爲都,震爲家,坎爲河,故曰洛都。按:此林屢見嫁往也。《列子·天瑞篇》:“列子居鄭圃四十年,人無視者,將嫁于衛”,又女子適人亦曰嫁,嫁於洛都者,往售於洛都也,故下云媒利過倍,媒者,因也,言因犬得利也。○盧,汲古訛廬。齊東,宋本作東齊,茲依元本。

【離】 齊魯爭言,戰于龍門。搆怨連禍,三世不安。

中爻巽齊兌魯,而二至五正反兩兌相背,兌爲言,故曰齊魯爭言,伏坎中爻,震爲戰、爲龍,艮爲門,故曰龍門。又坎爲怨、爲禍,離卦數三,故曰三世,離爲亂,故不安。○連,依宋元本,汲古作結。

【咸】 膏澤肥壤,農人豐敞。利居長安,歷世無患。

兌爲膏、爲澤,艮爲壤,乾爲肥,故曰肥壤,伏震爲農人、爲豐敞。坤爲長安、爲世,震樂故無患。○膏,從宋本。汲古、元本作芳。

【恒】 倉盈庾億,宜種黍稷。年豐歲熟,民得安息。

通《益》。艮爲倉庾,坤衆,故盈億,震爲黍稷,坤爲歲年、爲民、爲安息。詳《乾》之“師”。

【遯】 鴟鴞破斧,邦人危殆。賴旦忠德,轉禍爲福,傾危復立。

艮爲鴟鴞,兌爲斧,兌覆,故曰破斧。鴟鴞、破斧,《豳風》篇名,皆詠周公之德也。伏坤爲邦,震爲人,兌毀,故危殆,震爲旦、爲德,坤爲禍,震爲福。○旦,依汲古,宋元本皆作其。

【大壯】 歲饑無年,虐政害民。乾谿驪山,秦楚結冤。

通《觀》。坤爲歲、爲饑、爲政、爲民、爲虐害,本卦兌爲谿,下乾,故曰乾溪。《易》以乾爲陵、爲馬,故曰驪山,兌西爲秦,震爲叢木、爲楚,驪山秦地,乾谿楚地,靈王死乾谿,始皇葬驪山,故曰結冤。

【晉】 挒絜堁堁,締結難解。嫫母衒嫁,媒不得坐,自爲身禍。

挒,捩也。絜,《說文》:“麻一專也”,艮爲手,言以手捩麻、締結難解也。堁堁,塵起貌。坤爲醜,故曰嫫母,離爲見,故曰衒,坎爲合、爲媒,坤爲身、爲禍、爲自。○挒,依汲古。絜,依局本,宋本作捯潔,元本作到椡絜。堁堁,依汲古比之大有校,各本皆作累累。

【明夷】 娵訾開門,鶴鳴彈冠。章甫進用,舞韶和鸞。三人翼事,國无災患。

候卦坤居亥爲門,互震爲開,故曰娵訾開門,娵訾,亥辰也,震爲鶴、爲鳴,覆艮爲冠,艮手向下,故曰彈冠。章甫禮冠。震爲進、爲樂,故曰舞韶,爲音故曰和鸞,鸞,鈴也。坎爲和,坤文爲鸞鳳,震爲人,數三,又爲翼,故曰三人翼事。翼,輔也,贊也。坤爲事、爲國,坎爲憂患,震樂故无○娵訾,各本皆訛爲“訾陬”,娵訾,亥辰名,坤象。字既顛倒,娵又作陬,似非。

【家人】 弟姊合居,與類相扶。願慕群醜,不離其友。

長女、中女故曰弟姊,互坎爲合,故曰合居,艮手爲扶,離正反半艮,故曰相扶。《易》“家人”用半象,故亦用半象。互坎爲願慕,離爲醜,義本《離》上九也,重離故曰群醜,離坎爲友,體連故不離,東漢人皆以陰與陰爲友,豈知陰陽相遇方爲友也。○弟姊合,汲古作姊妹本,茲從宋本。

