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徵部·卷二

李昉

○五星

京氏《易五星占》曰:岁星失度何?人君不仁,杀无辜,则岁星失度;其救也,慈仁敬让,广恩惠施,无犯四时,则岁星承度。荧惑失度何?人君内无礼法,轻薄房室,外行慢易,敛夺民财,则荧惑失度;其救也,爵贤位德,养幼廪孤,命乐师,趣鞉鼓,合欢欣,荧惑还度,天心得矣。太白失度何?人君薄恩尾殹,懦弱不胜任,则太白失度;其救也,举有义,任威用武,则太白复,兵气消矣。镇星失度何?人君内无仁义,外多华饰,则镇星失度;其救也,治社稷,修明堂,近方直之人,此灾自消也。辰星失度何?人君内无仁义,外多华饰,则辰星失度;其救也,明刑慎罚,审法必中。

《尚书考灵耀》曰:白经天,水决江。(白,太白也。金为水宗,故多水也。)

《春玄命苞》曰:肽、毕间为天街,日月星以出入。荧惑守之,道不通,天下危。

又曰:卷舌主口语,荧惑临之,下多乱谋。国君以口舌之害起寇。

又曰:荧惑守轩辕,贵妾争。

又曰:荧惑守宫室,群妃斗。

《汉书·天文志》曰:五星所行,合散犯守、历陵斗蚀、彗孛飞流,皆阴之精,本於地而发於天也。(孟康曰:合,同居也。散,谓五星有变,则其精散为妖星也。犯,七寸之内,光芒及。陵,相冒过也。蚀,星月相陵,不见者旁,日食也。韦昭曰:白自下往触之曰犯。居其旁曰守。经之为历。相击为斗。张晏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孛气似彗。飞流,谓飞星流星也。孟康曰:飞,绝迹而去之。流,光迹相连也。)

又曰:孝昭始玄中,太白入太微,西藩第一星北出,东藩第一星北东下去。太微者,天庭也。太白行其中,宫门当闭,大将被甲兵,邪臣伏诛。后有流星,下燕万载宫极,东去。(李奇曰:极,屋梁也。三辅名为极也。)法曰:"国恐有诛。"其后左将军上官桀、骠骑将军安与长公主、燕刺王谋主乱,咸伏诛。

又曰:建始四年七月,荧惑逾岁星,居其东北半寸所,如连李。时岁星在关星西四尺所,荧惑初从毕口大星东北往,数日至,往疾去迟。占曰:"荧惑与岁星斗,有病君、饥岁。"其后旱伤麦,民食榆皮。诃平二年十月壬申,太皇太后避时昆明东观。

又曰:绥和二年春,荧惑守心。丞相翟方进欲塞灾异自杀。

○客星

《左传》曰:昭十年,春,王正月,有星出于婺女。(客星也。)郑裨灶言於子产曰:"七月戊子,晋侯将死。今兹岁在颛顼之虚,(岁,岁星也。颛顼之虚,谓玄枵。)姜氏、任氏实守其地,居其维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客星居玄枵之维首。邑姜,齐太公女,晋唐叔之母。星占:婺女为既嫁之女,织女为处女。邑姜,齐之既嫁女。妖星在婺女,齐得岁,故知祸归邑姜。)邑姜,晋之妣也。天以七纪,(二十八宿面七。)戊子,逢公以登,星斯於是乎出,(逢公,殷诸侯居齐地者。逢公将死,妖星出婺女,时非岁星所在,故齐自当祸,而以戊子日卒。)吾是以讥之。"至时,晋平公卒。

《汉书》曰:玄帝初玄玄年四月,客星大如瓜,色青白,在南斗第二星东可四尺。占曰:"为水饥。"其月渤海水大溢;六月关东大饥,民多饥死;琅邪人相食。二年五月,客星见昴分,居卷舌东可五尺,青白色,炎长三寸。占曰:"天下有妄言者。"其十二月,钜鹿都尉谢君男诈为神人,论死。

《后汉书·天文志》曰:孝安永初四年六月甲子,客星大如李,苍白,芒气长二尺,西南指上阶。星,上阶为三公。后太尉张、、司空张敏免官。

又曰:中平五年六月丁卯,客星如三升碗,出贯索,西南行入天市,至尾而消。占曰:"客星入天市,为贵人丧。"

