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卷三

李昉

○姓

《说文》曰: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因生以从女、生,生亦声也。

《易类谋》曰:黄帝吹律以定姓。

《左传·隐八年》曰: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於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因其所由生以赐姓。谓若由沩汭,故谓陈为妫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诸侯位卑,不得赐姓,故其臣因氏其王父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无骇,公子展之孙,故为丧氏也。)

又《襄二十四年》曰:穆叔如晋。范宣子逆之,问焉,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谓也?"穆叔未对。宣子曰:昔丐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其是之谓乎?"穆叔曰:"以豹所闻,此之谓世禄,非不朽也。"

《史记》曰: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其先祖尝为四岳,佐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际封於吕,本姓姜氏,从其封姓,故曰吕尚。

《汉书》曰:夏侯婴为滕令,故号滕公。及曾孙颇尚主,主随外姓,号孙公,故滕公子孙更为孙氏。

又曰:戍卒娄敬求见,说上曰:"陛下取天下与周异,而都雒阳,不便,不如入关据秦之固。"上以问张良,良因劝上。是日车驾西都长安,拜娄敬为奉君,赐姓刘氏。

又曰:灌夫,颍阴人也,父张孟,尝为颍阴侯。灌婴舍人因得幸进之,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为灌孟。(师古曰:蒙,冒也。)

又曰:卫青字仲卿,其父郑季,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侯家。平阳侯曹寿,尚武帝姊阳信长公主。季与主家僮卫妪通,生青。青有同产兄卫长君及子夫,子夫自平阳公主家得幸武帝,故青冒姓卫氏。

《汉书》曰:京房字君明,东郡顿丘人也。房本姓李,推律自定为京氏。

《后汉书》曰:第五伦,字伯鱼,京兆人也。其先齐诸田,诸田徙园陵者多,故以次第为氏。

崔鸿《十六国春·夏录》曰:赫连勃勃下书:"朕之皇祖自北迁幽朔姓改姒氏,音殊中国,故从母氏为刘子,而从母之姓非礼也,朕将以义易之。帝王者,系天为子,是为徽,实与天连,今改姓曰赫连氏,庶协皇天之意。其非正统皆以铁伐为氏,庶朕宗族子孙刚锐如铁,皆堪伐人。"

《三国典略》曰:周蔡佑,字承先,陈留圉人,齐安郡守袭之子也。有膂力,便骑射。太祖以其战功,赐姓大利稽氏。

《唐书》曰:康国,即汉康居之国也。其王姓温,月氏人。先居张掖祁连山北昭武城,为突厥所破,南依葱岭,遂有其地。枝庶皆以昭武为姓,示不忘本也。

又曰:则天朝博州刺史琅琊王冲,据博州起兵。冲父豫州刺史越王贞又举兵於豫州,与应。讨平之,改姓为虺氏。

又曰:尚可孤,东部鲜卑宇文之别种也,代居松漠之间。天宝末,归国隶安禄山,后事史思明。上玄中归顺,累授左右威卫二大将军。鱼朝恩之统禁军,爱其勇力,甚委遇之,俾为养子,奏改姓鱼氏。

又曰:李全略者,本姓王,名简,为镇州小将军,事王武俊。玄和中,节度使王承宗殁,军情不安,自拔归朝,授代州刺史。及长庆初,镇州军乱,害田弘正,穆宗为之旰食,以简尝为将,召问其计。简遂极言利害,愿有以自效。明年,擢拜横海军节度使,赐姓李氏,名全略,以崇宠之。

《白虎通》曰: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皆为重人伦也。姓者生也,人禀天气所以生者也。《诗》云"天生蒸民",《尚书》曰"平章百姓"。姓所以有百者何?以为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记其族。人含五常而生,正声有五,宫、商、角、徵、羽,转而相杂,五五二十五,转生四时,异气殊音悉备,故姓有百也。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贵功德、下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闻其氏即可知矣。所以勉人为善也。或氏王父字者何?所以别诸侯之后,为兴灭国、继绝世也。王者之子称王子,王者之孙称王孙,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各以其王父字为氏。故《春秋》有"王子瑕",《论语》有"王孙贾",又有"卫公子"、"荆公孙朝"。鲁有仲氏、孟氏、叔氏、季氏〈楚有昭、屈、景氏,齐有高、国、崔、卢氏,以知其子孙也。王者之子亦称王子,兄弟立而皆封也。或曰王者之孙亦称王孙。《刑德放》曰:知命,表稷、契,赐姓于姬;皋陶典刑不表姓,言天任德远刑。禹姓姒,祖昌意,以薏苡生;殷姓子氏,祖以玄鸟子生也;周姓姬氏,祖以履大人迹生也。