【睽】 邯鄲反言,父兄生患。涉叔憂恨,卒死不還。

坎,正反兌口相背,故曰反言、故爲患、爲憂恨。餘象多未詳,或用半象。《史記》:陳勝字涉,吳廣字叔,陳勝遣武臣徇趙,乃反楚,自立爲趙王,陳王乃徙繫武臣等家屬宮中,後涉、叔二人皆爲下所殺。林似用其事。○叔,從宋元本,汲古訛此。又元本舊注以涉叔爲陳涉,非;涉,陳勝字;叔,吳廣字也。

【蹇】 二人逐兔,各爭有得。愛亡善走,多獲鹿子。

震爲人,三四及五上兩半震,故爲二人,震爲兔、爲逐,故曰二人逐兔,兩震,故各爭有得。震爲爭、爲鹿、爲子,艮爲獲。愛亡者,言喜走也。亡,往也。○汲古有作其,愛亡作愛妾,均依宋元本。又二人宋元本作三人,依汲古。此皆用半象。

【解】 北辰紫宮,衣冠立中。含和建德,常受天福。

坎爲北、爲宮室、爲和,震爲辰、爲衣、爲建、爲福,餘詳《觀》卦。

【損】 拜跪請兔,不得其哺。俛首銜枚,低頭北去。

艮爲拜跪,震爲言、爲請,艮止,故曰請兔。兌爲哺,坤虛,故不得哺。艮爲首,坤下,故曰俛首、曰低頭,艮爲小木、爲枚,兌口,故曰銜枚,坤位北,震往,故北去。

【益】 鶴盜我珠,逃於東隅。求之郭墟,不見所居。

震爲鶴、爲珠,巽爲盜,震往爲逃、爲東,故逃於東隅。艮爲求、爲郭,坤爲墟,艮爲居,巽伏,故不見。《說苑》:“桓公至郭墟,問郭之所以亡。”下二句用其事;又,此林屢見鶴盜珠,必有故實,今不能考。

【夬】 一簧兩舌,妄言謬訣。三姦成虎,曾母投杼。

兌爲簧、爲舌,《詩》“巧言如簧”。乾卦數一,兌卦數二,故曰一簧兩舌。乾爲言,兌口亦爲言,乃兌言與乾言相背,故曰妄言謬訣,《夬》九四“聞言不信”,義與此同也。伏艮爲虎,坤爲姦,互三坤,故曰三姦成虎。坤爲母,重坤,故曰曾母。曾層通。凡《易林》用一姓一名無不從象生,與《易》同也。艮爲小木、爲杼,艮手爲投,故曰投杼。《戰國策》:今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曰:“否。”三人言之,則信矣。《史記·甘茂傳》:“昔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人告其母,織自若也;又一人告之,織自若也;又告之,其母遂投杼而走。”《古樂府》:“三夫成市虎,曾母投杼趨。”林正用其詞。○謬訣,從宋本,元本作謬語,汲古作謀訣,今謬從宋元本,訣從汲古,訣與舌韻。

【姤】 孤獨特處,莫與爲旅。身日勞苦,使布五穀,陰陽順序。巽寡故曰孤獨、曰無旅,乾爲日,通復。坤爲身,萬物皆致役,故曰勞苦。巽爲穀,卦數五,故曰五穀,巽爲順。○依宋元本,汲古作“伯虎仲熊,德義洵美。使布五穀,陰陽順序。”

【萃】 褰衣涉河,水深漬罷。賴遇舟子,濟脫無他。

坤爲衣、爲河,艮手爲褰,故曰褰衣。坤水互大坎亦爲水,故曰河、曰水深,坤爲勞,故曰罷。罷,同疲,音婆,三至五伏震爲舟、爲子,震出故濟脫。○第二句各本多作“澗流浚多”,依訟之萃校。

【升】 憑河登山,道路阻難,求事少便。坤爲河,二陽臨坤水故曰憑河,本《泰》九二也,震爲登、爲道路,互大坎,故曰阻難,坤爲事,艮爲求,三至五艮覆,故少便。山象。《升》六四“王用享於岐山”,即以震爲山。