谢承《后汉书》曰:吴郡周敞,师事京房。为赵显所谮,谓敞曰:"吾死后三十日,客星必出天市,即吾无辜也。"死后果如言。

○孛

《左传》曰:文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斗。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

又曰:昭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像,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於夏为三月,於商为四月,於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六物之占,在宋卫郑陈乎?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皞之虚也;郑,祝融之虚也。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其见之月。"郑裨灶言於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瓒玉瓒,郑必不火。"钟产弗与。后四国皆火。

《春秋孔演图》曰:海精死,彗星出;(宋均注曰:海精,鲸鱼。)彗星出则国枢橛。

《春秋考异邮》曰:鲸鱼死,彗星合。(宋均注曰:鲸鱼阴物,生於水。今出而死,是时有兵相杀之祥也,故天应之以妖彗也。)

《春秋合诚图》曰:赤彗,火精,如火,曜长七尺。

《孝经钩免攕》曰:周襄王不能事其母弟,彗入斗,亡其度。

《孝经内记》曰:彗星入北斗,祸大起;在三台,臣害君;在太微,君害臣;在天狱,诸侯作祸。彗行所指,其国大恶。彗在月中者,君有德,天下欣心,大丰盛。

《尔雅》曰:彗星为欃(楚缄切。)枪。(楚庚切。)

《河图帝通纪》曰:彗星者,天之旗。

《河图稽耀钩》曰:五星散为五色之彗。

《战国策》曰:唐睢谓秦王曰:"专诸刺王僚,彗星袭月。"

《史记》曰:秦始皇十五年,彗星四见,大者八十日,长或竟天。其后秦遂灭六王,并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麻。

《汉书》曰:建玄六年,彗星见。淮南王心怪之,以为上无太子,天下有变,诸侯并争,愈益治攻战具,遂谋反。

又曰:哀帝建平二年二月,彗星出牵牛,日月五星所从起。历数之玄,三正之始,彗而出之,改更之像也。其后卒有王枚蒇国之祸。

《后汉书》曰:献帝建安二十三年正月,孛星晨见东方二十馀日,夕出西方。纪历五车、东井、五诸侯、文昌、轩辕,入太微,指帝坐。占曰除旧布新之像。

《后汉书·天文志》曰:王莽地皇三年十一月,有孛星於张,东南行,五日不见。孛星者,恶气所生,为乱兵;又参然孛焉,兵之类也,故名之曰孛。孛之为名,犹有所伤害,有所妨蔽。或谓之彗星,所以除秽而布新也。张为周地,星孛於张,东南行,即翼、轸之分,翼为楚,楚地将有兵乱。后一年正月,光武起兵舂陵,都雒,居周地,除秽布新之像也。

又曰:孝明永平三年,六月丁卯,彗星出天舡北,长二尺所,稍北行,百三十五日。韧屿舡为水,彗星出之为大水。是岁伊雒水溢,到津城门,坏伊桥,郡七、县三十二皆大水。

又曰:永和六年,二月丁巳,彗星见东方,长六七尺,色青白,西南指营室,及坟墓。营室者,天子常宫,坟墓主死。彗星砌狞蘘向营室,至坟墓,不出五六年,天下有大丧。

又曰:光和玄年八月,彗星出亢池,入天市中,长数尺,稍长至五六丈,赤色,经历十馀宿,八十馀日,乃消於天苑中,彗除天市,将徙帝,将易都。至初平玄年,献帝迁都长安。

又曰:孝献建安九年十月,有星孛于东井与鬼魁,入轩辕太微。十一年正月,有孛于斗,首在斗中,尾贯紫宫,及北辰。占曰:"彗扫太微、紫宫,人主易位。"其后魏文帝受禅。十二月辛卯,有星孛于鹑尾,荆州分也。时荆州牧刘表专据荆州,从事周群以为荆州牧将死而失士。明年秋,表卒,以小子琮自代。曹公将攻荆州,琮惧,举军诣公降。