《风俗通》曰:万类之中,惟人为贵。《春秋左氏传》:"官有世功,即有官族,邑亦如之。"《公羊》讥卫灭邢,《论语》贬昭公娶於吴,讳同姓也。盖姓有九,或氏於号,或氏於谥,或氏於爵,或氏於国,或氏於官,或氏於字,或氏於居,或氏於事,或氏於职。典号,唐虞夏殷也;以谥,戴武宣穆也;以爵,王公侯伯也;以国,曹鲁宋卫也;以官,司马、司徒、司寇、司空、司城也;以字,伯仲柿啪也;以居,城郭园池也;以事,巫卜陶丘也;以职,三马、五鹿、青牛、白马也。

《三辅旧事》曰:尧母字邆都,配高辛氏而生尧,因主人伊长孺为姓,谓之伊。

《陈留风俗传》曰:侯氏氏侯爵。周微,官失其守,故以侯爵为姓。

又曰:秦之先曰伯翳,佐舜扰驯鸟兽,锡姓曰嬴氏,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郯氏、黄氏、江氏。

《文士传》曰:束晳字广微,踈广后也。王莽末,广曾孙孟造自东海避难归芜城,改姓去"踈"之"足",为束氏。

《世说》曰:诸葛令恢与王丞相共争姓族前后。王曰:"何不言葛、王,而言王、葛?"诸葛曰:"譬言驴马,不言马驴,驴宁胜马耶?"

《论衡》曰:孔子推律,自知殷之苗也。

○名

《礼记·曲礼上》曰: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此在常语之中为后难讳也。《春秋传》曰:名,终将讳之。)

又曰:二名不偏讳。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徵也。

又《曲礼下》曰:君子已孤不更名。(重本也。)

又《大传》曰:名者,人治之大也,可无慎乎!(人治行以正人。)

《左传·桓公二年》曰: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自古有此言也。)今君命太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又曰:子同生,以太子生之礼举之。公问名於申繻,对曰:"夫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若唐叔虞、鲁公子友。)以德命为义,(若文王名昌、武王名发也。)以类命为象,(若孔子首象尼丘山。)取於物吻假,(若伯鱼生,人有馈之鱼,因名之曰鲤。)取於父为类。(若子同生有与父同者也。)不以国,(国君之子,不自以本国为名也。)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君父之名,固非臣子所斥,然礼既卒,器以木铎徇,曰舍故而讳新,谓舍亲尽之祖,而讳新死者。)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祠,以器弊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僖侯名司徒,废为中军也。)宋以武公废司空,(武公名司空,废为司城也。)先君献、武废二山,(二山,具、敖也。鲁献公名具,武公名敖。)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物,类也,谓同日也。)

又《闵公》曰: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遂以为名。)

又《文下》曰:鄋瞒侵齐。(鄋瞒,狄国名。)遂伐我。公卜使叔孙得臣追之,吉。冬十月,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侨如,鄋瞒国之君。)以命宣伯。(得臣待事,而名其三。三子因名宣伯曰侨如,以旌其功也。)

又《宣上》曰:楚斗伯比淫于云阝子之女,生子文,弃诸梦中,虎乳之。云阝子畋见之,使收之。楚人谓乳为穀,谓虎为於菟,故命曰斗穀於菟。

又《宣上》曰: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梦天使与己兰,曰:"予为伯儵。余,尔祖也,以是为而子。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既而文公见之,与之兰而御之。辞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将不信,敢徵兰乎?"公曰:"诺。"生穆公,名之曰兰。

又《定下》曰:鲁苫越生子,将待事而名之。阳州之役获焉,名之曰阳州。(欲自比侨如。)