【困】 兔罝之容,不失其恭。和謙致樂,君子攸同。

離爲網、爲罝,伏震爲兔,故曰兔罝。坎爲和,兌悅故曰致樂,伏艮爲君子。《詩·周南》:“肅肅兔罝”,《傳》“肅,敬也”,故曰不失其恭,林說詩意。

【井】 三女求夫,伺候山隅。不見復關,泣涕漣如。

下巽,上互離,下互兌,故曰三女。坎爲夫,本《左氏》也,二至四伏艮爲山,艮止故曰伺候。艮爲關,初至四正反艮,故曰復關,坎伏故不見。“坎爲泣涕”二句,《詩·氓》之語也。○如,從宋元,汲古作洳。

【革】 螟蟲爲賊,害我五穀。簞笥空虛,家無所食。

互巽爲蟲、爲伏,故爲螟,螟食苗心,言其冥冥難見。巽爲賊、爲穀,卦數五,兌毀,故曰害我五穀。伏坤爲我,伏震爲簞笥,坤爲虛,伏艮爲家,兌爲食,坤虛,故無所食。語語本象與對象互用。○五,元本作黍,依宋本、汲古。簞笥,宋元本作中霤,依汲古。

【鼎】 望尚阿衡,太宰周公。藩屏輔弼,福祿來同。

離爲望,巽爲稱、爲權,故曰望尚阿衡。望尚,太公;阿衡,伊尹也。伏震爲周、爲福祿,艮爲藩屏。

【震】 三牛生狗,以戌爲母。荊夷上侵,姬伯出走。

艮爲牛,數三,故曰三牛,互艮爲狗,震爲生,故曰生狗。艮先天居戌方,戌狗,故曰以戌爲母。震爲草莽、爲荊、爲侵、爲姬、爲伯、爲走,故曰姬伯出走。○第二句汲古作“以戌其母”,此從宋本。《開元占經》引天鏡云“牛生六畜,兵且起,其君不安。”

【艮】 塗遏道塞,求事不得。

艮爲道塗,艮止故遏塞,艮爲求,坎陷不得。

【漸】 探懷得蚤,無有凶憂,所願失道,善居漸好。

艮爲手、爲探,坎爲懷,巽蟲爲蚤,坎爲願、爲失,艮爲道。○宋元本得蚤下多“無有凶憂”、失道下多“善居漸好”四字,茲從汲古。

【歸妹】 飛樓屬道,趾多擾垣。居之不安,覆壓爲患。

艮爲樓,震爲覆艮,故曰飛樓。震爲道、爲趾,伏巽爲垣,趾多攪垣者,言樓臨道,行人多攪亂不安也。艮爲居,艮覆故不安,故覆壓坎爲患也。○樓屬,從宋元本,汲古本作蟻遇,非。壓,宋本、汲古作厭,古通。

【豐】 義不勝情,以欲自傾。幾利危寵,折角摧頸。

艮爲角、爲頸,上卦艮覆,故曰折角摧頸,又兌亦毀折也。幾利,言好利也。○幾利危寵,從元刊,宋本、汲古作幾危利寵。又寵疑爲“躬”之訛字。

【旅】 潼滃蔚薈,扶首來會。津液下降,流潦滂沛。

互大坎爲雲,故曰潼滃蔚薈。艮爲首、爲扶,《後漢書·輿服志》曰:“凡先合單紡爲一系,四系爲一扶,五扶爲一首”,雲氣來會與絲縷集合同,故曰扶首。互大坎,故曰津液下降、流潦滂沛。下履之恒詞同,惟扶首作“膚寸”,何休注《公羊》云:“側手爲膚,按指爲寸。”恒震爲反艮,艮反,故象側手、象按指。蓋旅必作扶首,恒必作膚寸,方與卦象密切,近人不論卦象,概謂作扶首合,作膚寸非,疏矣。○扶首,元本作林木,非,依宋本、汲古。潦,宋本作淹,依元本、汲古。下,宋本作來,依汲古。