《晏子春秋》曰:景公谓晏子曰:"彗星向吾国,我是以悲。"晏子曰:"君穿池欲深广,为台欲高大,诛戮如仇雠,孛又将至,彗星容可拒乎?"惧,缓刑罚。三十七日彗去。

《尉缭子》曰:昔楚将军子心与齐人战,未合,夜彗星出,柄在齐,所在胜,不可击。子心曰:"彗星何知!"明日与齐人战大破之。

《淮南子》曰:鲸鱼死而彗星出。

○天狗

《占》曰:狗者,守御之类;天狗所降,以戒守御也。出入无时,下则有伏尸流血。其流星坠地有声,野雉皆鸣,或群狗皆吠,或流散化为云。一曰:流星有声如雷,下地中,一曰:无云而雷。一曰:星赤白有光,下地为狗,狗无足。一曰:如火光炎撤觎,其上瓮下地如数顷田。一曰:大流星,其有光,见人而坠,尾烖有足。一曰:星状如奔星,有声,望之如火。一曰:其色白,其荧荧如遗火状。皆曰天狗。天狗所下之处,万人伏尸,狗食血;戍下之邑,大兵起,国易攻,人相食,千里流血,四方相射,破军杀将,兵丧并起,国破灭已。

《河图稽耀钩》曰:太白散为天狗,主候兵。

五行传》曰:七国植跌战於梁地,故天狗先降梁垒,见以其像也。狗者,守御之类也,所降以戒守御也。

《史记》曰:秦孝公十二年,星昼坠有声。至十七年,秦、韩大战,擒晋惠王。

又《天官书》曰:天狗,状大如奔星,有声。其止地类狗,地望之如火光,炎炎撤觎,其下圆如数顷田,处上瓮见则有黄色。千里破军杀将。(《洪范五行传》同。)

《汉书·天文志》曰:孝昭玄平玄年二月乙酉,祥云如狗,赤色,长尾,三枚,夹汉西行。

《汉书星行占》曰:太白散为天狗,为卒起。卒起,枷无时。四月,昌邑王贺行淫僻,大将军霍光白皇太后废贺。

又曰:成帝缓和玄年四月,日晡时,天有星,殷如雷声,有流星如缶,长十馀丈,皎然赤白,从日下东南去,或如盂,或如鸡子,熠熠如雨,下至地止。郡国皆言星陨为王者失势、诸侯起怖戤异。其后王莽专政篡位。

又曰:哀帝建平玄年正月,日出时,有物着天,白,广如一匹布,长四丈馀,西南行,声如雷,一刻止,名曰天狗。

《后汉书》曰:光武建武十一年春,有流星大如日,从太微出,入北斗魁中第六星,色白,旁有小星射者十馀枚,后有声如雷,顷止。斗魁主杀伐,是年吴汉、臧宫破公孙述於成都。十二年春,有大星如缶,出柳,西南行入弧。将灭时分为十馀段,如遗火状。须臾,有声殷殷如雷。柳为周,弧为秦蜀。是年,使大司马吴汉从洛阳发南阳卒,溯江而上,击蜀白帝公孙述数万人。

又曰:中玄玄年冬,有大流星从西南向东北行,有声如雷。其年中郎将窦固将西征。

又曰:顺帝永和三年,有流星大如斗,从西北东行,长八九尺,赤黄,有声隆隆如雷。是时,大将军梁商与常侍张逵、曹腾、孟贲等争权,矫制收腾。顺帝寤,逵等奔走,或自刺,或解貂蝉投草中。逃亡之应。

《汉献帝春秋》曰:初平四年六月,流星起织女,东南行天市中。蛇行有尾,长七八丈,色赤照地。又流星如斛,长六七丈,小者六七枚随之,光照地。又流星西北行,有声如雷,望之如火,照地。是曰天狗。