《汉书》曰:司马相如,小名犬子。及长,慕蔺相如为人,更名相如。

《后汉书》曰:赵岐字台卿,生於御史台,因字台卿。

《东观汉记》曰:廉范为蜀郡守,令民不禁火,百姓皆,家得其愿,时生子皆以廉为名者千。

《魏志》曰:程昱本名立,梦登太山捧日,人或以梦告太祖。太祖曰:"终为吾腹心。"遂上加日。

又曰:邓艾字士载,棘阳人。年十二,随母至颍川,读故太丘长陈寔碑文"言为世范,行为士则",艾遂自名范,字士则。后宗族有与同者,故改焉。

又曰:王昶字文舒,太原人。其为兄子及子作名字,皆一依谦实,以见其意。故兄子默,字处静;沉,字处道;其子浑,字玄冲;深,字道冲。遂书戒之曰:"夫人为子之道,莫大於宝身全行,以显父母。"

《吴志》曰:立子为太子。注曰,休制曰:"孤今为四子作名字,太子名,音如湖水湾澳之湾;字莔,音如迄今之迄。次子名尧攵,音如兕觥之觥;字о,音如玄〈口贤〉首之〈口贤〉。(音玄)次子名〈盍巨〉,音如草莽之莽;字盥,音如举物之举。次子名亢攵,音如褒衣下宽大之褒;字寅,音如有所推持之推。此都不与世所用者同,故钞旧文会合作之。"

《江表传》曰:顾雍从蔡伯喈学,专一清静,敏而易教。伯喈贵异之,谓曰:"卿必成致,今以吾名与卿。"故雍与伯喈同名,由此也。《吴录》曰:雍字玄叹,言为蔡邕之所叹也。

《晋书》曰:谢玄破苻坚於淮、淝,先有童谣云:"谁谓尔坚,石打破!"故桓豁以石名子以邀其功。

《晋中兴书》曰:咸和玄年,当徵峻,司徒导欲出王舒为外援。及更拜抚军将军、会稽内史,秩中二千石。舒上疏以父名会,不得作会稽。朝议以字同音异,於礼无嫌。舒陈音虽异而字同,求换他郡。於是改"会"字为"郐"。(古会切。)舒不得已亲职。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凉录》曰:李弇,字子□,陇西狄道人也。弇本名良,又妻姓梁,张骏戏之曰:"卿名良,妻姓梁,夫妻相同称,子孙将何以目其舅氏?昔耿弇以少年立功立事,吾今赖卿有同於耿氏。"乃赐名曰弇。

又曰:陈安成纪平庄人也。少慷慨,读书见许褚而慕之,乃自字虎侯。

《后魏书》曰:游肇,字伯始,高祖赐名。尚书令高肇,世宗之舅,为百僚慑惮,以肇名与己同,欲令改易。肇以高祖所赐,秉志不许,高肇甚衔之。世宗嘉其刚梗。

又曰:太和初,宋弁为殿中郎中。高祖尝因朝会之次,历访治道,弁年少官微,自下而对,声姿清亮,进止可观,高祖称善者久之。因是大被知遇,赐名为弁,意取弁和献玉,楚王不知宝也。

《宋书》曰:废帝讳昱,字德融,小字惠震,明帝长子也。大明七年正月辛丑生於卫尉府。太宗诸子在孕,皆以《周易》筮之,即以所得之卦为小字,故帝字惠震。

又曰:王景文,美风姿,好言玄理,少与陈郡谢庄齐名。太祖甚相钦重,故为太宗娶景文妹,而以景文名名太宗。

又曰:颜竣为丹阳尹,加散骑常侍。先是,竣未有子,而大司马江夏王义恭诸子为玄凶所杀,至是并各产男,上自为制名:名义恭子为伯禽,以比鲁公伯禽,周公旦之子也;名竣子为辟强,以比汉侍中张辟强,张良之子也。