【巽】 白駒生芻,猗猗盛姝。赫喧君子,樂以忘憂。

伏震爲駒,巽白故曰白駒,巽爲草莽,故爲生芻、爲長、爲高,故曰猗猗盛姝。姝,美也。二四伏艮,艮爲君子,赫喧者,容儀盛見。震爲樂,故忘憂。○喧,《詩》作咺,《禮·大學》作喧,宋本同,汲古訛諠。

【兌】 車馳人趍,卷甲相仇。齊魯寇戰,敗於犬丘。

伏震爲車、爲人、爲馳,艮爲甲,艮伏故卷甲。巽齊兌魯,伏艮爲犬、爲丘,兌折,故敗于犬邱。地名,《左傳》:“鄭子然侵宋,取犬邱。”林但取卦象,不必與事相符。

【渙】 舉首望城,不見子貞,使我悔生。

震爲舉,坎爲首,艮爲城、爲望,坎伏故不見。震爲子,艮止爲貞。《詩·衛風》:“乘彼垝坦,以望復關。”子貞,蓋猶《鄭風》之不見子都、子充,不必有其人。

【節】 龍鬬時門,失理傷賢。內畔外賊,則生禍難。

震爲龍,中爻正覆震,故曰鬬。艮爲時、爲門,故曰時門。《左傳·昭二十九年》:“龍鬬于鄭時門之外”是也,艮爲賢,坎爲失、爲賊,在外故曰外賊。震爲生,坎爲禍難,畔象未詳。○外,從宋本,汲古作生。

【中孚】 安如泰山,福喜屢臻。雖有豺虎,不致危身。

互艮爲安、爲山,震東故曰泰山。震爲福喜、爲至,艮爲豺虎、爲身,震樂故不危。○豺,依宋元本,汲古及常本作豹。致,汲古作敢,依宋元本。

【小過】 初憂後喜,與福爲市。八佾列陳,飲御嘉友。

互大坎爲憂,震爲喜、爲後,故曰後喜。巽爲市,震爲舞。佾舞,行列也,行數、人數縱橫皆同。艮,九宮數八,上下正反震亦正反艮,故曰八佾。取象之能直同于《易》矣。震爲陳列,兌口爲飲,艮爲友,艮陽在上,下乘二陰,《易》所謂“一人行則得其友也。”

【既濟】 持刀操肉,對酒不食。夫行從軍,少子入獄,抱膝獨宿。

艮爲刀、爲持,坎爲肉,故持刀操肉。坎爲酒,兌爲食,艮止故不食。坎爲夫、爲衆,故爲軍在外,故曰從軍。艮爲小子,坎爲獄,巽入,故曰小子入獄。艮爲抱、爲節,故曰抱膝。坎爲宿,坎孤,故獨宿,除坎外皆用半象。○少,汲古作小,象同。

䷿ 【未濟】 陰衰老極,陽建其德。履離戴光,天下昭明。功業不長,蝦蟆大王。

首二語言陽皆居上、陰居下也,半震爲履,半艮爲戴,重離故履離戴光,故天下昭明。震爲功業,半震故不長。震爲鳴、爲王,故曰蝦蟆大王。《淮南子》云:“騂牛被青紫入太廟用以求雨,不如黑蜧”,注:黑蜧即蝦蟇,古謂蝦蟇能求雨,大過之升云:“蝦蟇群聚,從天請雨”,又隨之臨:“鼃池鳴呴,呼求水潦”,故《繁露》云:“春旱求雨,以甲乙日爲蒼龍一丈八尺立於壇上,取五蝦蟇錯置社池中,方八尺、深二尺,具清酒膞脯拜跪陳詞”,又《淮南子·說林訓》云:“土龍芻狗,旱歲疾疫則爲帝”,帝即大王,言當時尊貴也。功業不長,蝦蟇大王者,言如蝦蟇天旱用以求雨,尊貴一時,已則棄置也。○大,宋元本作代,依汲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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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