《晋书》曰:惠帝永兴玄年七月,流星,有声。二年,又有星陨,有声。后二年,怀帝、愍帝蒙尘,刘玄海、石勒攻掠,遂亡中夏。

又曰:怀帝永嘉玄年,有大流星如日,自南流於东北,小者如斗相随。天尽赤,有声如雷。是年汲桑煞东燕王腾。明年,刘玄海僣号。

又曰:穆帝永和十年,流星大如斗,色赤黄,出织女,没造父,有声如雷。其年慕容俊据临漳,诸将奔散。

又曰:海西公大和四年十月,有大流星西下,有声如雷。明年,广汉妖贼李弘反,自称圣王。又慕容暐克邺,尽有其地。明年,桓温废帝。

又曰:孝武太玄十三年,天狗东北下,有声。占曰:此交战流血。是后慕容垂、翟辽、姚苌、符登、慕容永并阻兵争强。

《宋书》曰:后废帝玄徽五年四月,星陨於东南,有声如雷。

崔鸿《十六国春秋》曰:后赵石勒建平四年,有流星大如尾,足形,自北极西南流,五十馀丈,光明烛地,坠於河,声闻九百馀里。其年,石勒死,而季龙杀勒诸子而篡位。

《隋书》曰:北齐孝昭皇建二年十月,天狗下於郿山。於其下讲武厌之,帝将至,有兔惊马,帝肥,坠马而死。

又曰:武成清河三年春,天狗南流,下宋地彭城。其年,妖人反於邺,入北城,劫太师彭王浟为主,浟不从,见害。

又曰:周宣王大像玄年五月,有流星大如二斗器,云从太微端门流入,有声如翻旗。其月,静帝立,隋公杨坚专政,俄而禅位。

又曰:静帝大定玄年七月,有大流星如斗,出五车,东北流,光明烛地。是月,赵王招越王盛以谋执政,被诛。

又曰:隋炀帝大业十二年八月,夜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阁道,声如颓墙。其日又有大流星如瓮,出羽林,有声。明年,帝幸江都,天下大乱。

《山海经》曰:金门之山有赤犬,名曰天犬,其所下者有兵。(郭璞症曰:《周书》:"天狗所止地,须臾,光飞天为流星,长数十丈,其疾如风,声如雷,走如电光。"吴楚七国反时吠过梁野。)

《兵书》曰:两敌相望,其云气如牛马状,头低尾仰,曰天狗。勿与战也。

○枉矢

《河图稽耀钩》曰:辰星散为枉矢,流所射,可诛。

《河图》曰:枉矢东流,天下恐。

《尚书运授期》曰:白帝掷晡,六十四世,其亡也,枉矢射参。

《尚书中候》曰:夏桀无道,枉矢射。

《洪范五行传》曰:枉矢者,弓矢之像也。枉矢之所触,天下之所伐,灭亡之像也。

《春秋运斗枢》曰:黄帝行失枢,则枉矢出射所谋。(谋易失枢之王,故以枉矢射之。)

《春秋潜潭巴》曰:枉矢出,臣不忠。

又曰:枉矢或南或北,无聚众,伐战国。

《论语摘辅像》曰:虚王反度枉矢合。

《史记·天官书》曰:枉矢,类大流星,蛇行而苍黑,望之如有毛羽。

又曰:项羽救钜鹿,枉矢西流,山东遂合从,西坑秦人,屠咸阳。

《说苑》曰:秦二世立,枉矢夜光。俄而天下大乱,二世被杀。

《晋书》曰:武帝玄康四年,枉矢北行竟天。次年,夜,枉矢自北斗魁东南行。占曰:"以乱伐乱。"北斗主杀伐。是后赵脱凶杀司空张华,废贾后。终自屠灭。

又曰:太熙玄年,有枉矢西南流。怀帝永嘉四年,刘聪嘉平三年,星起牵牛,委曲蛇行,入紫宫,其光照地。其年,帝为刘聪所害。后三年,聪死国亡。

又曰:愍帝建兴三年,枉矢自文昌北流,至斗东,如一匹布,绛,蛇行,有手足,因变为云气,如人像,二臂一足。至五年,北平人吴祚聚众千人,立沙门为天子。四年,帝降刘曜。

又曰:玄帝大兴三年,枉矢出虚、危,没翼。大宁二年,王敦杀谯王承及甘卓。

又曰:穆帝昇平二年,枉矢自东南流於西北,其长半天。时所在拥兵,政非己出。

《隋书》曰:齐昏侯永光三年春,枉矢昼见西方,长十馀丈。其年梁武举兵,东昏遇害。

又曰:隋炀帝大业十二年,枉矢二出北斗魁,委曲蛇行,注於南斗。后二年,宇文化及於江都僣号许,王世充於东都杀恭帝,僣号郑。

○蚩尤旗

《河图稽耀钩》曰:荧惑散为蚩尤旗,主惑乱。

《河图提刘子》曰:帝将怒,蚩尤出乎四野。

《史记曰·天官书》曰:蚩尤之旗,类彗而后曲像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

《魏志》曰:嘉平四年六月,持节奉法驾迎高贵乡公於玄城,是岁白气经天。大将军司马景王问王肃其故,肃曰:"杆蚩尤之旗也,东南其有乱乎?君若修己以安百姓,则天下乐安者归德,倡乱者先亡矣。"明年,镇东将军毌丘俭、扬州刺史文钦果反。