《宋书》曰:谢庄五子(力计切)、朏、颢、嵸、(音扌忽。){艹瀹},(音药。)世谓庄名子以风,月、景、山、水。

《梁书》曰:张嵊,字四山。初,嵊父稷为剡令,至嵊亭生之,因名嵊,字四山。少敦孝,行年三十馀,犹班衣受稷杖,动至数百,收泪欢然。

《三国典略》曰:周陆逞,字季明,绥德郡公通之弟也。初名彦,字世雄。魏文帝尝从容谓之曰:"尔既温裕,何乃字世雄,且为世之雄,非所宜也,於尔兄弟又复不类。"遂改焉。

《南史》曰:陈文帝尝谓宣帝曰:"我诸子皆以伯为名,汝诸子宜用叔为称。"宣帝因以访毛喜,喜即条自古名贤杜叔英、虞叔卿等二十馀人以之,文帝称善。

《白虎通》曰:人必有姓名何?以吐情自纪,尊事人者也。《论语》曰:"名不正则言不顺。"三月名之何?天道一时,物有其变,人生三月,目煦亦能咳笑与人相答,故因其始有知而名之。故《礼》传曰:"子生三月则父名之。"名之於祖庙者,谓子之亲庙也,明当为宗祖子也。一说名之於燕寝,名者幼小卑贱之称也,质略,故於燕寝。殷以日名子何?殷家质直,故以生日名也。《尚书》言太甲、帝乙、武丁也。於名臣亦得以甲、乙生日名子,不使亦不止也。以《尚书》道殷臣,有巫咸、有祖巳也。何以诸侯不象王者以生日名子也?以大王名亶甫,王季名历,此殷之诸侯也。不以子丑为名何?曰:甲乙者幹也,子丑者枝也,幹者本,本贯,故以甲乙为名也。名或兼或单何?名子非一,或听其声律定其名,或依其事旁於形,故或兼或单也。依其事者,若后稷是也:弃之,因名为"弃"。旁其形者,孔子首类鲁尼丘山,故以为之名也。

《风俗通》曰:袁贺字玄服。祖父京为侍中,安帝始加玄服,京入贺,而贺始生,因名之曰贺,而字玄服。

《郑玄别传》曰:玄一子名益,字益恩。年二十三,相国孔府君举为孝廉。府君以多寇屯都昌,为贼管亥所围,乃令从家将兵奔救,遇贼见害,时年二十七也。妻有遗体生男,玄以太岁在丁卯,生此男以丁卯日生,生又手理与玄相似,故名曰小同。

《孟宗别传》曰:孟宗为豫章太守,民思其惠,路有行歌,故时之生子者,多以孟为名。

《江祚别传》曰:祚为南安太守,民思其德,生子多以为名字。

《蜀李书》曰:贾夷,字景叔,梓潼人也。太始初,内移河东,少仕晋台,为仓部令史。怀帝时,为安富令。中原丧乱,玉衡七年归国。武帝素闻夷名,重之,皇子雅生,因名贾夷。

《秦记》曰:后帝泓,字玄子,时东宫生。邵弘言于父曰:"君之於臣,先生之与其门人,名之可也。至於同官之於僚党,同姓之於昆弟,同门之於朋友,可以称其字,而不可斥其名。故《公羊传》曰:"名不若字"者,非谓其人之名不如其字尊,乃谓为人所字则近乎见尊、为人所名则近乎见卑也。古之君子之名子也,必以信义而择淑令,所以祥其名也;不以官职,所以殊其名也;不以畜币,所以重其名也;不以隐疾,所以显其名也;遍告内外,所以昭其名也;书而藏之,所以宝其名也;贱者避焉,所以贵其名也;冠而有字,所以尊其名也。名成乎礼,字依乎名。名,字之本;字,名之末也。为本故尊,为末故卑,尊故其礼祥,卑故其事略也。且妇人无名,故贱於丈夫;野人无名,故贱於学士。名者,己之所以事尊,尊者之所以命己;字则己之所以接卑,卑者之所以称己;未有用之于尊而为卑,用之于卑而为尊者也。

《搜神记》曰:齐惠公之妾萧桐子见御有身,以其贱,不敢言也。取薪而生顷公於野,又不敢举也。狸乳鹯覆之,人见而收之,因名无野。

何槙《玄寿赐名叙》曰:新妇荀氏所生女,以岁在丁丑四月五日始出时生。此月斗建巳,其日又巳,其时加卯,甲乙卯皆东南,春夏天地动发,万物滋生,今月吉,月之善时也。又於《易》卦,震位在卯,巽位在巳,震为长男,巽为长女。而此女孙,正用兹日斯时,始瞻日月,岂伊先祖之灵,实临佑之!玄发素颜,妇人之上姿也;寿考无疆,生民之至愿也。故赐名曰"玄寿"焉。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