《皇览·冢墓记》曰:蚩尤冢在东郡寿张县阙乡城,中高七丈。民常十月祠之。有赤气出如绛,名为蚩尤旗。

○狱汉

《河图稽耀钩》曰:填星散为狱汉。

《春秋合诚图》曰:狱汉主逐王。(狱汉,填星精所为。)

《史记·天官书》曰:狱汉星,(孟康曰:青中赤下,有三彗纵横,亦镇星之精,一名威汉也。)出正北,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察掷晷青。所出非其方,其下有兵冲不利。

○五残

《河图稽耀钩》曰:镇星散为五残,主奔亡。

《春秋合诚图》曰:五残主出亡。

《春秋考异邮》曰:五残,类辰星,有角,见则政在伯。

《史记·天官书》曰:五残星,出正东,东方之野,星状类辰星,去地可五六七丈。所出非其方,其下有兵,冲不利。

《山海经》曰:西王母是司天之五残。

○国皇

《河图稽耀钩》曰:岁星之精流为国皇,主内难。

《春秋考异邮》曰:国皇,大而赤,类南极,见则兵起,天下急。(宋均注曰:南极,老人星也。)

《后汉书·天文志》曰:灵帝光和中,国皇见东南角,去地一二丈,如炬火,十馀日。占曰:"国皇为内乱,外兵丧。"其后黄巾张角、何进、袁绍、董卓乱,燔烧宫室,迁西京。

○格泽

《广雅》曰:格泽,妖气。

《史记·天官书》曰:格泽星者,如炎火之状,黄白,起地而上,下大上兑。其见,不种而获,不有土功,必有大咎。

○旬始

《河图稽耀钩》曰:填星散为旬始,主招横。

《春秋合诚图》曰:旬始主争兵。

《春秋考异邮》曰:旬始照,其下必有灭主。

《广雅》曰:旬始,妖气也。

《史记·天官书》曰:旬始出於北斗旁,状如雄鸡,其色青黑,像伏鳖。

《楚辞·远游》曰:重阳入帝宫兮,造旬始而观清都。

司马相如《大人赋》曰:重旬始以为惨。(孟康曰:旬始,气,如雄鸡,在北斗旁,悬如葆卜,以为十二旒。惨,音所御切。)

○营头

《占》曰:流星昼行,亡君之戒。一曰:流星昼名营头,营头而下,流血滂滂。一曰:有云如坏山堕,所谓营头之星。其所堕,复军流血。

《后汉书·天文志》曰:王莽地皇四年,遣王寻、王邑将兵至昆阳,围城数重。昼有云气,如坏山堕军上,军人皆厌,所谓营头之星也。占曰:"营头之所堕,其下复军流血三千里。"是时,光武将兵数千人赴救昆阳,击赌瞢。会天大风,飞屋瓦,雨如注水,赌瞢乱败,死者数万人。

《晋书》曰:惠帝太安二年,星昼流,矢北下,光变白,有声如雷。占曰:"为营首,营首所在,其下有大乱流血。"

又曰:穆帝永和八年,日未入,有流星大如三斗魁,从辰已上东南行,在箕斗间。占曰:"营首之下,流血滂沱。"是年,慕容俊称大燕,攻伐无已。

○汉

《诗推度灾》曰:逆天地,绝人伦,则天汉灭见。

《史记·天官书》曰:汉者,金之散气,蒲熬曰十汉,中星多则水少,即旱。

《竹书纪年》曰:晋定公六年,汉不见于天。

○蓬星

《汉书·天文志》曰:孝景中三年六月壬戌,蓬星见西南,在房南,大如二升器,色白;癸亥,在心东北;甲子,在尾北;丁卯,在箕北。近汉稍小,且去时大如桃,壬申去,凡十日。占曰:"蓬星出,必有乱臣。"房心间,天子宫也。是时梁王欲为汉嗣,使人杀汉诤臣袁盎。

《晋中兴书》曰:太玄二十年九月,有蓬星如粉絮,东行历女、虚危,及哭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